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人员能从科研项目中拿劳务费吗

2024-05-02 01:58

1. 科研人员能从科研项目中拿劳务费吗

科研人员能从科研项目中拿劳务费。
严格限制国家课题的劳务费用只能用于支付研究生等的劳务费用是对的,但没给教授资金使用自主权,是不足的。应该对科研管理体制和学校人事制度进行系统改革,对科研人员实行年薪制,让待遇与课题经费脱钩。
国家社科基金和自然科学基金规定:劳务费只能发给参与项目的研究生、非课题组成员或无工资人员,课题组成员不可以有任何劳务费,而且发给这些人的劳务费还要求不可以超过项目总额的5%~10%,这意味着100万元的项目最多只允许支出10万元的劳务费。

扩展资料:
近年来我国各级财政对科研投入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但伴随而来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一些“痛点”也不断为各界所关注。为化解这些“痛点”,推动广东《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落地见效。
其一,有效避免科研单位反复证明“科研项目”是“科研项目”。
针对各单位反映的因各类科研项目界线不清晰,具体操作中较难把握的问题,《暂行规定》对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从实质和形式两个方面进行了定义,然后按照科研项目资金定义对科研项目资金进行系统分类,让各单位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立项层次和组成,避免随意扩大范围,造成资金拨付风险。
据了解,对科研项目资金界线及拨付范围的明确,可有效避免了科研单位反复提供佐证材料证明“科研项目”是“科研项目”,减少科研资金拨付申请手续。
其二,开启财政科研项目资金拨付绿色通道。
《暂行规定》明确,科研资金可直接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户,并对拨付流程进行简化:对项目承担单位为省级单位的,由省财政厅根据下达资金发文,将预算指标分配至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立项书和项目合同,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其他直接支付”方式将科研项目资金直接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户。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青年报-科研人员能从科研项目中拿劳务费吗

科研人员能从科研项目中拿劳务费吗

2. 国自然,硕士研究生劳务费什么标准

硕士每月500-800元,博士每月1000-1500元。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劳务费还剩下很多,怎么处理

可以留到明年用。尽量在明年用完。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劳务费还剩下很多,怎么处理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新规出台 经费今后怎么花

按此前规定,自由探索类基金的分配是劳务费15%以内、国际交流费15%以内、管理费5%,剩下部分为出差、仪器设备、材料等研究费用。重大立项类基金的分配,是劳务费10%以内、国际交流费10%以内、管理费5%。
按办法中规定,项目直接费用预算确需调整的,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的前提下,可以调剂使用,这样一来,资金安排更合理、更灵活。

5. 自然科学基金的经费可以用到什么时候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并且依托单位信用评价好的,项目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专门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    未通过结题验收和整改后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或依托单位信用评价差的,结余资金应当在验收结论下达后30日内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验收后如需继续使用结余资金,可以向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自然科学基金的经费可以用到什么时候

6. 国自然,硕士研究生劳务费什么标准

大概250一300元每天

7. 华南农业大学财务处 本科生劳务费怎么报

看领域,看地域。从学科领域来说,华南农业大学在农学领域是有不小的影响力的,其农学实力能排进全国农业大学前十名以内。从地域来说,在南方一带华南农业大学知名度还不错,但是越往北知名度就越低,整体来说区域性影响力较大。

华南农业大学财务处 本科生劳务费怎么报

8.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调整各项可以增加吗

项目预算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报批。
项目预算有以下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当经依托单位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批。
1、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做出重大调整等原因需要对预算总额进行调整的;
2、同一项目课题之间资金需要调整的。
项目直接费用预算确需调整的,按以下规定予以调整:
1、项目预算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如需调整,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报依托单位审批。
3、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如需调减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依托单位审批后,用于项目其他方面支出。
项目间接费用预算不得调整。

扩展资料:
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具体包括: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5、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了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会议费支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和会期。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9、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劳务费应当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
10、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1、其他支出: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直接费用应当纳入依托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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