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干嘛的?

2024-05-18 00:58

1.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干嘛的?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金融局是事业性质单位,是省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地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金融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履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在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指导下,推动地方金融改革发展。协同配合驻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风险处置、业务发展和消费者保护等协作机制。负责地方金融业综合统计相关工作。
贯彻执行金融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发展规划和政策。加强对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领域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配合驻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研究分析全区金融运行形势,提出改善金融环境、加强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协调解决全区金融业改革与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干嘛的?

2.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干嘛的?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金融局是事业性质单位,是省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地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金融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履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在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指导下,推动地方金融改革发展。协同配合驻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风险处置、业务发展和消费者保护等协作机制。负责地方金融业综合统计相关工作。
贯彻执行金融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发展规划和政策。加强对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领域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配合驻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研究分析全区金融运行形势,提出改善金融环境、加强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协调解决全区金融业改革与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3. 地方金融监管局是什么单位

地方金融局是负责促进当地金融发展、金融服务和金融市场建设工作的政府直属机构,不是金融机构。根据《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该办法所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是指各省级人民政府承担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的部门。该办法仅指出是各省级人民政府承担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的部门,并未具体指出是哪个部门。省级行政区是中国最高级别的行政区(中国一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中国现行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适用该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何为“中国境内”,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用语中,“境内”特指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主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声称拥有主权的台湾地区之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因此,上述省级人民政府不包括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以广东省为例:职  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金融产业发展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指导全省金融改革创新,指导、协调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和区域金融中心等建设工作。(三)培育和发展农村金融体系,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市场监管和风险处置,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国有资产风险。(四)培育和监管产权交易、柜台交易市场等区域金融市场,指导和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参与协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相关融资工作。(五)协助和支持中央驻粤金融监管机构对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以及防范、处置、化解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问题,建立金融风险预警体系,组织协调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六)开展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七)统筹协调和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八)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方金融监管局是什么单位

4.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有实权吗

法律分析:地方政府没有监管权利,我国对于银行的管理责任属于央行也就是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属于银监会,也就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第三条 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5. 金融办和金融监督管理局的区别

亲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为您查询到的:亲亲您好!从行政级别来看,金融办是地方政府下辖的办公室,和地方政府其他部门同级别。金融局则是受同级别的党委政府的直辖,对于金融局的业务一般由上级政府的金融办指导。金融办,是地方政府的金融服务办公室的简称,主要职责是对地方的金融发展进行监管,组织建设地方金融生态,掌控地方的金融产业布局。国家金融局是通过将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整合组建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省市一级的金融局是省市政府直辖的直属机构,主要的职责是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统筹推进企业融资等。金融局的主要职责包括:协调、推进该市农村金融统筹;推进该市金融发展环境建设;指导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工作;推进该市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该市金融业发展总体布局规划;负责该市小额贷款公司审批和监管工作等等。金融办主要的职能是代表地方政府进行金融监督、协调和服务;极协助上级政府和监管机构对本地金融机构的管理或监管;负责本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规范、整顿和维护本地区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等等。【摘要】
金融办和金融监督管理局的区别【提问】
亲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为您查询到的:亲亲您好!从行政级别来看,金融办是地方政府下辖的办公室,和地方政府其他部门同级别。金融局则是受同级别的党委政府的直辖,对于金融局的业务一般由上级政府的金融办指导。金融办,是地方政府的金融服务办公室的简称,主要职责是对地方的金融发展进行监管,组织建设地方金融生态,掌控地方的金融产业布局。国家金融局是通过将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整合组建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省市一级的金融局是省市政府直辖的直属机构,主要的职责是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统筹推进企业融资等。金融局的主要职责包括:协调、推进该市农村金融统筹;推进该市金融发展环境建设;指导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工作;推进该市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该市金融业发展总体布局规划;负责该市小额贷款公司审批和监管工作等等。金融办主要的职能是代表地方政府进行金融监督、协调和服务;极协助上级政府和监管机构对本地金融机构的管理或监管;负责本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规范、整顿和维护本地区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等等。【回答】

金融办和金融监督管理局的区别

6.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有实权吗?

法律分析:
地方政府没有监管权利,我国对于银行的管理责任属于央行也就是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属于银监会,也就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第三条 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7. 金融管理局是什么单位

   
  金融监管机构是根据法律规定对一国的金融体系进行监督管理的机构。
  其职责包括按照规定监督管理金融市场;发布有关金融监督管理和业务的命令和规章;监督管理金融机构的合法合规运作等。2018年4月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包括“一行两会”,即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没有金融管理局这个单位。

金融管理局是什么单位

8. 金融监管局的行政职能是什么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和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全市金融运行情况,拟订金融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金融要素市场发展规划,推动地方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2、负责推进金融中心建设,优化金融产业布局。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地方金融机构设立、改制和重组等工作,参与策划、指导、规范全市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整合的融资工作,牵头协调重大金融项目招商工作等。3、制定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资产重组等工作,推进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配合省金融监管局推进地方要素交易市场规范发展。 4、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协调全市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信托、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搭建产融对接平台,为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支持。5、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6、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交易场所、典当行等实施监管,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引导行业规范发展等。 7、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蓉机构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8、统筹市、县政府金融工作,推进省市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参与、指导全市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设行长一人,副行长若干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行长领导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副行长协助行长工作。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责、组成和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应当在国家宏观调控、货币政策制定和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第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对分支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维护本辖区的金融稳定,承办有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