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个人余额怎么转

2024-05-04 21:24

1. 医保卡个人余额怎么转

1、医疗保险的异地转移要转的主要是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及医保个人帐户余额。2、虽然目前医疗保险可以办理异转移,但由于各地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的规定不一样,造成有的地方在办理医疗保险异地转移时,对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余额是不作转移的,而是直接将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余额退给参保人员本人。3、如果你在办理医疗保险异地转移时,个人帐户余额没有转,你可直接要求转出地的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将个人帐户里的余额退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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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个人余额怎么转

2.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如何转移

品牌型号:荣耀70
系统版本:Magic UI6.1
软件版本:支付宝10.3.26.8210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线上转移可以在支付宝的市民中心进行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在市民中心办理1、点击市民中心
进入支付宝后点击市民中心。

2、点击社保
进入界面点击社保。

3、点击社保转移
进入后点击社保转移申请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3.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如何转移

社保卡余额异地转移流程:
1.被保险人在新就业期间按照规定建立基本社会保障卡关系并支付费用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应当向新参保的社会保障机构提出转移基本社会保障卡关系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障机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审查转让申请。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向参保人原基本社会保障卡所在地的社会保障机构出具受理函,并提供有关信息。不符合转让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或者参保人作出书面解释。
3.原基本社会保障卡相关地的社会保障机构应当在收到受理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全部转移接续手续。
4.新被保险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确认后,收到参保人原基本社会保障卡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障机构转移的基本社会保障卡关系和资金。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如何转移

4.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如何转移

实际上我们医疗保险是可以进行转移的,但是医保的个人账户是无法进行转移,因为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是存在我们个人医保卡的余额里面,所以说这个钱他是没有办法进行转移的,因为你的卡是在自己的手里,是可以随时消费随时使用的,这个钱也是没有办法来转移到别的卡上面去的。
一般情况下就是我们医保没有转移之前,我们都知道是可以在本地区进行跨地区就医结算,包括我们的医保的个人余额也都是可以,进行实时结算,这个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当你的医疗保险转移之后,那么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所以说医保的个人余额也就不能够跨地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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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我们的医保个人余额不能够跨地区使用,但是当你去新的地区办理了医疗保险之后,那么实际上新的地区,就会给你重新办理一张医保卡,你只要正常参加医疗保险,并且按照高档次的缴费比例来交纳自己的医疗保险,那么又会给你重新建立相应的医保账户余额,所以说你在本地区,是可以使用自己现在的医保卡的余额。对于我们个人来说,虽然你的原有的医保卡余额不能够进行转移,但是它并不会影响到你现在重新建立个人医保账户,并且你之前的这个累计缴费年限都是能够正常转移的,因为我们的职工医疗保险也是可以累计缴费年限的,当你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25周年以上这样的一个年限实际上你的医保,也是可以正常的去办理退休享受终身免费的医保报销待遇。

5.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如何转移

社保卡余额异地转移流程:
1.被保险人在新就业期间按照规定建立基本社会保障卡关系并支付费用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应当向新参保的社会保障机构提出转移基本社会保障卡关系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障机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审查转让申请。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向参保人原基本社会保障卡所在地的社会保障机构出具受理函,并提供有关信息。不符合转让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或者参保人作出书面解释。
3.原基本社会保障卡相关地的社会保障机构应当在收到受理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全部转移接续手续。
4.新被保险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确认后,收到参保人原基本社会保障卡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障机构转移的基本社会保障卡关系和资金。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如何转移

6.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是怎么来的

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是根据医保缴纳的费用来确定的,其中个人缴纳部分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部分按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即个人交纳50元的医保费,这50元全部都会划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划入标准: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划入本人个人账户(即社保卡上);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1)35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3%划入;(2)35岁至44岁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5%划入;(3)45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7%划入;(4)退休人员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4%划入。(5)一次性趸缴余命医疗费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及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其个人账户按上年度我市社平工资的60%的4%划入。个人账户可支付以下费用:1.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2.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承担个人应付费用。5.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时由本人支付。医保卡账户里的钱怎么用?1.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2.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承担个人应付费用;5.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时由本人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7. 个人医保账户余额是怎么来的

个人账户划入标准: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划入本人个人账户(即社保卡上);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1)35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3%划入;(2)35岁至44岁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5%划入;(3)45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7%划入;(4)退休人员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4%划入。(5)一次性趸缴余命医疗费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及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其个人账户按上年度我市社平工资的60%的4%划入。个人账户可支付以下费用:1.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2.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承担个人应付费用。5.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时由本人支付。【拓展资料】一、医保卡的主要用途1.医保最主要的用途就是门诊看病付钱。2.医保还有其他用处,可以用这些钱在定点药店买药(非处方药物),医疗器械,体温计和血压仪等这些辅助检查设备。二、医保卡账户里的钱怎么用大家都知道,职工医保一般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这二者分别怎么使用呢?个人账户可支付以下费用:1.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2.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承担个人应付费用;5.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时由本人支付。统筹账户主要支付以下费用: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2.恶性肿瘤放射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3.急诊抢救后收入住院治疗的病人,其住院前留观七日内的医疗费用。三、医保报销范围1.医保卡的报销是只限于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公式为:(总费用-门槛费-自费-超支费用)*(75+年龄*0.2)%,正常情况下,实际报销比例在20~60%不等。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乙类药品报销80%,床位费有限额,按规定的一些检查费和诊疗费也不能报销。2.医保卡的报销额度是当地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1年内的累计值)。3.医保卡里的钱可用于指定药店买药和支付门急诊费用,但不属于报销范畴,因为医保卡里的钱就是医保个人账户的钱。4.大病保险报销参保人员患大病后,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即,报销金额=自负部分×50%。

个人医保账户余额是怎么来的

8.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是怎么来的

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是根据医保缴纳的费用来确定的,其中个人缴纳部分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部分按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即个人交纳50元的医保费,这50元全部都会划入个人账户。
以郑州职工医保为例,根据《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个人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按不同比例划入个人账户:
(一)不满45岁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划入;
(二)年满45岁尚未退休(退职)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划入;
(三)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4.5%划入。
剩余部分作为统筹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和支付。
法律依据
《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二十三 职工个人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按不同比例划入个人账户:
(一)不满45岁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划入;
(二)年满45岁尚未退休(退职)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划入;
(三)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4.5%划入。
剩余部分作为统筹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