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并购的实例分析

2024-05-19 00:35

1. 跨国并购的实例分析

波音公司与麦道公司的合并案波音公司是美国最大的飞机制造企业,在世界市场上已经取得了大概64%份额,在全球的大型客机生产市场上取得了市场支配地位。麦道公司是美国和世界上最大的军用飞机制造企业,同时也生产大型民用客机。1996年底,波音公司用166亿美元兼并了麦道公司。在干线客机市场上,合并后的波音不仅成为全球最大的制造商,而且是美国市场唯一的供应商,占美国国内市场的份额几乎达百分之百。在全世界的飞机制造业中,唯一可以与美国波音公司进行较量的是欧洲空中客车公司。空中客车在世界大型客机市场上大约占三分之一的份额。美国波音公司和麦道公司的合并可以加强波音公司在世界市场的支配地位,同时也对欧洲空中客车在大型客机市场上的竞争地位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因此,对于波音和麦道公司的合并,美国和欧共体委员会持有不同态度。虽然合并后的公司占有美国市场百分之百的份额,但美国政府不仅没有阻止波音兼并麦道,而且利用政府采购等措施促成了这一兼并活动。其主要考虑的原因是:首先,民用干线飞机制造业是全球性寡占垄断行业,虽然波音公司在美国国内市场保持垄断,但在全球市场上受到来自欧洲空中客车公司的越来越强劲的挑战。面对空中客车公司的激烈竞争,波音与麦道的合并有利于维护美国的航空工业大国地位;其次,尽管美国只有波音公司一家干线民用飞机制造企业,但由于存在来自势均力敌的欧洲空中客车的竞争,波音公司不可能在开放的美国和世界市场上形成绝对垄断地位。如果波音滥用市场地位提高价格,就相当于把市场拱手让给空中客车。另外,鉴于麦道公司在美国军事工业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它在国际民用客机市场失去了竞争力的现状,事实上除了波音公司外,其他任何飞机制造公司不可能也不愿意购买麦道公司。相反,欧共体委员会认定波音公司和麦道公司的合并会增强波音公司在世界大型客机市场的支配地位,委员会认为波音和麦道的合并不利影响有三:一是合并后的波音公司不仅将其在民用客机市场上的份额从64%提高到70%,而且可以将其在大型客机制造业的垄断地位扩大到小型客机市场。二是通过取得麦道公司,波音公司可以将其影响和势力扩大到所有与麦道公司有着交易关系的航空公司,甚至可以与他们订立长期的独家购买协议。三是随着波音公司与麦道公司的合并,波音公司可将麦道公司在国防研究和开发领域取得的新技术用于飞机制造业,从而可以提高该公司的竞争潜力。鉴于此,欧共体委员会从一开始就决心阻止这个合并。为了使合并得到欧共体委员会的批准,波音公司按照委员会的愿望和要求作了一系列重大承诺,这些承诺均涉及世界大型客机市场的竞争结构,以抵消合并给市场竞争带来的不利影响。委员会对波音公司的承诺表示满意,最终批准了合并。

跨国并购的实例分析

2. 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

1、监管制度的限制
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外国投资者经过商务部严格的审批程序后方可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且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必须锁定三年。
因此,能够成为上市公司股东的境外投资者的门槛相对较高,同时锁定三年的要求大大降低了境外投资者对股份流动性的需求。在瞬息万变的资本市场,不能快速变现持有的股份,严重降低了境外投资者的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利益驱动。这是造成海外并购支付手段单一化的首要原因。
2、股份发行审批程序的限制
目前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要受到证监会严格的监管限制,审批时间过长。上文提到,对于中国企业来说,时间成本是海外并购活动中的最大问题。很多标的都是因为无法满足交易对方对交易时间的要求而错过。虽然,我们国家在其他监管环节已经开始大刀阔斧的简政放权,但对于发行股份进行融资而言,尚需等待更多的制度设计,提高审批的效率。
3、我国资本市场尚未成熟
跟国际老牌的资本市场相比,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相对不成熟,国际化程度低,波动较大。境外交易相对方如选择受让上市公司的股份将面临巨大的交易风险。结合上述锁定三年的限制,这种交易风险将会放大更多。
正是基于上述三方面原因,导致目前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支付方式仍以现金为主。
商务部发布了《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现行《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其中一条,上市公司对外实施换股并购进行境外投资,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的,外国投资者的适格条件有所降低,如不对外国投资者资产总额做要求。这可以说是一个好的趋势。但是并未根本改变上述股份作为支付手段所面临的根本问题。不过,商务部此举释放的信号是否意味着监管态度的变化,以及是否会给市场带来一些变化,还有待时间的印证。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从三个方面显示了海外并购的障碍,首先是国内相关并购监管制度的限制,同时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完善。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够成熟,波动较大也影响着企业海外并购。

