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贪污红十字会的性质,是构成贪污罪主体

2024-05-17 17:17

1. 涉嫌贪污红十字会的性质,是构成贪污罪主体

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涉嫌贪污,是不构成贪污罪主体的。
因为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涉嫌贪污红十字会的性质,是构成贪污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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