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公益是不是真的

2024-05-10 08:04

1. 一点公益是不是真的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返利并不能一次性拿到,而是要借助自己那条线所发展的新消费者的不断消费,才能逐渐获得激励。所以,消费者的返利最终取决于发展下线的能力,而不能依靠其他任何渠道。正如有返利尚未回本的消费者质疑道:“既不投资,又不理财,激励的钱从哪里来?那不就是拆东墙补西墙,万一墙拆完了又咋办?”可以预见的是,只要新的消费者进入平台不足,所谓的返利也就难以真正实现。
再次需要确认的是,一点公益平台的属性到底是什么,最终要由司法机关来确定。但从模式分析上,拥有传销的痕迹却是不能否认的。而更值得玩味的是,这个模式与公益重叠的部分,只有那无足轻重的商品交易额的1%捐赠。抛开这1%的捐赠,模式并不会有任何改变。那么公益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在不少平台消费者看来,之所以对平台的模式产生信任,与一点公益所资助的公益项目有关。从项目名称来看,与国防、军事、航天、司法都有关联,至少从普通的加入者来看,一点公益平台背景深厚,一定是可靠的。一点公益的公益布局,主观目的可能是为了促进社会的发展,但其客观上却达到了借势的效果。
公益是道德资源的高地,也是社会信任的温床,互联网金融是商业发展的方向,也是新兴勃发的领域,二者都存在监管真空的情况。当互联网+公益的口号喊出之后,两大规范不足的领域彼此叠加,最终损害的不只是一个个加入平台的具体的人,还有被挂羊头卖狗肉所损害的社会信任本身。

一点公益是不是真的

2. 一点公益是传销吗

一点公益是不是传销,应当按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3. 一点公益是传销吗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一点公益是传销吗

4. 一点公益是传销

  是不是传销,应当按照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可以简单的归纳为:
  1、需要交入门费。
  2、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3、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5. 一点公益在做什么?

一点公益分两部分,
1、宣传上,慈善事业
2、大家可以获得消费返利(激励)
实际上就是平台拿了消费者和商家的钱再分配,然后做慈善,分给基金会、商家、消费者。蛋糕就这么大,只能是后来者买单。
举个简单的例子,你今天给我100块钱,不管是买商品还是服务,我说先收你一百(拿出24上平台),然后给你返99,其中这99我不会告诉你是靠你后面(不断24累计)消费获得的。当然,不保证什么时间给你返完,可能三个月,也可能猴年马月

一点公益在做什么?

6. 一点公益基金大骗局解密 一点公益基金是传销么

 是不是传销,应当按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判定,同时具有下列行为的,属于传销:
  1、需要交入门费。
  2、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3、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7. 请问”一点公益”平台是不是网络传销,要不要相信这平台?

首先何为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需从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运作模判断是否属于传销。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传销的明显特征:
1、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
2、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

请问”一点公益”平台是不是网络传销,要不要相信这平台?

8. 一点爱是什么公益项目?

一点爱作为基金会下属二级机构隶属基金会领导,主要工作任务是扶贫济困、安老助孤、帮残助医、支教助学、生态救助、公益宣传项目的拓展。 二十一世纪公益基金会《一点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