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法律援助电话是多少?

2024-05-13 02:15

1. 南京的法律援助电话是多少?

1、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科学会堂3号门一楼 电话:025-12348 
2、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珠江路455号区政府政务中心(201室) 电话:83681148 3、白下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南京市太平巷16号1楼 电话:84450148 4、秦淮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465号 电话:52377148 5、建邺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区政府20楼 电话:86492148 6、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4号4号楼2楼 电话:83316148 7、下关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540号下关区政府政务大厅 电话:58591519 8、栖霞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南京市尧化门大街189号区政府大院 电话:85560148 9、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南京市尧化门街189号栖霞区政府大院内 电话:85560148 10、浦口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浦口区珠江镇东门大街19号3楼 电话:5828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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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急求南京法律援助

1、因为有一个合伙口头协议,所以你们三人是个人合伙关系,现在你要求退出,另外两人也表示了同意,可以退伙。另外,没有具体的协议的合伙,是随时可以退伙的。
2、虽然公司尚在筹建之中,但是合伙关系已经形成。有筹建公司支出明细,为合伙进行了一些投资,只要另外两人继续合伙建立公司,那些投资就都是开公司的必要开支,是有用投资。另外两人应该接手过去,将你的投入资金退还给你。
3、如果,他们想要有所侵占,那是不当得利的,应该返还与你。

3. 江苏法律援助电话多少

当事人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可以向当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也可以拨打统一服务热线12348。

同时,提问者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的条件才能申请。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第十二条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第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
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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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南京的法律援助中心在哪?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第十二条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第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

5. 求助 南京法律援助

从你的描述来看,问题在于下属另一家公司与你签合同的公司之间的关系。
如果两家公司之间,财务不独立的话,调动是合理合法的。如果两家公司财务分别独立,还需要看公司的注册关系,是股份关系,还是二级单位?是子公司,还是分公司?这些都需要知道。
公司未与你协商,且你本人不愿意调动的话,按劳动法,要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不是你自己主动离职。
关于赔偿,如果单位解除你的话,也就是多付你1个月的工资。

求助 南京法律援助

6. 南京法律援助中心

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和联系电话 


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 
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科学会堂3号门一楼 
025-12348 
210018 

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 
珠江路455号区政府政务中心(201室) 
83681148 
210018 

白下区法律援助中心 
南京市太平巷16号1楼 
84450148 
210002 

秦淮区法律援助中心 
南京市中华路465号 
52377148 
210006 

建邺区法律援助中心 
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区政府20楼 
86492148 
210017 

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 
南京市山西路124号4号楼2楼 
83316148 
210009 

下关区法律援助中心 
南京市中山北路540号下关区政府政务大厅 
58591519 
210011 

栖霞区法律援助中心 
南京市尧化门大街189号区政府大院 
85560148 
210046 

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 
南京市尧化门街189号栖霞区政府大院内 
85560148 
210012 

浦口区法律援助中心 
浦口区珠江镇东门大街19号3楼 
58282133 
211800 

六合区法律援助中心 
南京市六合区延安北路13号 
57100148 
211500 

溧水县法律援助中心 
南京市溧水县永阳镇大东门街68号 
57200542 
211200 

高淳县法律援助中心 
南京市高淳县淳溪镇栗园路43号2楼 
57310148 
211300-------------全部免费;

7. 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收不收费

南京申请法律援助收不收费?南京是免费申请法律援助吗?南京法律援助是免费提供的吗?一起来看。一般情况下法律援助是无偿提供的,公民可以免费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但是受援人以欺骗方式获得法律援助的,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支付已实施法律援助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并可以给予警告。其他费用的相关规定:      (一)受援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立案时应当缓收诉讼费用;案件审结时,对方当事人胜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视受援人的经济状况决定减收、免收诉讼费用;未减收的诉讼费用可以在法律文书送达后缴纳;      (二)仲裁机构、公证机构、鉴定机构对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申请仲裁、公证、鉴定的,应当减收、免收或者缓收仲裁、公证、鉴定费;      (三)法律援助人员凭法律援助机构的证明,利用档案资料,除涉及国家机密等依法不得公开的资料外,国家机关和相关组织应当配合,并免收下列费用:      1.档案资料查询费;      2.咨询服务费;      3.调阅档案(资料)保护费;      4.证明费(学历、工龄证明、机构设置证明、房产地产证明、财产证明等)。      (四)对相关材料复制费,应当给予减、免,减收的标准按复制档案资料所需的原材料成本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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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江苏法律援助电话12348法律咨询

你好,“12348”是市、区县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它接受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配合调处民间纠纷,及时反映群众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维护贫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短号中“48”取“司法”之谐音,寓意寻求法律服务,调解民间纠纷请找司法行政机关。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是司法行政部门运用特定的电话专线和电信网络,统一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和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面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一种形式。【摘要】
江苏法律援助电话12348法律咨询【提问】
你好,“12348”是市、区县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它接受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配合调处民间纠纷,及时反映群众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维护贫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短号中“48”取“司法”之谐音,寓意寻求法律服务,调解民间纠纷请找司法行政机关。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是司法行政部门运用特定的电话专线和电信网络,统一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和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面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一种形式。【回答】
江苏省法律援助专线是 12348 ,拨打当地电话“12348”将由所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处理, 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 在南京市北京西路28号设有接待室,周一至周五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0时—5:30时有律师值班,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援助业务咨询服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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