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介管理信息系统

2024-05-02 09:36

1. 保险中介管理信息系统

保险中介管理信息系统,指的是银保监局针对于保险中介,在今年1月发布的监管要求中提及的信息化管理手段。之前有些中介是有信息系统的,但是大多数中介是没有的,而这次的监管文件则是明确了信息系统所需要具备的具体功能和保障。
其中可以简单概括为三个必须模块,两个对接平台,以及一个安全体系。其中:
三个模块指的是信息系统必须要具备业务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三个基本模块,模块之间的数据可以互通且互相验证。以前更多的是做的台账,各做各的,但是最后发现无法匹配或者不够精确,信息遗漏等等,之后是不允许的。
两个对接平台,一个是指保险中介业务需要与保险公司的核心业务系统对接,完成数据交互获取精准的数据匹配。像通过非法手段或者不正规手段获取保险公司服务就是违规的了,这个难度是最大的,因此中国银保信作为执行机构携手评驾科技一起推出了保险中介车险接口平台,解决了保险公司侧接口标准化的难题。另一个平台是指要与监管部门的平台对接,这个平台指的是银保监局下中国银保信的平台,完成对接后,数据要在3天内进行上传。像以前1个月上传一次这种频率是不行的。
一个安全体系指的是信息化系统必须建立完整的信息安全体系,平台需要通报等保三级的网络安全认证,从而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这次对于保险中介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是比较明确的,而且对于时间节点也是直接说明了,在2022年1月底之前需要完成整个信息化系统的建设,逾期未完成的中介机构则不可继续经营保险业务。所以作为中介机构时间要抓紧了。

保险中介管理信息系统

2. 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方法

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     
  
 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升,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保险方面,有的人购买保险是为了给自己的生活买一份保障,有的人是为了投资,随着购买保险的需求增大,保险中介这个行业出现了。通过保险中介购买保险这种方式,难免会让大家有所顾虑,人们会担心保险中介是否安全、靠谱,那么有什么方法可以让购买保险的用户打消这种顾虑了?
 
 人们可以通过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来查询保险中介的身份情况。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是在2009年3月由中国保监会推出并开通运行的一个服务平台,人们可以通过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保险营销员的相关信息,还可以查询保险中介人员的是否有保险从业资格,若大家在购买保险时遇到要投诉的情况,那么也可以通过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投诉,该系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某些非正式保险营销员的存在以及非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存在。
 
 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方法
 
 人们可以通过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保险中介公司是否真实存在,查询保险公司员工是否有从业资格,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可以帮助购买保险用户规避风险,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的方法如下:
 
 1、打开浏览器网页,在搜索栏中搜索“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找到“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_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链接,点击进入;
 
 2、在进入到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的官方网站后,在页面右上方有“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查询”,查询用户只需要输入保险人员的身份证后四位、资格证书号码、执业证编号、从业人员姓名,然后再输入验证码即可查询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的相关资料。
 
 3、人们还可以通过保险中介监管系统查询的官方网站进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查询、行业协会联系方式查询、兼业代理机构查询。 哪些 贷款 平台 利息低 、额度高?关注微信公众号“康波财经”(ID:youqianlab),回复“贷款”获取。

3. 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的具体方法

   
  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到底该如何查询
  社会发展到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正在逐年提升,大家都开始注重保险,有的人购买保险是为了给自己的生活买一份保障,有的人是为了投资赚钱,随着人们购买保险的需求渐渐增大,保险中介这个行业也应运而生。通过保险中介购买保险,这种方式有时会让大家迟疑顾虑,担心保险中介是否安全真实可靠,那么该怎么做才能让用户打消这种顾虑?
  人们可以通过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来查询保险中介的身份情况。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是在2009年3月由中国保监会推出并开通运行的一个服务平台,人们可以通过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保险营销员的相关信息,还可以查询保险中介人员的是否有保险从业资格,若大家在购买保险时遇到要投诉的情况,那么也可以通过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投诉,该系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某些非正式保险营销员的存在以及非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存在。
    
  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方法
  人们可以通过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保险中介公司是否真实存在,查询保险公司员工是否有从业资格,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可以帮助购买保险用户规避风险,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的方法如下:
  1、打开浏览器网页,在搜索栏中搜索“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找到“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_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链接,点击进入;
    
  2、在进入到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的官方网站后,在页面右上方有“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查询”,查询用户只需要输入保险人员的身份证后四位、资格证书号码、执业证编号、从业人员姓名,然后再输入验证码即可查询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的相关资料。
  3、人们还可以通过保险中介监管系统查询的官方网站进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查询、行业协会联系方式查询、兼业代理机构查询。

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的具体方法

4. 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是什么?

