求一些违背新闻道德的事例

2024-05-05 07:52

1. 求一些违背新闻道德的事例

 近年来,我国新闻界在弘扬新闻职业精神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在新闻传媒领域引进竞争机制后,一些新闻从业人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一些丧失新闻职业精神的报道时有出现。如《新闻记者》杂志每年公布的“十大假新闻”,2007年度轰动全国的“毒香蕉”事件和“纸馅包子”事件,四家记者站记者向企业索要钱财、涉嫌敲诈案件等。这些只是缺乏新闻职业精神表现的典型事例,其他一些丧失职业精神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还可归结为“有偿新闻”、“受贿新闻”、“策划新闻”、“收受红包礼品”、“偷拍偷录侵犯公民隐私权”、“媒介越轨审判”、“虚假低俗广告”以及“炒作明星绯闻和犯罪新闻”等。这些现象的产生使得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受到严重侵害,新闻工作者的社会形象也遭到严重破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求一些违背新闻道德的事例

2. 求:不道德的新闻事件(小事或大事)

人民日报华东新闻:“拆迁离婚”的集体不道德 本报记者  郝洪          当不道德成为某种集体有意识行为时,事件本身就超出了道德与否的范畴。     各种群体都希望从政策和制度的调控中公平获利。当要求无法实现时,他们可能会采取一些非常手段。有时表现为集体不道德───以集体的不道德对抗制度的不合理。     上周,北方某城市一小区居民为拆迁而“离婚”的新闻,在人民网上引起广泛讨论。     讨论之所以热烈,缘于参与“拆迁离婚”人数之众令人吃惊。来自《北京青年报》的消息说,在上述两小区附近,为了拆迁时多领7万元钱,大伙儿“扎堆”离婚,最多时每天有100多对夫妻办理离婚手续,甚至还有六七十岁的老两口。     讨论在道德与非道德、违法与循规则之间热烈进行著。     道德的追问很有趣。有说是以婚姻为谋利工具,有说是不诚信。以前,这样的事很隐晦,街坊邻里之间只在眼神里交流关于某某“拆迁离婚”的信息。那时,离婚是件不能够随便拿出来晾晒的事,更何况是为了某种利益的假离婚呢?现在不同了,所有“拆迁离婚”者都毫不避讳,理直气壮。“每个人都是一团和气,说说笑笑。已经办完手续的人还十分热心地帮助后来的人……大家都笑逐颜开地办理著离婚手续,有点儿众志成城的味道”。     “众志成城”───这是整个事件的关键所在。当不道德成为某种集体有意识行为时,事件本身已超出了道德与否的范畴。     参与者认为,以这样的方式获得本来拿不到的7万元拆迁费很正常───“我们没别的招儿,就是离婚。”旁观者也抱有同样观点───“干吗不离呢?老百姓挣7万元钱多难呐?”     这里隐藏著复杂的社会心态:     每个人都在追逐自己的利益,各种群体都希望从政府政策和制度的调控中,公平获利,当这一要求无法实现,或者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时,他们会采取一些非常手段。有时候,这些非常手段表现为集体不道德,以集体的不道德对抗制度的不合理。     在动迁问题上,人们对政府的期待在哪里呢?不外乎是期待一个合理制度。公正、公开是合理制度的基础。公正是要摆正利益关系,也就是能够有一套高效的机制,帮助实现国家利益、公民利益的双赢。公开是要求政策透明、操作程序透明、操作结果透明。前者基于城市管理者的角色定位,后者则基于城市管理者的具体操作水平,而前者决定著后者。     如果不摆正国家利益和公民利益的关系,管理者在“拆迁行动”中的角色就常常会混淆不清,其制度的制定也难免走偏方向。     我们常常会遭遇这样的一些问题,某一地区借口要进行诸如公共绿地、剧院、学校等公共设施建设,要求一地居民拆迁,而实际上却是与某商业集团合作,进行商业开发。有一城市为建一地铁站,要求城市中心某一路段的居民拆迁,拆迁补偿标准是按照政府规定的地铁建设拆迁补偿标准来实施的。但事实上,在该地铁站上,有某房产集团开发的商品房。市民为国家利益做出了让步,却使商业集团从这样的让步中获得利润。     还有一种,有些地区政府本身就有下属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当公司参与地区的开发建设的时候,地区管理者在拆迁利益平衡上就更显得微妙。上海律师薄海豹在今年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交了《优化土地开发机制,减少动迁矛盾》的议案中直言,在动迁过程中,政府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以免激化动迁矛盾。     随著城市化步伐加快,各地政府都可能面临巨大的动迁压力,而城市改造并不是动迁的最终目的。当动迁地上建设起美丽的花园和高楼大厦的时候,从这一地块上撤出的居民也应该能够生活在他们理想的居所。他们应该是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中理所当然的受益人。     动迁问题关乎一个城市的建设,也关乎我们政务改革的方向。一如薄海豹所说,“也关系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落实,即能否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 不触犯新闻法却触犯了新闻道德具争议性的案例

