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于2011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自(丿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

2024-05-20 03:29

1. 财政部于2011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自(丿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

《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

财会[2011]17号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我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现予印发,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我部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于2011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自(丿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

2.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变化哪些?

1、在资产方面,新准则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负债方面,新准则要求以实际发生额入账,扩大了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范围。
  3、 所有者权益法方面,新准则规定资本公积的核算范围仅为资本溢价。
   4、收入方面,新准则的规定减少了关于风险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这样大大减少了财务信息的不确定性,可以避免人为调节利润的风险。收入确认的时点与所得税及增值税的确认时点基本一致。如所得税法规定: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折扣及销售退回方面与税法也一致。
   5、财务报表方面,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和业务特点,新准则对现金流量表进行了简化。

3. 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的小企业,必须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1、除第二条描述的小企业以外,小企业应当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2、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以上仅供参考。

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的小企业,必须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4. 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在什么时候执行

《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财政部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予以废止。
《小企业会计准则》于2011年10月1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财会〔2011〕17号印发,该《准则》分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外币业务、财务报表、附则共10章90条。

5. 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

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6.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变化哪些?

1、在资产方面,新准则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x0d\x0a2、负债方面,新准则要求以实际发生额入账,扩大了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范围。\x0d\x0a  3、 所有者权益法方面,新准则规定资本公积的核算范围仅为资本溢价。\x0d\x0a   4、收入方面,新准则的规定减少了关于风险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这样大大减少了财务信息的不确定性,可以避免人为调节利润的风险。收入确认的时点与所得税及增值税的确认时点基本一致。如所得税法规定: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折扣及销售退回方面与税法也一致。\x0d\x0a   5、财务报表方面,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和业务特点,新准则对现金流量表进行了简化。

7.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变化哪些?

1、在资产方面,新准则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负债方面,新准则要求以实际发生额入账,扩大了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范围。
  3、 所有者权益法方面,新准则规定资本公积的核算范围仅为资本溢价。
   4、收入方面,新准则的规定减少了关于风险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这样大大减少了财务信息的不确定性,可以避免人为调节利润的风险。收入确认的时点与所得税及增值税的确认时点基本一致。如所得税法规定: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折扣及销售退回方面与税法也一致。
   5、财务报表方面,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和业务特点,新准则对现金流量表进行了简化。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变化哪些?

8. 2013年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1、《小企业会计准则》于2011年10月1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财会〔2011〕17号印发,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予以废止。
3、《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变化较多,请留意参加当地会计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