是2021年1月5日银保监会发布的《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的通知》,其中主要的意思是说针对所有保险中介机构,要求在2022年1月31日之前,需要完成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如果完成不了,则不可以继续经营相关保险业务。
关于中介的信息化系统的要求,具体包括几个方面,一是需要有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人员管理几个模块,三者数据必须确保可以实时同步,确保公司不同经营维度的台账信息相互匹配、彼此验证。二是需要通过技术手段与合作的保险公司实现系统互通、业务互联、数据对接,3日内对于变更的业务数据需要与保司完成同步。三是所建设的平台必须符合网络信息安全法,最好具备等保三级的认证。
也提到了,考虑到难度保险中介可以开发、合作开发、定制开发、外包开发以及购 买SAAS服务。8月中国银保信发布了“保险中介业车险业务平台”为中介机构提供标准化对接保险公司的接口,从而解决了信息化系统在保险公司侧接口差异化的难题。无论是自建系统或是购 买的SAAS服务都必须通过银保信的保险中介云与保险公司对接,从而实现与保险公司的标准化接口对接。
对于很多保险中介这事可能后知后觉,但是就目前的市场监管而言,信息化系统是必须的条件,所以想要最快满足监管要求可以通过选择与银保信有深度合作的平台直接购 买SAAS服务,比如评驾科技,作为银保信的优质合作伙伴,提供车险中介合规的全套系统服务。通过SAAS服务可以让中介在业务端迅速合规,当然信息化的建设也能带来人效的提升,为企业降本增效助力。

5. 中国保监中介信息系统

中国保监中介信息系统,一般是指中国银保监会的系统,所以可以理解为中国银保信所发布的保险中介车险接口平台,该系统是与保险科技公司评驾科技联合开发的,为行业解决保险公司侧接口标准化的难题,懂行的都知道,中介要去对接保险公司的难度是非车大的,不仅需要保险公司的配合,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作对接和配置。而通过保险中介车险接口平台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从而满足银保监会在保险公司侧的监管要求。
另外评驾作为中国银保信的技术合作方,也是得到官方认可的平台之一,所以对于一家保险中介来说,在信息化的过程中,需要的是一个信息化平台,以及合规的对接保险公司与监管机构,所以简单的讲就是可以通过保险科技公司的SaaS系统,然后连接至银保信的保险中介车险接口平台,即可满足整个的信息化合规要求。中国保监中介信息系统就是这样个理解和作用了。

中国保监中介信息系统

6. 中国保险中介监督管理

中国商业保险的主管机关,也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其基本目的是为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和管理保险市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拟订有关商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行业规则;依法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依法查处保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完善保险市场体系,推进保险改革,促进保险企业公平竞争;建立保险业风险的评价与预警系统,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企业稳健经营与业务的健康发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体现了我国政府对保险监督的重视。我国保险业起步较迟,但其发展速度极快,市场潜力亦很大。1997年全年保险费收入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了约40%左右。这一发展态势若离开配套的保险监管显然有悖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初衷,而此前我国的保险业由中国人民银行通过所设保险公司实现其监管职能,这使银行与保险无法实行分业管理,使保险业在快速发展的进程中,自身的风险也在不断积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有利于排除干扰,提高保险监管的独立性与权威性,对于保险市场的良性发育及保险企业的公平竞争有着不容低估的意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15个职能机构,并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设有35个派出机构。其中,15个内设部门为:(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监事会工作部)。拟定会机关办公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办公;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机要、文秘、信访、保密、信息综合、新闻发布、保卫等工作。负责保险信访和投诉工作;承办会党委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的日常工作。(二)发展改革部。拟订保险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保险监管的方针政策及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保险市场整体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对保监会对外发布的重大政策进行把关;归口管理中资保险法人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的市场准入和退出;负责规范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并对公司的重组、改制、上市等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保监会对外重要业务工作与政策的协调。(三)政策研究室。负责保监会有关重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对保监会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文件进行把关;研究国家大政方针在保险业的贯彻实施意见;研究宏观经济政策、相关行业政策和金融市场发展与保险业的互动关系;根据会领导指示,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展保险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中国保险学会开展研究工作。(四)财务会计部。拟定保险企业和保险监管会计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编制保监会系统的年度财务预决算;审核机关、派出机构的财务预决算及收支活动并实施监督检查;审核会机关各部门业务规章中的有关财务规定。负责机关财务管理。(五)财产保险监管部(再保险监管部)。承办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拟定监管规章制度和财产保险精算制度;监控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检查规范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和备案管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核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承办对再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拟定监管规章制度;监控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检查规范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六)人身保险监管部。承办对人身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拟定监管规章制度和人身保险精算制度;监控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检查规范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和备案管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核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七)保险中介监管部。承办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工作。拟定监管规章制度;检查规范保险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订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标准。(八)保险资金运用管理部。承办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工作。拟订监管规章制度;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保险资金运用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订保险保障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征收与管理。(九)国际部。承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有关国际组织、有关国家和地区监管机构和保险机构的联系及合作。负责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外事管理工作;承办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设立保险机构,以及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及有关变更事宜的审核工作;承办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设立代表处的审核和管理事宜;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十)法规部。拟订有关保险监管规章制度;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提出制定或修改的建议;审核会机关各部门草拟的监管规章;监督、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开展保险法律咨询服务,组织法制教育和宣传;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十一)统计信息部。拟订保险行业统计制度,建立和维护保险行业数据库;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负责保险机构统计数据的分析;拟订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负责保险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负责建立和维护偿付能力等业务监管信息系统;负责信息设备的建设和管理。(十二)派出机构管理部。拟订派出机构管理、协调工作的规章制度。检查派出机构工作落实情况,督办会领导批办的重大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对派出机构年度工作业绩的评估意见;研究分析派出机构管理和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定期收集、整理派出机构反映保险市场运行情况及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十三)人事教育部(党委组织部)。拟订会机关和派出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承办会机关和派出机构及有关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根据规定,负责有关保险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会机关及本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工作。(十四)监察局(纪委)。监督检查本系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依法依纪查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纪的行为;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领导本系统监察(纪检)工作。(十五)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群工部)。负责本系统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和协调本系统统战、群众和知识分子工作。机关党委。负责会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保监局申报网保险中介监管系统

