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2024-05-07 02:37

1. 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当前有关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归纳起来,主要有费用观与利润分配观。费用观的主要观点是把股票期权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费用,作为企业的成本计入利润表。而其具体操作又分为内在价值法和公允价值法。利润分配观则认为股票期权的实质是经理人员对企业剩余价值的分享,应将其确认为利润分配。在这两种观点支撑下,其三种处理方法的过程如下:
1972年APB发布第25号意见书,规定经理人股票期权采用内在价值法进行计量并确认报酬成本。所谓内在价值,就是赠与日的股价与行权价的差额。而赠与日的股价应以赠与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基础,一般采用当天股票市价。在计量日,以当日的股价与行权价的差额计入待摊费用,并确认股票期权。如果行权价等于或高于赠与日股票市价,则不需要确认报酬成本。如果在会计期末,股价发生变动,则因其会引起期权的内在价值的变动而需要调整所确认的待摊费用和股票期权。这样,每一会计期末就需要对以前期间的费用进行调整。
1995年FASB发布第123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要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法计量经理人股票期权。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一般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计算确定。公允价值一经确定,在以后的期间除行权价变化之外,不得对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因此,一般情况下会计期末不必对股票期权进行调整。其会计处理方法与内在价值法相似,以公允价值与行权价的差额计入待摊费用与股票期权。
利润分配观认为,股票期权的经济实质是经理人参与企业剩余索取权的分享,而不是费用。因此,股票期权应该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在会计确认日及日后各会计年度按照计量出来的该期间应确认的利润分配数计入未分配利润账户与拟新增资本准备一经理人股票期权账户。

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2. 有关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一、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几个问题
1.会计确认问题
股票期权使被授权的员工有望在一般薪金之外获取一定的额外收益。这种可能的额外收益实质上是公司为享有员工的服务而可能付出的代价,类似于工资费用。然而,员工是否会行权,公司的这种酬劳成本会不会实际发生,却取决于公司股票未来市价的变动情况以及员工的意向。如果授权后,股票的市价下跌,甚至低于“约定价格”,行权对员工来说无利可图,或者被授权员工本身不愿意继续待在公司,那么,股票期权都会实现不了。因此,有人提出:不确认股票期权,只需在备查簿中登记,在行权之时按股票发行处理即可。但是如果不予确认,股票期权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又可能得不到及时、充分的披露。
2.会计计量与记录问题
如果要确认股票期权,那么紧接着就是如何计量与记录的问题了。理论上讲,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
(1)内在价值法。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是指公司股票市价超过行权价(约定价格)的差额。很明显,股票市价越高,期权的内在价值越大,当期放以其内在价值计价时,期权对应的公司酬劳成本也就越大。记录时,设置“递延工资费用”、“股票期权”两个科目。“递延工资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摊销计入各期费用,“股票期权”在行权回转作股本。因为股票市价会波动,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也会随之变动,所以,需在行权之前的各期未调整期权的帐面价值,调整数计入当期费用。
(2)公允价值法。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一般采用“**克·斯考来斯期权定价模型”计算确定,而且一经确定,就不再更改。在公允价值法下,期权的账务处理基本与内在价值法类似,但因为公允价值入账之后,不予改动,故不必在行权之前的各会计期未调整期权的账面价值。另外,股票期权以公允价值计价,企业往往需要确认一大笔费用。
3.会计报告问题
这是前面两个问题的延伸。倘若不确认,那就不存在报告问题。倘若确认、则存在以下几个与报告相关的问题:
①“递延工资费用”、‘“股票期权”应列示在报表的哪个部分;
②附注中要不要详细披露与期权有关的非财务信息;
③怎样调和两种计量与记录方式的矛盾。

