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新规”有利于理财市场发展吗?

2024-05-03 16:15

1. “理财新规”有利于理财市场发展吗?

“理财新规”的过渡期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到2020年12月31日。新规指出,在过渡期内,银行新发行的理财产品应当符合办法规定,同时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未到期资产,但应控制存量理财产品的整体规模;过渡期结束后,不得再发行或者存续违反规定的理财产品。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银行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有序方式制定本行理财业务整改计划。过渡期结束后,对于因特殊原因而难以回表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权类资产,经报监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安排,稳妥有序处理。

“理财新规”细则出台意味着监管政策明确了新产品的发行要求,消除了过去2个月产品发行因细则未定带来的不确定性。相关机构预计,“理财新规”细则出台有助于新产品的加速推出,理财产品规模的下行势头也有望改善。同时,新产品的加速推出有助于改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流动性。

“理财新规”有利于理财市场发展吗?

2. 理财新规来了,对投资者会有什么影响

【银行理财新规】
1、5万元起售点降至1万元;
2、不得宣传预期收益率;
3、首次购买需进行面签;
4、私募理财设置24小时投资“冷静期”;
5、实行专区销售和双录;
6、公募理财产品可通过公募基金投资股票。

附:银保监会答记者问(节选)
五、《办法》在加强投资者保护方面主要有哪些规定?
《办法》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合规销售、信息登记和信息披露等环节,进一步强化了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是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1.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2.遵循风险匹配原则。延续现行理财监管要求。3.设定单只理财产品销售起点。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4.个人首次购买需进行面签。延续现行监管要求。

二是加强产品销售的合规管理。1.规范销售渠道,实行专区销售和双录。延续现行监管规定。2.加强销售管理。银行销售理财产品还应执行《办法》附件关于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管理、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销售过程管理、销售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3.引入投资冷静期。对于私募理财产品,银行应当在销售文件中约定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冷静期内,如投资者改变决定,银行应当遵从投资者意愿,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并及时退还投资者的全部投资款项。

三是强化信息披露。:公募开放式理财产品应披露每个开放日的净值,公募封闭式理财产品每周披露一次净值,公募理财产品应按月向投资者提供账单;私募理财产品每季度披露一次净值和其他重要信息;银行每半年向社会公众披露本行理财业务总体情况。

四是防范“虚假理财”和“飞单”。延续现行做法,要求银行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理财系统)对理财产品进行“全流程、穿透式”集中登记。银行只能发行已在理财系统进行登记并获得登记编码的理财产品。投资者可依据该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产品信息,核对所购买产品是否为银行发行的正规理财产品,有助于防范“虚假理财”和“飞单”,加强投资者保护。

3. 理财新规落地,对股市有何影响

资管新规,对于股市,债市,理财市场都是利空,但程度不同,对于股市债市来说,将有杠杆资金和不合规资金相继退出市场,但还是那句话,去年底就公布了征求意见,那时候已经打草惊蛇,所以这些资金已经在退出了,这次发布后,在时间上还给宽松了一年半,所以好于市场预期,原来按照2019年6月份准备的一些资金,现在反倒是可以不着急了,所以实质利空已经被消化,而预期上反而是惊喜是利好,短期反而对股市产生支撑作用。不过中期这些钱终究要走的,所以中期也还是会有压力,但从长期看,又反过来了,他还是利好的,因为固定收益理财市场可能会风声鹤唳,在实施初期可能会爆发不少问题,再加上媒体渲染可能会吓出大量资金,这些资金从理财市场退出,很有可能会进入股市和债市,所以长期看,是有资金流入的,对于股票市场的估值会有支撑。
所以,对股票和债券市场,短期预期利好,中期政策利空,长期资金反而是利好的。

理财新规落地,对股市有何影响

4. 2017年,的最佳理财方式是什么?

目前,我行的个人理财产品在主页上有公布,您可以进入主页,点击“理财产品”-“个人理财产品”-“搜索”,分类您需要的产品信息。如需建议,请联系客户经理了解。(温馨提示:购买前请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

5. 新规对银行理财有哪些影响

对于我国百万亿元规模的资产管理市场,资管新规从酝酿到征求意见一直牵动着市场的神经。特别是存量规模接近30万亿元的银行理财,向标准化、净值化转型的进展备受市场关注。
截至2017年底,除了招行、中信银行之外,多数股份行理财余额大幅减少。
资管新规落地后对银行理财冲击有多大?周之行分析称,资管新规落地后,银行依然会持续发展新产品,即便是采用表外转表内的方法,也会试图将资管资金存留在银行体系内,但这部分一定会外溢,初步估算大概七成规模依然在银行体系之内。部分资金体量会慢慢往外部资管公司流转,包括公募基金,甚至包括私募基金都有可能吸收银行外溢的存量资金。
奥纬研究报告显示, 当前,银行客户行为正在加速市场化,其中个人金融资产投资配置中,银行理财、股票、公募基金、信托、私募、保险的占比显著增加。而居民储蓄却从2007年的69%下降至50%。
在资管新规的新导向下,将严格区分合格投资者和非合格投资者,这从本质上有利于银行。“未来非标投资者会部分回到银行存款体系,尤其是降低债权类合格投资者的标准以后,他们可能进入债权的非标投资,成为合格投资者。”
此外,他认为,资管新规落地后,资管市场将出现底层资产替换。首先,债权资产从影子银行资产替换成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等资产,资产特性变得更分散了;其次,资管新规后,底层资产将向二级市场转向,实际上变成二级市场公开的资产;最后,期限拉长后,底层资产将向PE类资产转变。银行做不了二级市场和PE市场,某种程度对银行是挑战。

