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上下限

2024-05-04 19:16

1. 公积金上下限

法律分析:缴存基数下限为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上限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公积金上下限

2. 公积金下限

法律分析: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2367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368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90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90元。法律依据:《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 第二条 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度全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9464元,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意见,确定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2367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368元。按照郑州市2020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确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90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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