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2024-05-03 23:38

1. 无锡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无锡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一、借款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任一公积金缴存情况:(一)在申请贷款之月前六个月向无锡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自申请贷款之月起前两年内不欠缴住房公积金。(二)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移至本市的,转移前六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无锡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二、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三、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五、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六、借款申请人已领取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七、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八、原商业性贷款转贷时本金余额必须≤借款申请人公积金可贷额度。九、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拓展资料】公积金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无锡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2. 无锡公积金商贷转公积金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1、借款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任一公积金缴存情况: (1)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自申请贷款之月起前两年内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移至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6、借款申请人已领取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7、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 8、原商业性贷款转贷时本金余额必须借款申请人公积金可贷额度。 9、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3. 无锡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任一 公积金 缴存情况: (1)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无锡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 住房公积金 ,并且自申请贷款之月起前两年内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移至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无锡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 房屋所有权 人或共有权人( 购房合同 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 质押 ; 6、借款申请人已领取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 土地使用证 ; 7、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 购房贷款 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 欠款 。 8、原商业性贷款转贷时本金余额必须≤借款申请人公积金可贷额度。 9、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 公积金贷款 。

无锡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4. 无锡公积金商贷转公积金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1、借款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任一公积金缴存情况: (1)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自申请贷款之月起前两年内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移至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6、借款申请人已领取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7、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 8、原商业性贷款转贷时本金余额必须借款申请人公积金可贷额度。 9、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 无锡市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的方法是什么?


无锡市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的方法是什么?

6. 无锡商业贷款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吗?如果可以请问具体手续怎么办?谢谢

你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商转公”申请业务,就你个人而言需要满足的条件:
1、借款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并且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至申请贷款之月不欠缴(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2.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
如果你符合条件,那么可以把现有的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享受较低的还贷利息,但是你的贷款金额不可以变更。

7. 无锡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首先,借款人要符合以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任一公积金缴存情况:
(1)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无锡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自申请贷款之月起前两年内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移至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无锡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6、借款申请人已领取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7、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
8、原商业性贷款转贷时本金余额必须≤借款申请人公积金可贷额度。
9、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办理流程:
借款申请人至无锡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网站下载《无锡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到原商业贷款银行查询贷款剩余本金,并加盖银行章→借款申请人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转贷申请→中心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条件,审批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凭至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借款申请人凭审批材料及担保资料至受托贷款银行办理借款签约手续。
提供资料(原件)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所购住房共有权人必须共同到场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并根据购房情况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所购住房共有权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私人印章(借款申请人或所购住房共有权人为单身,仅需提供本人材料);
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所购住房共有权人的结婚证(因离异或丧偶而单身的,须另提交离异或丧偶的有效证明);
3、《无锡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向本中心贷款窗口申领或至无锡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wxgjj.com.cn打印,并加盖原商业贷款银行印章);
4、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5、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
6、契税完税证明;
7、转贷住房为本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经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8、转贷住房为本地存量房(二手房):经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注:
1、购房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且家庭首次购房的,由无锡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档后出具“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江阴分中心需由江阴房管部门出具);
2、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移至本市的,由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及缴交明细(必须由原单位在转移前6个月按时、足额、连续缴存);
3、借款申请人配偶为现役军人的,由部队政治部门或军务部门出具现役军官证明;
4、自2015年4月22日起,职工家庭再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符合贷款条件,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
5、 职工家庭已经办理二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中心不再发放公积金贷款。
6、职工家庭存在其它情况的,应提供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为商业贷款转纯公积金的,现行规定商贷可以转换为组合贷款,具体细则略有差异,可以上无锡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无锡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8. 无锡个人交的公积金可以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分析:可以的。可以的,具体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任一公积金缴存情况:
(1)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我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自申请贷款之月起前两年内不欠缴住房公积金;(2)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移至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我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5、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6、借款申请人已领取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7、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8、原商业性贷款转贷时本金余额必须借款申请人公积金可贷额度;9、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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