新规对银行理财有哪些影响

6. 新规上线导致银行理财萎缩近两成吗?

2018年4月底发布的资管新规改变了资管行业过去赖以生存的舒适土壤,最明显的冲击便是打破刚兑带来的市场环境剧变。在最新发布的一份报告中,普益标准研究员指出,一旦刚兑产品大量退出市场,因青睐刚兑而选择银行理财的客户,很可能会转移至其他更具投研能力的资管机构,银行理财整体规模或将萎缩近两成,这也倒逼银行向精耕细作的“真资管”经营模式转型。

在这份名为《市场萎缩和分化恐难避免——普益评析资管新规如何影响银行理财零售客户》的报告中,普益标准研究员付巍伟、陈新春、魏骥遥三人通过分析银行理财各维度数据后,发现当前银行理财客户呈现三大需求特征:从流动性需求看,流动性越强,客户对收益的要求越低,在流动性需求愈发强烈的背景下,类货币基金产品或将成为市场主流;从投资规模需求看,低门槛产品仍是市场主流,而基于综合实力,大型银行更受中高净值客户青睐;从风险偏好需求看,受资管新规影响,银行理财整体规模或将萎缩近两成,客户产品选择分化显著。

其中在风险偏好需求方面,报告指出,资管新规发布后,客户需求发生明显变化,市场份额占比近20%的一级风险产品(规模约为5.15万亿元)所对应的客户或将逐步退出理财市场。二级风险产品所对应的客户经过教育和引导,会继续留在理财市场,但未来将更偏好于类货币基金型或其他相对低风险的产品。三级风险产品所对应的客户风险偏好适中,可较快适应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净值化转型。四五级风险产品所对应的客户风险偏好相对较高,资管新规后,理财资金投向范围扩大,适时推出主要投向权益类资产的理财产品,可进一步匹配这一部分客户的需求。
“考虑到理财客户上述需求,各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策略决不能千篇一律,根据客户特点并结合自身优势,打造差异化的银行理财发展之路。”报告进一步指出,对于理财发展程度低的银行,发展重心可转移至类货币基金业务及代销业务,并重视资管人才培养;对于理财发展程度适中的银行,除代销业务外,可逐步向主动管理转型;对于理财发展程度较高的银行,需丰富产品池,构建差异化品牌效应。

7. 理财新时代,投资者必须知道的几点新规

理财新规划重点
1. 9月28日,银保监会正式下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对于市场较为关注的公募理财产品可否投资股票等问题,根据《办法》,公募理财可以通过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票。

2. 明确非保本理财产品为真正意义上的资管产品;保本理财产品按照结构性存款或者其他存款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办法》在附则中承接并进一步明确现行监管制度中关于结构性存款的相关要求。

3. 公募理财产品销售门槛由5万元降至1万元,私募理财产品购买门槛和资管新规保持一致。

4. 在理财产品销售方面,引入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要求,并进一步提高了条款表述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冷静期明确只适用于私募理财产品,不适用于公募理财产品。

5.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办法》第三十五条所列示资产之外,由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设立、不持有金融牌照的机构发行的产品或管理的资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附属机构依法依规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6. 针对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根据此前征求意见稿第35条,理财产品可以投资管产品,但资管产品不是底层资产,需要穿透至底层资产。目前市场较为关心的是投资ABN(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是否属于底层资产。此次落地的《理财办法》规定,“包括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确包含ABN。而征求意见稿中的“银行间市场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表述并不包含ABN。

7. 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将先广泛征求社会意见,随后择日正式发布。在理财子公司业务规则中,将依法合规、符合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纳入理财投资合作机构范围。

8. 《办法》过渡期要求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过渡期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内,银行新发行的理财产品应当符合《办法》规定。同时,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未到期资产,但应控制存量理财产品的整体规模;过渡期结束后,不得再发行或者存续违反规定的理财产品。(大队长金融)

9.另据中国证券网报道,监管层人士指出,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稿并没有收紧的规定,所有的调整都是在符合资管新规基础上的合理调整,甚至更宽松一点,所以尽早发布,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与理财新规相关的两份重要文件——理财子公司、结构性存款相关规定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

理财新时代,投资者必须知道的几点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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