3. 股票期权计划的会计处理

目前,股票期权的实施已成为我国国有企业改制中的热点问题,我国上市公司实行股票期权计划也面临着如何确定股票期权会计标准这一难题。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合理的股票期权会计标准。
是我国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重要步骤。当今世界各国中,美国的股票期权会计制度最为完善。美国股票期权的会计准则包括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
(APB)第25号意见书和FASB第123号公告以及2000年3月31日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第44号解释意见。笔者试图在充分借鉴美国这三个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和具体实施方法的基础上。探讨我国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的要点,以供上市公司参考和借鉴。
一、股票期权应予以费用化
关于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有两个问题最为关键:一是期权费用能否计入成本从公司利润中提取:二是期权费用如果作为成本应何时入账以及如何入账。安然事件以前,美国的会计制度,可以将股票期权费作为薪酬费用列为经营成本。也可以不将其列为经营成本,公司有权自主决定。为增加利润。长期以来大多数公司一般都不将股票期权费计入经营成本。安然事件后,管理机构和投资者越来越强烈要求公司将股票期权费计入成本。因为根据美联储官员的调查,1995—2000年标准普尔500家企业收益的年增长率中有2.5%是由于未将股票期权费用化而虚增的,美联储主席Geespa声称赞同将期权费用化。如果不将期权费用化,会虚增利润。导致股价上涨,使得投资人为购买股票必须付更多的钱。也因此而扭曲了在公开市场上的资本配置的效率。APB第25号意见书和FASB第123号公告都主张股票期权应按一定的期权定价方式计入费用。
二、股票期权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一)计量时点
一个股票期权需确认的费用是根据下述两个因素都确定的第一个日期(计量日)测定的:
(1)员工有权获得的股份数;
(2)为获得股份须支付的对价(行权价)。根据计量日的不同,股票期权计划可以分为确定的股票期权计划和不确定的股票期权计划。确定的股票期权计划的行权价和员工有权获得的股份数在期权授予日就是确定的,计量日就是授予日。不确定的股票期权计划又称为以业绩为基础的股票期权计划,此类计划的股份数或者行权价在期权授予日是不确定的。计量日并不等于授予日,而是员工有权获得的股份数和行权价都确定的日期。

股票期权计划的会计处理

4. 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几个问题

1.会计确认问题
股票期权使被授权的员工有望在一般薪金之外获取一定的额外收益。这种可能的额外收益实质上是公司为享有员工的服务而可能付出的代价,类似于工资费用。然而,员工是否会行权,公司的这种酬劳成本会不会实际发生,却取决于公司股票未来市价的变动情况以及员工的意向。如果授权后,股票的市价下跌,甚至低于“约定价格”,行权对员工来说无利可图,或者被授权员工本身不愿意继续待在公司,那么,股票期权都会实现不了。因此,有人提出:不确认股票期权,只需在备查簿中登记,在行权之时按股票发行处理即可。但是如果不予确认,股票期权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又可能得不到及时、充分的披露。
2.会计计量与记录问题
如果要确认股票期权,那么紧接着就是如何计量与记录的问题了。理论上讲,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
(1)内在价值法。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是指公司股票市价超过行权价(约定价格)的差额。很明显,股票市价越高,期权的内在价值越大,当期放以其内在价值计价时,期权对应的公司酬劳成本也就越大。记录时,设置“递延工资费用”、“股票期权”两个科目。“递延工资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摊销计入各期费用,“股票期权”在行权回转作股本。因为股票市价会波动,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也会随之变动,所以,需在行权之前的各期未调整期权的帐面价值,调整数计入当期费用。
(2)公允价值法。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一般采用“**克·斯考来斯期权定价模型”计算确定,而且一经确定,就不再更改。在公允价值法下,期权的账务处理基本与内在价值法类似,但因为公允价值入账之后,不予改动,故不必在行权之前的各会计期未调整期权的账面价值。另外,股票期权以公允价值计价,企业往往需要确认一大笔费用。
3.会计报告问题
这是前面两个问题的延伸。倘若不确认,那就不存在报告问题。倘若确认、则存在以下几个与报告相关的问题:
①“递延工资费用”、‘“股票期权”应列示在报表的哪个部分;
②附注中要不要详细披露与期权有关的非财务信息;
③怎样调和两种计量与记录方式的矛盾。

