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司法局的主要领导

2024-05-16 15:11

1. 厦门市司法局的主要领导

姓名 职 务吕参军 党组书记、局长蔡永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开国 党组成员、副书记叶贻坤 党组成员、劳教所所长贺菊英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国威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厦门市司法局的主要领导

2. 厦门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协调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司法行政课题调研。审核研究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督查、信息、文秘、信访、统计、保密、文印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建设。(二)行政财务装备处管理局机关的财务,负责局直属单位财务的年度预算和分配工作,指导和监督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服装、车辆、枪支和弹药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及调度、安全保卫、资产管理、基本建设、接待等行政事务。(三)法规教育处负责全市司法行政法制建设、局机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受市人大和市政府的委托,参与地方法规的起草、论证、修改。组织和指导法学理论及涉台有关法规的研究;综合协调社会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法学教育、法律培训工作,管理法律电大函授工作站,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干警培训和学历教育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规划,执行国家司法考试制度,负责厦门市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审查、考务组织;受理、审核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对取得资格证书者进行管理;指导规范国家司法考试的培训工作;开展国家司法考试的理论研究和交流。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劳动教养和场所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劳教人员延长或减少劳教期限三个月以上以及所外执行、所外就医、提前解除劳教的审核报批工作;履行劳教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四)司法鉴定仲裁管理处指导、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制定司法鉴定工作规划及行业规范;承担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审核和年度检验工作,负责司法鉴定人员鉴定资格考试、考核,管理司法鉴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处理关于司法鉴定问题的来信来访,承办司法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仲裁机构、人员的审查、登记和管理工作。(五)律师管理处指导、管理、监督全市律师工作。负责律师执业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证的年检注册;接受并处理对律师违反纪律、违反职业道德的控告。指导、监督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六)公证管理处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公证处设立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公证处、公证员执业证的年检注册、执业监督工作。受理对公证员违反纪律和职业道德的控告,参与公证事项的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七)基层工作处指导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基层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管理“1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和期满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具体承办市安置帮教办公室日常事务。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八)政治部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 指导各区司法局的人事管理工作,对协管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负责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研究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务、警衔评授等管理工作;管理人事档案,办理人员出国(境)政审等手续;管理和指导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司法干警的政治、业务培训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组和监察室合署办公。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九)厦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办公室(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市各区、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制定依法治市规划方案,参与立法、建章立制起草论证、修改和立法建议,组织和参与执法检查。依法治市办公室为副厅级机构,内设法制指导处,具体承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的法制宣传工作,制订全市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培训各行业、各单位法制宣讲骨干,指导开展专业法宣传教育和学法用法活动。

3. 厦门市司法局的职责概述

(1)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2)负责全市仲裁机构的登记工作。(3)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4)指导、管理全市法律援助、“148”法律服务工作。(5)指导、管理、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和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6)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7)参与地方法规的起草、论证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法学理论及台湾法规的研究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8)负责全市司法行政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法律培训工作;(9)指导组织国家司法统一考试,并对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者实施管理。(10 )指导、管理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员协会工作。(11)指导、管理、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12)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察警衔的评定、晋级、取消等工作。协助管理区司法局领导干部。指导全市司法行政外事工作。(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厦门市司法局的职责概述

4. 厦门市司法局的介绍

厦门市司法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管理全市劳动教养工作。

5. 司法局局长是什么级别

县级的司法局是科级干部,地市级城市的司法局局长,是处级干部,直辖市的司法局局长,是司局级干部。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部门。受党委与政府领导,规格比法院、检察院略低,是政府的宣传管理法律的专门的职能部门。
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一个市或一个县某项行政事务的部门最高官员。
一级干部: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副主席、委员长、总理、军委主席、政协主席。
二级干部:政治局成员、书记处成员、副委员长、副总理、国务委员、军委副主席、政协副主席、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
三级干部:俗称省部级,部长、部党组书记、省委书记、省长、省人大主任、省政协主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局长

司法局局长是什么级别

6. 厦门思明区法院长是啥级别

副局正处级别
1、厦门市是国务院批准的副省级城市,市长、书记、人大主任、政协主席都是副省长级别。
2、所以厦门市下属的委、办、局、部和辖区都是副厅级别。因此厦门思明区是副厅级别编制。厦门思明区法院长是副局正处级别。

7. 厦门市同安司法局是干什么的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六)负责管理本市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七)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八)负责指导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本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三)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管理本市监狱管理局和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厦门市同安司法局是干什么的

8. 厦门市现任公安局局长是谁

问题:厦门市现任公安局局长是谁?
答:厦门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卢炳椿
厦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巡视员:邓海鹰
厦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林少强
厦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曹卫国
厦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思明分局局长:黄卫东
厦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湖里分局局长:许标旗
厦门市公安局基本简介:
“文革”期间,厦门市公安机关受到严重冲击。1967年1月,公安机关瘫痪,公安人员大部分被迫撤离市区,各项工
作受到严重破坏。同年2月,市公安机关被军事管制。1968年9月,厦门市革命委员会成立,10月成立“厦门市革命委员会政治处保卫组”,取代厦门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三家单位的职能。各区公安机关改为区(县)人民保卫组,各派出所改为人民公社人民保卫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厦门市公安局增加了一批处(科)室、分局和派出所,截至04年,市公安局下设15个内设机构、8个支队、9个基层单位和8个分局、45个派出所,全市现有总警力3826人。

扩展资料
厦门市公安局职责概述: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督促检查下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情况,部署、指导全市公安工作。
(二)研究和推进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训练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三)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策。
(四)依法查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组织协调和实施各类重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的查处。
(五)实施并指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边防保卫和公民出入国境、往来港澳地区和入境我市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工作。
(六)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七)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八)指导和组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建设。
(九)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十)组织实施来厦视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完成重大会议和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和强制戒毒所,确保监所安全。
(十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技和通信组网工作,主管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管理和监察工作。
(十三)规划公安装备现代化,为全市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等服务。
(十四)负责指导高崎国际机场区域内空防安全和厦门港区、口岸的治安工作。
(十五)领导和管理公安边防、消防工作。
(十六)森林公安局列入市公安局序列,受主管部门和公安局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以公安局为主领导。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厦门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