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长春市教育局电话?

2024-05-04 19:13

1. 谁知道长春市教育局电话?

长春市教育局办事公开联系电话:
办公室88787016
人事处88787059
基础教育处88787051
职业与成人教育处88787069
师资培训处88787079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88787011
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88787081
学校安全处88787075
公开举报电话82729461
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89965260
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84628883
市普通高中学业考试工作办公室89965292
教师资格认定咨询(高中、中等职业)80526970

扩展资料: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厅字〔2009〕16号),设立长春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公共关系、文字综合、调查研究、信息处理、提案和议案办复、信访、财务、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长春市教育局-长春市教育局办事公开联系电话

谁知道长春市教育局电话?

2. 长春市教育局电话

长春市教育局电话0431-88787016。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厅字〔2009〕16号),设立长春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
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公共关系、机关财务、信息、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长春市教育局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2、组织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
3、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统筹规划、部署、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长春市教育局

3. 谁知道长春市教育局电话?

长春市教育局办事公开联系电话:
办公室88787016
人事处88787059
基础教育处88787051
职业与成人教育处88787069
师资培训处88787079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88787011
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88787081
学校安全处88787075
公开举报电话82729461
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89965260
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84628883
市普通高中学业考试工作办公室89965292
教师资格认定咨询(高中、中等职业)80526970

扩展资料: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厅字〔2009〕16号),设立长春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公共关系、文字综合、调查研究、信息处理、提案和议案办复、信访、财务、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长春市教育局-长春市教育局办事公开联系电话

谁知道长春市教育局电话?

4. 吉林市教育局电话

吉林市教育局电话是0431-88905300。
吉林市地处中国东北地区、吉林省中部,是全国仅有的一座省与市同名的城市,东北地区和吉林省重要的交通枢纽,有雾凇之都、中国北方特色的旅游城市、中国书法城等名誉。吉林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吉林省因吉林市而得名,吉林市因雾凇而闻名。
吉林是吉林省原省会,因明清沿江建有吉林船厂城,故吉林市又被称为“船厂”、“江城”,吉林市也是京剧第二故乡。吉林市是人类在东北较早栖息和开发的重要地区之一,这里出土了距今2万年的人类居住遗址—寿山仙人洞,属旧石器时代晚期文化。

市教育局的职责
1、究和编制本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2、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本市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检查、指导、协调各乡镇和各部门教育工作,组织教育督导与评估。
3、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本市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的预算方案、筹措教育经费,负责教育拨款,拟订教育基础投资政策。负责统筹、使用和管理本市财政下达的教育经费,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和教育综合改革。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吉林市

5. 长春教育局投诉电话

 长春教育局投诉电话是0431-88787016。

长春教育局投诉电话是0431-88787016。长春市教育局是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公共关系、文字综合、信访、财务、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党务、政务、事务工作;负责起草教育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负责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及局级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目标办下达的各项目标督办及总结汇报工作。

长春教育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2、组织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
3、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统筹规划、部署、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协调指导各县区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4、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制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统筹规划、指导全市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培训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承担职业指导工作。

长春教育局投诉电话

6. 长春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14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处)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公共关系、机关财务、信息、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应急管理,负责紧急重要事项的受理和督办;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工作;负责系统内日常信访事项的受理和突发重大上访事件的协调工作。(二)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奖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目标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组织并指导实施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指导所属单位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担师范类大学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三)政策法规处负责有关政策、法规的综合调研;研究起草有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系统内法制建设的规划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及规章草案中涉教项目的审核和协调工作;承担贯彻教育法律法规及依法治校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局年鉴、大事记、文件汇编等工作;负责局政务公开、行政复议、提案和议案办复工作。(四)发展规划处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城区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的下达及全市高中段招生计划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属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负责城区中小学网点布局管理,负责市属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撤销、更名、调整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信息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工作;负责城区中小学基本建设立项管理及所属单位各类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立项管理;负责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指导校园绿化美化及校园、校舍的管理工作。(五)财务审计处负责编制全市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和决算,监管学校收费行为;负责本级教育经费拨款及管理工作;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指导所属单位国有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教学装备、校舍维修项目的相关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的政策、措施;负责教育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全市教育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等工作;负责有关审计、税务、财务检查方面的协调工作。(六)基础教育处(民族教育处、幼儿教育处)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工作。拟订全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规划、政策、规定;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规划少数民族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推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指导并实施学前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基础教育的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拟订全市基础教育教学基本文件,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和管理教材编写和使用;负责基础教育的学籍管理、招生、学业水平考试及公办幼儿园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七)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德育处)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以及班主任队伍培养、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国际国内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八)职业与成人教育处负责全市职业与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市属高等职业院校、成人院校的学校管理;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就业指导、专业设置管理及学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的发放、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指导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成人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九)师资培训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进修院校和市属师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市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负责省、市级骨干教师的推荐、考核和认定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建设与应用;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负责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外国学生管理工作;负责外籍教师的教育教学管理;组织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承担教育涉外监管的有关工作;承担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十一)督导室(长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拟订全市教育督导的相关制度和指标体系,指导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代表本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教育工作和本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相关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和指导中等及其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二)党委办公室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处级干部管理以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校长的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系统人才、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十三)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民办教育办学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民办教育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全市民办教育的布局结构;负责全市民办教育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民办教育的审批和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律法规及规章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论证、检验、检测、认证、审核、上报等(含年审、年检、收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应诉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以及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十四)老干部处贯彻离休干部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离休干部工作计划,落实上级有关部门部署的老干部工作;指导和考评所属单位离休干部工作;负责组织所属单位离休和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活动;负责老干部活动室的管理工作。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和机关党委按党章和有关规定设置。

7. 长春市教育考试中心电话号码

吉林教育考试院电话:0431-84658737、0431-84658705。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是由原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吉林省普通中学考试办公室三个处级事业单位整合组建。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教育考试及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研究制定全省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及实施办法,汇编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并协调组织实施。
2、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学历考试,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部门承担的非学历证书考试工作。
3、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对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依法依规对考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4、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按国家要求研究制定标准化考点建设标准、流程和评估方案,开展教育考试和招生政策研究。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部门职责
1、综合部:负责综合协调教育考试院日常工作、院长办公会的组织安排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人事、劳资、文秘、财务、宣传、党群、纪检、信访工作;负责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2、研究生招生考试部:负责制订硕士研究生考试工作方案、编制有关招生来源计划;负责组织考生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负责特岗教师等特殊类考试招生工作。
3、高等教育招生考试部:负责制订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负责编制有关招生来源计划;负责组织考生报名、体检、政审、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负责艺术、体育、自主招生、保送生、军事院校招生和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

长春市教育考试中心电话号码

8. 长春市教育考试院电话号

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电话是0431-88991981。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原省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地址:吉林省人事考试大厦,长春市南环城路1958号。综合业务咨询:0431-89995765服务质量监督:0431-856111022、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地址:中国长春人力资源产业园(净月开发区天富路与新城大街交汇,诺睿德商务广场9栋12楼)。

报考资格审查:0431-81130615考试科:0431-81130612证书管理:0431-81130618信息管理:0431-81130611信访监督:0431-811306073、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吉林市解放北路人才大厦,吉林市昌邑区解放北路人才大厦东门4楼。

监督电话:0432-62507978咨询电话:0432-62507976,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432-62507973服务质量监督:0432-62507978证书领取:0432-62052799证书领取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江湾路,吉林市邮政大厦外围中国邮政速递。四平市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八道街凯虹大厦,市人力资源市场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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