5. 我国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解析

(一)内在价值法
所谓内在价值,是指股票市价超过行权价的差额部分。差额越大,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就越高;相反,差额越小,就表示该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越低。如果股票市价低于行权价,则认为该项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为零。
运用内在价值法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时,企业会计部门首先应根据授予日当天的股票市价与行权价的差额来计算出企业授予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即: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授予日股票市价-行权价﹚×授予数量,并根据计算出的股票期权内在价值来确定企业应向经理人支付的补偿报酬成本。企业确认的补偿报酬成本应在经理人剩余的固定服务期限内平均摊销。由于股票价格是不断波动的,则应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对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重新进行确认,并对相关的补偿报酬成本和费用进行调整。行权期满时,如果经理人行权,企业会计部门应及时确认购股款收入,同时支付普通股;若经理人最终放弃行权,则冲销授予时确认的相关报酬成本和股票期权;若经理人中途离职,则丧失尚处于行权期的股票期权,企业会计部门应冲销以前确认的管理费用、股票期权以及尚未摊销的递延补偿性支出。
(二)或有事项法
企业将股票期权授予经理人后,经理人就拥有了获得未来收益的权利,而经理人是否行权就取决于未来公司股票的价格。因此,股票期权可以看作是企业授予经理人的一项或有报酬,将股票期权视同或有事项来进行会计处理。进行会计处理时,在股票期权授予日,企业会计部门按执行价格和授予数量确认一项债权,同时确认一项所有者权益,直到经理人行权后,再将债权转为现金。同时将预计股本转为股本。若经理人期满弃权或中途离职,则应冲销授予时确认的债权和所有者权益。
(三)三时点法
三时点法是将股票期权划分为三个主要时点进行会计处理。股票期权授予日。企业会计部门在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确认企业股票的或有交付义务和或有股款收入,并在备查账中进行记录;股票期权行权日。在期权行权期,股票价格会不断变化,当股票价格上涨到经理人期望的价格时,那么经理人就会通过行权来取得收益,由于经理人行权,授予日登记在备查账中的或有认股款成为企业现实的现金收入,或有股本也成为企业现实支付的股本,两者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股本溢价;股票期权到期日。如果股票价格低于行权价,经理人放弃行权,那么应在备查账中冲销已经确认的或有认股款和或有股本。经理人提前离职导致股票期权丧失的会计处理与经理人放弃行权的会计处理相同。

我国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解析

6. 经营者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国际会计准则对股票期权会计的处理虽没有具体规定,但在准则的第19条和第33条分别作了如下要求:
1、披露有关股票期权的事宜;
2、提供每股稀释的计算。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公司对职工发售股票不仅要披露该事宜,而且要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处理方法有两种:
(一)APBNo.25会计处理方法。根据No.25的规定,股票期权的价值计量采用内在价值法。理由是:
1、内在价值易于计量,便于理解;
2、员工不能把期权的时间价值转换为现金。因计量时间的不同,股票期权分为固定型和业绩型。固定型股票期权的计量日是授予日;业绩型股票期权的计量日为数量和价格双方都已知的第一日,因而在授予日不做会计处理,而是在会计期末对行权价格和可购数量进行估计,得出报酬成本,以后每到会计期末对以前估计的数额进行修正,直至服务期满日。
(二)SFASNo.123的会计处理方法。具体文件是美国FASB于1995年10月发布的《股票型报酬的会计处理》。FASB主张以基于员工股票期权或相似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来确定补偿费用,此方法不同于内在价值法。但这一主张招致诸多批评,以至FASB后来不得不做出妥协,允许企业仍选用内在价值法来核算股票期权,但需要追加披露两种方法对本期净收益和每股收益的影响。这些披露将提供给报表使用者更具可比性的信息。FASB认为必须在财务报表中确认报酬成本的理由是:
1、股票期权具有价值;
2、计量企业净收益时应包括给员工的有价值的金融工具的报酬成本;
3、在可以接受的限度内可以估计员工股票期权的价值。FASB选择授予日作为计量日,其原因在于:一是在授予日,职工与企业双方就计划的条款达成了共识,雇员为了获得奖励从授予日开始提供服务,企业也从授予日开始负有义务;二是根据授予日的股票价格确定股票型报酬奖励的报酬成本,在授予日计量具有说服力且与条款相符;三是这种选择与公认会计原则下其他权益的计量是一致的。
从两种处理方法的不同可以看出,N0.123对补偿费用的衡量和入账方式要求比较严格,计算出的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比No.25的同类指标要低。一些业绩较差上市公司便有机可乘,利用No.25来隐瞒亏损,粉饰报表。这就是FASB要求实施公允价值入账法的内在原因。

