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保险内容

2024-05-06 22:51

1. 新农合大病保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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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规定的20种重大疾病名称:农村儿童先心病、儿童急性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性肺结核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新农合大病保险内容

2. 新农合大病保险内容

新农合规定的20种重大疾病名称:农村儿童先心病、儿童急性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性肺结核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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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

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年内单次或累计就医造成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基金报销之后,需要参保者自己给的合规医疗费(在新农合报销范畴内)高于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依据分段逐级提高比例来补偿。一般普通人群大病保险起付线是一万五千元,低五保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是一万三千元。
报销的比例是: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的比例分别增加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没达到400元的,没有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可报销75%~80%;
4、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获得的补偿是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是55%。
6、儿童发生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可补助70%,发生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也达到70%。
参保者发生的医疗费用是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由社会保险部门依据相关的规定报销:
不到4万元的部分可补偿85%;4万元-8万元的部分可补偿90%;8万元以上的部分可补偿95%;
每一医疗年度内,最多只能获得15万元的补偿。
(不同地方的政策可能有差别,具体的大家要看自身所在地社保局公布的信息为准)

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

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一、农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3、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4、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三、农村门诊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对于农村门诊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其起付线标准为2万元,超过2万元的,可经由大病医保报销。在起付线以上的,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
1、2万元-5万元的,大病医疗保险的可按照50%报销
2、5万元-10万元的,大病医疗保险的可按照60%报销
3、10万元以上的,大病医疗保险可按照70%报销。

扩展资料
新农合免赔
1、因打架、斗殴、酗酒、自伤、自残、自杀、戒毒、违法犯罪、工伤、纠纷、毁容、性传播疾病、交通事故等所致的伤残;故意犯罪、拒捕和其他故意行为所致的伤残
2、镶牙、义肢、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近视眼、矫正术气功疗法音疗法和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费用
3、各种预防接种、保健性医药费用和自购药品费、未经批准使用非基本药物的费用
4、住院期间的伙食费、陪护费、营养费、空调费、救护车费、保温箱费、特殊医用材料费,超过普通病房床位的费用
5、未经批准不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在营利性医院就诊的)住院所发生的医药费用、超范围项目的检查费
6、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诊疗项目和药费
7、住院不予补偿和支付部分费用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须知

5. 新农合医保大病保险

新农合大病保险有效地缓解了农民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使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后,5万元以内部分,补偿比例为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70%。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参合对象在各级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本市新农合政策的可报费用为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1.新农合大病保险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补偿。参合患者按现行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补偿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后,5万元以内部分,补偿比例为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70%。2.按参合年度计算,年封顶线为25万元。参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再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1)起付线。2015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设定起付线为7000元。以后随统计数据及实际情况调整。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合对象(农村贫困户),起付线下降50%,为3500元。起付线每参合年度内只扣减一次。(2)合规医疗费用。申办新农合大病补偿的条件及资料:1、参合对象在定点医院、非定点医院住院,单次费用或多次累计费用符合大病保险起付线规定的(即新农合可报费用减补偿金额大于7000元或农村贫困户大于3500元的),可申请办理大病保险补偿。2、大病保险补偿材料:新农合补偿审核单,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合作医疗证、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银行账号复印件,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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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医保大病保险