3. 跨国兼并和跨国并购的区别

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哦:跨国兼并和跨国并购的区别是跨国并购是指跨国兼并和跨国收购的总称,是指一国企业(又称并购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标,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又称被并购企业)的所有资产或足以行使运营活动的股份收买下来,从而对另一国企业的经营管理实施实际的或完全的控制行为。跨国兼并是恶意竞争弄跨同行,跨国收购一般是指两家公司谈好了,被跨国收购方自愿的!【摘要】
跨国兼并和跨国并购的区别【提问】
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哦:跨国兼并和跨国并购的区别是跨国并购是指跨国兼并和跨国收购的总称,是指一国企业(又称并购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标,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又称被并购企业)的所有资产或足以行使运营活动的股份收买下来,从而对另一国企业的经营管理实施实际的或完全的控制行为。跨国兼并是恶意竞争弄跨同行,跨国收购一般是指两家公司谈好了,被跨国收购方自愿的!【回答】

跨国兼并和跨国并购的区别

4. 跨国公司并购的特点有哪些

您好,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主要特征:
1.发展较迅速.规模呈扩大趋势;
2.并购对象以实力较好的银行和龙头企业为主
3.并购者以港、美、日、欧的跨国公司为主
4.并购的行业从制造业向服务业转移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5. 跨国收购的跨国收购与跨国兼并的区别

在跨国兼并中,被并公司的法律实体地位已不复存在。而在跨国收购中,被购公司的法律实体地位还存在。或者说,跨国兼并的最终结果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成为一个法人;而跨国收购的最终结果不是改变法人的数量,而是改变被收购企业的所有权归属。在总的跨国并购交易次数中,只有不到3%的数量属于合并(mergers),尽管许多交易在名义上仍冠名为合并;其余的都属于收购性质(acqusitions)。

跨国收购的跨国收购与跨国兼并的区别

6. 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现状

 1、 中国企业并购的发展
   
  (1)第一次企业并购浪潮(1984年-1989年)。
  据统计,8年代,全国共有6226户企业并购了6966户企业,减少亏损企业495户,减少亏损金额5.22亿元。
  这一阶段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并购的动因主要是由于政府部门要卸掉财政包袱,消除亏损企业。企业产权改革不配套、企业经营自主性差、缺少竞争机制和利益驱动机制,工作效果并不甚理想,有的并购增加了优势企业的负担,使优势企业效益下降。 
  (2)第二次企业并购浪潮(从1992年至今)。 
  自1992年中国经济确立市场经济的方向后,企业并购无论在规模还是形式上都有了新的突破,企业并购的高潮又一次来临。
   近十几年来,我国企业并购的规模越来越大。特别是从22年开始,随着我国GDP规模的扩大,我国并购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并购金额与GDP的相关系数为.667,由此可知,我国企业的并购金额与GDP呈中度相关,也就是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企业的并购规模越来越大;并购笔数与并购金额的相关系数为-.333,可见它们之间呈负相关,也就是说目前我国单个企业并购的金额很大,而且中国目前的企业并购越来越活跃。 
   
  2、 中国跨国并购的现状及特点分析
   
  本文收集了23年-26年在中国发生的比较有影响力的大部分并购数据(大约4个并购案例),发现在目前我国的跨国并购(包括中国企业并购外国企业和外国企业并购中国企业)活动的一些特点:
  (1)以协议收购为主。 
  目前阶段,中国跨国并购中协议收购的比重最大,占5%。这说明,不管是中国企业并购外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并购中国企业,在并购发生前,都是先发出收购意向,然后再和被并购公司签订并购协议最终完成跨国并购。这主要是因为跨国并购中存在着文化种族冲突和不同的政策环境的影响,如果恶意收购很可能使主并购企业的形象受损。
  (2)上市公司之间的跨国并购居于并购的主导地位。
  主并购企业和被并购企业都是上市公司的比重有67.5%,而主并购企业和被并购企业均不是上市公司的比重仅仅只有5.%。由此可见,目前中国的跨国并购主要都是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并购,这可能是因为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比较容易以及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比较透明所致。
  (3)并购金额较大。 
  目前中国跨国并购的金额越来越大,平均并购金额达到了18亿美元,最大的一笔并购活动是中海油收购优尼科,并购金额达到了185亿美元,这与中国目前的能源政策有关。最小的一笔并购活动是长虹收购美菱电器,并购金额也有一千万美元。尽管如此,与国际上动辄几百亿美元的企业并购活动比起来,我国目前发生的一些并购活动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
  (4)主并购企业和被并购企业多为高科技企业。 
  近几年来,我国的跨国并购活动多发生在高科技企业之间,所占比重达到了7%,这主要是因为目前中国的一些高科技企业技术方面比较薄弱,因此采用并购这样一个手段来取得技术方面的优势。
  (5)外国企业通过并购中国企业大规模进入中国
  随着中国加入WTO后5年保护期的逐渐临近,外国企业为了更迅速地进入中国市场,抢占战略高地,越来越倾向于采取并购中国企业这一手段。
  在目前的中国,跨国并购多是外国企业并购中国企业,这一形式的并购大约占到了57.5%,当然,中国企业也开始积极进行海外并购,大约有25%的比重。
  总之,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企业参与全球并购的行为会越来越多。