一、推行保险中介渠道与保险中介业务信息化管理自2010年3月1日起,保险公司应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保险中介渠道(机构和人员)及保险中介业务,系统应实现四项基本功能:一是保险中介渠道管理;二是联网出单管理;三是佣金提取支付管理;四是查询汇总管理。二、规范佣金支付管理严禁通过虚列费用、虚假批退、虚假赔款、保费不入账等方式套取资金,账外直接或间接向保险中介机构和营销员支付各类费用;严禁通过费用报销等方式向保险中介机构和营销员直接或间接支付合同以外的利益;严禁向员工、劳务派遣工等用工性质的人员支付佣金;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等中介机构销售的保单,佣金必须以转账方式直接向保险中介机构支付,不得通过营销员或其他渠道支付。三、推行保险中介业务实名销售制度自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保险中介业务实名销售,严格落实“卖者有责”制度。具体要求:一是通过保险中介机构或营销员销售的保单,应在投保单、保单正副本明示销售中介的机构名称或营销员姓名。二是投保单、保单记载的销售中介名称或姓名必须与系统记载、佣金结算凭证、佣金转账支付对象一致。四、推行佣金支付零现金制度自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中介佣金转账支付制度。具体要求:一是中介佣金一律转账支付(包括营销员佣金),严禁现金支付。二是转账支付对象必须与投保单、保单、中介业务佣金提取支付系统记载保持一致。三是佣金由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以上机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统一支付,中心支公司以下机构不得支付佣金,银行保险代理业务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五、实行交叉销售机构结算制度同一集团内不同保险公司建立交叉销售代理关系的,佣金结算方式采取机构与机构间转账结算,不得直接或间接向非本机构营销员支付佣金。六、建立申报兼业代理机构实地调查制度自2010年3月1日起,除金融机构、车商及广西保监局规定的机构外,其他机构兼业代理资格的申报须经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以上机构实地调查,并向保监局提交调查报告(需注明调查人)及该机构营业场所照片。七、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保险公司应制定《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各级领导责任,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关键部门的关键人员,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经办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员负直接责任的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办法应明确:(一)出单人员应严格区分保单的归属渠道,严禁将直销业务归属中介业务;(二)中介渠道管理人员应严格管理中介渠道,确保中介渠道的合法性,严禁虚列中介机构和营销员;(三)财务人员应加强对佣金、费用报销等财务支出真实性审核,不得配合、放任业务部门弄虚作假。(四)稽核审计部门应把中介业务作为审计稽核的重点,发现问题的,应严格依照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稽核审计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应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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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局申报网保险中介监管系统

8. 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是干什么的

保险中介监管系统是一个统称,其来源于2021年1月5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其中主要要求了,保险中介机构需要在2022年1月底完成信息化建设,这个信息化建设就是所谓的中介信息化系统,而中介的信息化系统需要与保险公司的核心业务系统直联,并需要实现数据同步及相互验证,而且中介信息系统必须要在3天时间内将业务的变更信息传送到监管机构的平台完成整个业务流程。简单理解就是监管部门要对市场乱象进行整理,所以中介机构在做保险业务的同时,需要有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完备的模块,这些模块数据要统一能回溯,也要提交到监管部门,作为审核依据。所以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做中介业务,做违规动作都是不可行的了。
换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其实也是对市场的洗牌,在新四化的大势下,信息化系统可以帮助企业完成转型,提升效率降低成本,通过与评驾科技这样的科技公司合作,可以为中介业务带来不一样的改变,从流程运营到业务发展,从数据管理到用户价值挖掘一站式的服务。个人觉得,这属于市场的阵痛,在适应后,也是从新划分梯队的机遇,谁先能抓住机遇,谁就能走在时代的前列,获得更多市场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