7. 股票期权会计核算方法

一、三时点会计处理方法
采用三时点记账法的企业认为,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一般要经历三个时点:即股票期权授予日、行权日、到期日,特殊情况下还存在股票期权失效日,例如员工因终止与公司的雇佣关系而导致手中的股票期权失效等。具体办法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日的会计处理采用三时点记账法的企业认为由于在授予日公司只是与员工达成了未来以特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合约,并没有发生股票与认购款项所有权的实际转移,因此只是相应地产生或有认股款(按约定的行权价格与期权数量计算)与或有股本(按股票面值与期权数量计算)。由于《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第7条规定“企业不应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因此采用三时点记账法的企业认为:股票期权在授予日不应该在公司财务报表中予以反映,该事项只能在备查账中予以披露。以享有股票期权的人员姓名开设明细账,借记“或有认股款”科目,贷记“或有股本”或有认股款与或有股本之间的差额贷记入“资本公积——股票期权溢价准备”科目。
(二)行权日的会计处理在行权日,由于企业和期权持有人之间将发生股票与现金的交换,授予日备查账中的或有认股款将成为现实的现金流入,或有股本也成为企业现实的股本,两者之间的差额即股本溢价在“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中反映。实际的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贷:股本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在备查账中相应冲销以前披露的或有认股款。
(三)到期日及失效日的会计处理若期权有效期内股票价格持续低于行权价格,期权持有人不会对股票期权行权,则应当在备查账中将原披露的尚未冲销的或有认股款以及或有股本予以全部冲销。
以上便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股票期权会计核算方法

8. 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几点建议

我国目前股票期权入账方法存在一定的缺陷,其具体表现为:一是将股票期权视为或有事项,会导致将资产虚增和费用不均衡等问题;二是使用三点时会计处理方法,不能科学反映股票期权的薪酬费用,高估利润;三是使用模仿内在价值法进行四步会计处理,依然容易出现差错,甚至通过操纵股票价格的方法控制薪酬。针对上述问题,在研究我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基础上,建议模仿美国FASB第123号公告来制定我国未来的股票期权会计准则,在实施过程中,具体建议如下:
一、确认问题
初始确认:在现有会计模式下,是把经理股票期权作为一种特殊权益来处理的。经理股票期权的对象是经理人提供的劳务,在确认该项期权的同时,应同时确认报酬成本。因为公司为了获得经理人的劳务,向其赠与有价值的股票期权,符合费用定义的相关特征,故而应确认相应的费用。另外,在初始确认时,还应明确确认的时间。与经理股票期权相关的赠与日,授权日,行权日以及股权出售日。
后续确认:后续确认是指一个项目在初始确认之后发生了价值变动而进行的再确认,是针对后续确认计量而言的。换言之,对后续计量与初始计量之间产生的差额的调整就是后续确认。
就经理股票期权计划来说,有两种基本情况:其一,若条款是确定的,则期权价值一经确定,除了行权之外,其他影响期权价值的因素发生变动,也不对期权价值进行调整。而对于由于经理人离职等原因造成的期权失效,应予相应调整。另外,作为期权减项的递延报酬支出,应在经理人提供服务的期间逐期摊销,直至摊完。其二,若条款是不确定的,在赠与日不能对期权进行客观计量,这时赠与日不是计量日。但是赠与行为已发生,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应确认赠与行为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并予以披露,此时可按照估计金额确认。
终止确认:终止确认相对于初始确认而言,是指将一个已经确认的项目从财务报表上注销,就经理股票期权来说,是将已确认的特定权益从资产负债表上消除。导致终止确认的情形主要有经理人行权、离职、退休、丧失行为能力、公司并购等。其会计处理比较简单,即对已行权部分转为普通股,未行权部分转为资本公积即可。
二、计量问题
计量属性:经理股票期权的计量问题主要包括计量属性、计量单位和计量时间三方面的内容。除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实现净值等计量属性外,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计量属性,也是非常重要并具有现实意义的。公允价值对金融工具,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非常有用,当然,其致命弱点在于:在缺乏公开标价的情况下,主观估计性往往过高,以至难以实现计量价值的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