6. 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办理

一、新农合大病保险办理流程
1、参合对象在定点医院、非定点医院住院,单次费用或多次累计费用符合大病保险起付线规定的(即新农合可报费用减补偿金额大于7000元或农村贫困户大于3500元的),可申请办理大病保险补偿。
2、大病保险补偿材料:新农合补偿审核单,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合作医疗证、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银行账号复印件,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
3、乡镇农医所负责筛查辖区内1-6月份获得新农合补偿后,符合起付规定的,通过网上打印新农合补偿审核单,附合作医疗证、户口簿、身份证、银行账号复印件,联系电话等材料,填写新农合大病保险登记表(见样表),汇总交区农医中心大病保险管理科初审。从7月份开始,在区外住院凡符合大病保险起付规定的需提供上述大病保险补偿材料复印件,每月由乡镇农医所汇总交区农医中心大病保险管理科初审。
4、1-6月份在市、区定点医院住院,获得新农合补偿后,单次或者多次累计费用符合起付线规定的,由直补窗口复印上述大饼保险材料直接办理大病保险补偿业务,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市、区、定点医院每月将大病保险补偿资料交承办保险公司复核,承办保险公司每月按时拨付定点医院垫付的大病保险理赔资金。1-6月份在省级定点医院住院,在直补窗口获得新农合补偿后,单次费用或多次费用累计符合起付线规定的,通过网上打印新农合补偿审核单,分乡镇汇总,由乡镇农医所通知参合对象提供户口簿、身份证、银行账号复印件。区农医中心大病保险管理科收齐乡镇农医所,省、市、区定点医院交来的大病保险补偿资料,由信息科逐一核对后,进行初审,按月统计汇总,交承办保险公司复核办理保险理赔。
二、新农合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1、参合对象发生意外伤害住院,应在3天内向承办保险公司报告(电话95518),填写《意外伤害保险补偿申请表》进行申请,申请时如实客观地说明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和责任。
2、意外伤害保险补偿材料: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清单、首次病程记录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出院记录、诊断证明书,合作医疗证、户口簿、身份证、银行账号复印件、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
3、1-6月份参合对象发生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办报案,按已报告审核,参合对象将上述意外伤害保险补偿材料交当地农医所,乡镇农医所收齐申请材料后,交承办保险公司调查审核。
4、承办保险公司进行审核时,对有异议的,开展入村、入户调查核实,现场调查核实,调查属不符合补偿规定的,及时告知参合农民,说明调查结果,并公示;属于保险补偿范围的,在参合人所在地公示15天,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承办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补偿事宜。

7.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一、农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3、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4、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三、农村门诊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对于农村门诊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其起付线标准为2万元,超过2万元的,可经由大病医保报销。在起付线以上的,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
1、2万元-5万元的,大病医疗保险的可按照50%报销
2、5万元-10万元的,大病医疗保险的可按照60%报销
3、10万元以上的,大病医疗保险可按照70%报销。

扩展资料
新农合免赔
1、因打架、斗殴、酗酒、自伤、自残、自杀、戒毒、违法犯罪、工伤、纠纷、毁容、性传播疾病、交通事故等所致的伤残;故意犯罪、拒捕和其他故意行为所致的伤残
2、镶牙、义肢、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近视眼、矫正术气功疗法音疗法和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费用
3、各种预防接种、保健性医药费用和自购药品费、未经批准使用非基本药物的费用
4、住院期间的伙食费、陪护费、营养费、空调费、救护车费、保温箱费、特殊医用材料费,超过普通病房床位的费用
5、未经批准不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在营利性医院就诊的)住院所发生的医药费用、超范围项目的检查费
6、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诊疗项目和药费
7、住院不予补偿和支付部分费用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须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8. 农村新农合大病保险

新农合大病保险有效地缓解了农民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使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后,5万元以内部分,补偿比例为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70%。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参合对象在各级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本市新农合政策的可报费用为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1.新农合大病保险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补偿。参合患者按现行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补偿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后,5万元以内部分,补偿比例为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70%。2.按参合年度计算,年封顶线为25万元。参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再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1)起付线。2015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设定起付线为7000元。以后随统计数据及实际情况调整。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合对象(农村贫困户),起付线下降50%,为3500元。起付线每参合年度内只扣减一次。(2)合规医疗费用。申办新农合大病补偿的条件及资料:1、参合对象在定点医院、非定点医院住院,单次费用或多次累计费用符合大病保险起付线规定的(即新农合可报费用减补偿金额大于7000元或农村贫困户大于3500元的),可申请办理大病保险补偿。2、大病保险补偿材料:新农合补偿审核单,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合作医疗证、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银行账号复印件,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