7. 跨国并购

一、全球第五次跨国并购的新特点    1.并购规模巨大,强强联合显著增多,产生了许多“巨无霸”的跨国企业集团。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全球涌现出了许多巨型跨国公司相互之间并购的案例,对世界经济产生了重要影响,成为举世瞩目的焦点.如1995年美国迪尼斯公司宣布以290亿美元收购美国广播公司的母公司,成为全球最大的娱乐公司。1999年英国的沃达丰以650亿美元并购美国空中通讯公司案。这些跨国公司并购的资产规模巨大,对同行业的其他公司形成了巨大的压力。    此次全球企业并购活动不仅表现为大小企业之间的相互吞并,而且发生在两个势均力敌的大企业之间的并购日益增多,成为这次并购的显著特征。1998年艾克森—美孚兼并案以近790亿美元的价格创下了行业并购史上的最高记录;而2000年新兴的互联网公司美国在线宣布以1810亿美元的价格收购著名的传统媒体企业时代华纳,成为迄今为止美国乃至世界上最大的一宗并购案。    2.并购数量增多,产业进一步向国际化发展。以美国为例,从数量上讲,前四次并购浪潮中企业并购数量平均每年分别是530、916、1650和3000起。而在第五次并购浪潮中,1995年在5000起以上,1996年则达到1万多起的记录。1995—1997年,美国共有2.76万家企业参与并购活动,比整个20世纪80年代的数目还多。跨国并购活动的增加,表明市场进一步全球化,产业进一步向国际化的方向发展。因为跨国并购活动目前主要发生在能源、电信、银行业,这说明兼并国都在调整自己的产业结构,把传统产业、夕阳产业转移到其他国家。这种转移需要统一的世界市场才能够顺畅。    3.在技术、资本密集的传统领域出现了超级并购。本来在技术、资本密集的传统领域,市场集中度已很高,并有垄断之嫌,但在这次的跨国并购浪潮中,仍出现了多起超级并购案例。如1998年德国戴母勒—奔驰汽车公司以400亿美元的价格并购美国的克莱斯勒公司,组成世界第二大汽车集团;2000年英国沃达丰以约1320亿美元的价格兼并德国的曼内斯曼电讯,成为全球最大的超级并购案例。这些兼并案追求的是能在未来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谋求资源的最优配置,增强企业集团的竞争力。    4.横向并购显著增加,换股成为主要交易方式。从并购双方的行业相互关系划分,跨国并购主要有三种方式:竞争对手之间的横向并购、供应商和客户之间合并的纵向并购和既非竞争对手、又在纵向上不具有现实或潜在横向关系的企业之间的混合并购。据有关资料显示,1997-1999年,横向并购在全部国际并购中的比重由1993年的50%左右上升到70%;垂直并购在全部跨国并购中的比重除1987年一度接近20%外,在1998—1999年间基本保持在10%以下;而混合并购在全球并购中的比重由1993年的40%左右下降到目前的30%以下。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横向跨国并购在全球并购中所占的份额不管是从数量还是价值看都占绝对优势。从近两年来世界跨国并购的趋势看,在企业并购支付中现金支付比例逐渐下降,股票支付方式和混合支付方式的比重逐渐上升。如在美国企业并购中,现金支付比重从1976年的52%降到1996年的33%,而股票支付方式和混合支付方式比重分别从1976年的26%和20%增长到1996年的29%和28%。可见美国企业并购支付方式尤以股票交易为主。  5.跨国企业兼并与剥离并存。一方面各公司争相并购其他公司;而另一方面也纷纷把与自己主要业务无关的分支机构出售出去。如通用汽车把所属的电子数据系统公司出售出去,这与第三次兼并浪潮中的多元化经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中国企业参与跨国并购的利弊分析     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他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以取得对该企业的控制权的一种经济行为。进入90年代以来,跨国并购浪潮愈演愈烈。发达国家强强联手进行兼并重组的案例层出不穷,德国戴姆勒-奔驰与美国克莱斯勒、法国雷诺与日本日产、德意志银行与美孚银行、bp与阿莫科这些大型集团之间的相互并购,极大地增强了各自的竞争实力,使之成为各自产业中的“巨无霸”。而发达国家企业对发展中国家企业的并购数量和金额也在迅速增加,尤其是亚洲金融危机以后,由于亚洲各国资产普遍严重低估,欧美一些大型企业集团纷纷斥巨资大举兼并收购亚洲的企业。   经济全球化趋势使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内建立生产体系,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资源,实现利润最大化成为必然。跨国并购能使国外企业利用东道国企业原有的生产能力和销售渠道,一般可以享受东道国给予的优惠政策,同时将核心技术掌握在跨国公司内部,相比直接商品出口又可减少民族抵触情绪,因而受到跨国公司的青睐。随着中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逐步深化和中国入世进程的日益临近,中国也必将越来越深地卷入这次跨国并购的浪潮之中。中国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廉价的各种层次的劳动力,更重要的是中国拥有现实的和潜在的巨大消费市场。