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有没有权挪用公共维修基金

2024-05-05 16:39

1. 业主委员会有没有权挪用公共维修基金

无论任何人都没权利挪用维修资金,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除按前款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业主委员会有没有权挪用公共维修基金

2. 业主委员会有没有权挪用公共维修基金

无论任何人都没权利挪用维修资金,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除按前款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3. 物业维修基金业主不同意可以用吗

事实上,物业维修基金的用途只能用于维修共有物业,但小区的共有物业并没有登记确权。例如,屋顶是覆盖下全体业主的共有物业,但往往许多业主认为只是顶层业主的事,不同意使用维修基金。又如,外墙是属于共有物业,不能乱加建任何凉棚,所贴瓷片剥落,应该由物业维修基金支付。但往往得不到认同。最关键的是共有物业应该如何登记确权,而维修基金应该依登记而确认。
  按照《物权法》,共有物业的处分、使用、维护,都是全体业主的权利,由业主大会作出决定,由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执行。但是,我们有多少楼盘成立了业主大会,有多少楼盘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不到20%!这怎么能有效使用物业维修基金?
  我们的物业登记确权,只有在售楼之前的开发商的大确权,售楼时只给购房者专有物业的小确权,余下的物业并没有分别确定共有物业和开发商的专有物业。一方面让开发商免去其专有物业也应该分摊的物业管理费,另一方面让开发商挪用物业维修基金去维修他自己的专有物业。这极大地侵犯了业主的私有利益。至今,在不动产登记里,依然不对共有物业进行不动产登记,怎么能维护业主私有物业维修基金的利益?
  物业维修基金是业主自己私有的钱!但只能用于共有物业的维修。你把它分到每个业主的账户,而共有物业的维修所需费用,是由业主大会来确定的,由业主委员会执行的。费用不由业主委员会立账,而每家每户立账,怎么能够执行业主大会23多数的决定?
  沦为“沉睡”的资金,自然就会被管理部门用于谋利。但应该明确,其增值应该归业主所有,而不是归维修基金管理部门所有。其增收应该在审计之后,分配到每个物业维修基金上。
  总之,物业维修基金是老百姓私人的钱!管理部门没有权力以管理者自居来随意使用。为了用好物业维修基金,必须对共有物业登记确权,必须召开业主大会,必须将物业维修基金帐户建立在业主委员会名下。没有这些具体的落实,《物权法》以及随后的各种《物业管理条例》都只能是一种空想,这就是物业维修基金难以使用的根本所在。

物业维修基金业主不同意可以用吗

4. 物业公司无法向业主委员会提供以前的维修基金使用情况怎样处理好

亲~应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物业公司作为业主聘请的“管家”和物业维修基金的实际使用者,一般而言,不应直接控制掌握维修基金账户,但应谨慎做好维修基金实际使用支出的账册报表。然而实践中,不少物业公司直接掌握控制着维修基金,并在使用支出时擅自作主。还有些物业公司动用维修基金弥补物业管理费的不足,或者在解除物业管理合同后拒不移交维修基金及其收支明细账册。《物权法》明确规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因此,物业公司的上述行为,均违反了维修基金的法定使用条 件和程序,应责令物业公司限期改正或补正手续。如果侵占、挪用行为造成了业主的损失,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摘要】
物业公司无法向业主委员会提供以前的维修基金使用情况怎样处理好【提问】
亲~应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物业公司作为业主聘请的“管家”和物业维修基金的实际使用者,一般而言,不应直接控制掌握维修基金账户,但应谨慎做好维修基金实际使用支出的账册报表。然而实践中,不少物业公司直接掌握控制着维修基金,并在使用支出时擅自作主。还有些物业公司动用维修基金弥补物业管理费的不足,或者在解除物业管理合同后拒不移交维修基金及其收支明细账册。《物权法》明确规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因此,物业公司的上述行为,均违反了维修基金的法定使用条 件和程序,应责令物业公司限期改正或补正手续。如果侵占、挪用行为造成了业主的损失,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回答】
以上就是我的回复内容,请问您还有没有需要解答的问题[爱心][愉快]【回答】
如果您对我的回复满意请给一个赞,祝您生活愉快[爱心][愉快]【回答】
以上就是我的回复内容,请问您还有没有需要解答的问题[爱心][愉快]【回答】
未达到提问题的效果,我物业公司是按照小区里的实际维修事项,依据房屋维修基金的要求申请的程序,业主委员会后期成立的,要求物业公司提供以前的房屋维修基金使用的事情,维修基金都是由市住建局维修基金科掌管的,物业只是按照流程申请的,时间都过去了好几年的,业主委员会有权追究以前的事情吗?【提问】
亲~具体情况需要调查提取以往的相关信息。【回答】
根据以前基金使用情况与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决定。【回答】
感谢您的询问,希望能帮助到您。[鲜花][心][心]【回答】

5. 物业公司使用公共维修基金需要告知业主吗?


物业公司使用公共维修基金需要告知业主吗?

6. 物业公司使用公共维修基金需要告知业主吗?


7. 物业动用维修基金需要业主同意吗

物业动用维修基金需要业主同意。业主享有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于建筑物内专有部分的住宅、经营性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共有权,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设施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车位、车库的法定用役权,共同管理权,共同管理权是维护共有部位和共有物物理性能以及保证配套设施运行的权利。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物业动用维修基金需要业主同意吗

8. 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可以动用维修基金吗

法律分析: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不可以动用维修基金。必须要达到占专有部分百分之六十业主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同意才可以。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业主,申请维修基金走应急通道。具体流程如下:1、业主必须先提交申请维修房屋,有关材料到小区物业公司盖章认定;2、业主再找到小区居委会盖章认可。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