一、2013年5月8日,三湘都市报刊发《“煤矿村”致信市长求教“石头上种田”》报道,称湖南涟源市湄江镇塞海村的村干部与煤矿因利益链不作为,致使该村生态破坏严重,以致“水稻绝种、无田可耕”。经查,塞海村实有水田面积450余亩,因煤矿开采等原因不能耕种的有50余亩,不能做水田但可以改种其他作物的约100亩,且没有证据表明村干部与煤矿因利益链导致不作为,该报记者在稿件刊发前还曾与“中间人”就刊发正面报道及广告费等问题讨价还价。
  二、2013年6月初,中国商报记者带领非本报人员赴青海省都兰县采访过程中,随行人员以舆论监督相要挟,向多家被采访单位索要钱物。索要未成后,中国商报记者及随行人员私自把采访不实的稿件在中国商网青岛频道、中国网交通频道刊发。
  三、2013年3月5日至8日,深圳商报记者连续刊发《医院专家号,得了什么“病”?》、《医院喊冤:我们“被加价”》等报道,称深圳部分医院专家号在“健康之路医护网”上“加100元随便挑”。经查,记者未采访主要当事方广州健康之路信息技术公司,混淆了“专家特需门诊费”和挂号费的概念,对读者造成误导。

不触犯新闻法却触犯了新闻道德具争议性的案例

4. 关于没有新闻道德但有新闻价值,没有新闻价值但有新闻道德 各举一个例子,谢谢

没有新闻道德但有新闻价值的有很多,例如很多记者抓拍路人摔跤窘态,应该先帮助当事人还是先拍照?例如前一阵被泼硫酸的女孩照片曝光,这个女孩将来如何面对大众?例如有一幅图叫做“饥饿的苏丹”秃鹫就在小孩身边是先拍照还是先救人?这些新闻都是具有一定社会价值或娱乐价值的,但记者在记录的同时没有保护当事人隐私,或没有把生命放在首位,称作有新闻价值但没有新闻道德的新闻
 
没有新闻价值但有新闻道德的很少,因为有道德价值的新闻一般都具有一定的新闻价值

5. 拜求一些能够反映道德问题的新闻

实践为重道德为先 社会实践不只为了盖章       暑期即将结束,社区居委、街道办事处的图章又开始“吃香”起来。一些忙于应付的学生,纷纷来这里为自己的社会实践“找门路”。一位居委会主任说,许多明明没有参加过社会实践的学生,也来要求“盖章”,弄得他们左右为难。长期从事德育工作的陈老师气愤地说:“这比不参加社会实践更糟糕,孩子如果从小就学会弄虚作假,将来还有什么诚信可言?”
    
社会实践“走了样”
    
    每年寒暑假,都是学生进行社会实践的极好时机,沪上许多中小学,都把参加社会实践作为假期作业的“重头戏”,而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要求学生完成社会实践并取得相应证明,本意也是想通过考核,来促进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形成。川沙中学坚持多年的“五个一”德育实践活动,通过学生参与为社区或邻居做一件好事等项目,使学生在实践中得到思想升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项“假期作业”,对学生的心灵是一次洗礼,同时也作为德育表现而载入学生成长手册。学生获得的“证明”,更多意义上是青春的佐证。
    
    不过,目前一些中小学的学生社会实践却“走了样”,其中不少具有弄虚作假的成分。有的明明一次都没有参加社会实践,却死磨硬缠居委会主任“发发慈悲”;有的学生象征性地在社区扫了一刻钟的地,也要求居委会出示证明;有的家长心疼孩子,竟然充当“替身”,自己做起了社区志愿者,最后却要求将“荣誉”算在孩子头上。
    
    一位班主任说,新学期开学后,一般学生都会交来大量社会实践证明。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她明知道那些充满溢美之词的所谓“证明”水分很大,但为了学校形象,也只好选择“眼开眼闭”。
    
实践岗位“粥少僧多”
    
    据记者了解,不少学生原本对社会实践抱有很大期望,也确实联系过一些单位,但现实情况是岗位太少,一些单位干脆就不愿意接受学生。一位今年升入高二姓李的学生说:“我从暑期一开始就找社会实践岗位,但找了好多单位都被婉拒。现在暑期快要结束了,我的社会实践登记表还没有盖章,我也不知如何是好。”
    
    一位居委会干部略表同情地说:“有时想想,也不能完全怪学生不诚实,因为本身的供需就存在问题。学生没有证明图章,开学后也难以交代。”有的家长建议,孩子在自己住的大楼参加卫生大扫除,或帮助邻居家老人幼儿,是否也可列入社会实践的范围。
    
实践为重,道德为先
    
    对社会实践中出现的弄虚作假现象,许多德育工作者表示“不能容忍”。闸北区德育室主任芮彭年指出,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不是为了走形式,也不能装门面,社会实践的目的是促使学生通过这个社会大课堂,不仅学到本领,而且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实践为重,道德为先,如果只为弄个假证明,那就完全违背了初衷与本意。他还认为,由于学生社会实践大多是在暑期,家长成为最直接的见证人,因此,家长对这种现象不能麻木不仁,甚至怂恿孩子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一纸证明。如果说,社会实践是“端口”,那么诚信是“闸门”,一旦诚信丢了,一纸证明非但没有用处,而且会贻害孩子,家长应算清这笔“账”。
    
    川沙中学校长陈忠新则表示,对学生还是要晓之以理,把道理说清,把要旨说明,通过教师和家长的正确引导,学生应该知道弄虚作假的害处。事实上,该校的“五个一”德育实践活动中,就很少发现“光盖章不实践”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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