对中国国内企业进行并购,既可以减少竞争对手,又可以使跨国公司更加快速有效地进入中国市场。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跨国公司对国内企业的并购也必将大规模地展开。而中国企业相对于跨国公司实力弱小,无论是资金还是技术上都无法与之抗衡,国有企业改革由于产权、资金等问题步履维艰。为在未来的激烈竞争中免遭淘汰,中国企业也希望借助外资发展壮大,这就形成了并购的基础。   利弊  一、有利方面   1.可以为国有企业技术改造提供新的资金来源。   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造成国有企业自身积累不足,缺乏技术改造所需的资金,限制了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能力。缺乏技术改造所需的资金积累必然导致企业发展缺乏后劲,一遇竞争即面临困境。国有企业要转换机制、走出困境,一要靠深化改革,二要靠加大技改投资力度,三要靠减轻负债和社会负担。这三项措施都需要资金投入。当前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一是银行贷款,二是企业自筹,三是利用外资。由于企业负债日益加重,偿还能力不足,贷款越来越困难;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恶化,已没有积累的能力。因此,直接利用外资就成为国有企业筹资的重要渠道。直接利用外资嫁接改造老企业对弥补工业技改的资金缺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需要持续地进行技术升级换代,如果没有持续的技改投入,即使企业目前经济效益比较好,在长期竞争中也将难以维持。天津的一批家电企业,电子通信产业企业和一些机械工业企业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与外商合资的。这些企业合资后,不仅提高了市场竞争力,而且增强了发展后劲。   2.可以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不可否认,跨国公司近年来引入中国的技术绝大多数并非是其最先进的,有些甚至是已经处于衰退期的成熟技术,尽管如此,绝大多数技术仍高于国内水平。跨国并购可以推动国内企业的技术进步,并通过技术外溢和扩散等途径带动国内同行业企业的技术升级。由中方控股的上海贝尔电话设备公司,现在已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程控交换机生产企业。在电梯业,我国企业先后与瑞士迅达、美国奥的斯、日本三菱和日立分别在北京、天津和广州建立四个合资企业。十年间,中国电梯行业在技术上进步了30年,产业规模和产量提高了几百倍。在四家合资电梯企业迅速发展的同时,有100多家小电梯企业也还在发展,仅有很少一部分的高级电梯需进口。   3.可以促使国有企业转换机制   传统的计划体制下,国企产权关系不明晰,投资主体不明确。近十年来,国企不断进行改革,但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企业效率与就业之间、骨干企业与其负担的社会福利团体之间的关系始终不能有效理清。国有企业引入外国直接投资,实现了国有企业与外商资本的结合,不仅改变了国有企业单一的资产结构,而且通过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使产权关系明晰;国有资产与外资合二为一,资本追逐利润的属性便显现出来,一改国有资产动力不足、约束力软化的弊端;资本要求增值的本性将毫不留情地排除一切非生产经营因素的干扰,甩掉企业的“包袱”,实现要素的合理组合和技术进步;由于合资企业外商参与管理,并参照合资企业法运作,这就从产权和法律制度上解决了政企不分的问题。与此同时,合资企业采用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在工资制度上引入激励和约束机制,并依法建立起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从而使企业成为能够与市场经济完全接轨的市场竞争主体。与此同时,并购重组时国企可以与跨国公司进行协商,采取多种途径来解决富余人员的安置和债务偿还问题,这对处于停产、半停产和严重亏损状态的国企来说更是一条较好的出路。   4.可以使国内企业更有效地参与国际分工。   根据维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一种产品的生产依次在创新国、其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转移。在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时候,跨国公司会考虑已有的分支机构和生产能力。在同等条件下,如跨国公司在中国有其权益,会优先考虑将生产转移到中国来,从而使中国较其他发展中国家获得一定的技术优势。   5.可以培养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   通过并购,跨国公司可以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理念带入中国。企业并购后在其中工作的中方技术和管理人员,将构成未来中国企业的有生力量。   二、不利方面   1.技术方面。   技术竞争是企业竞争的核心。前面已经提到,单纯依靠并购由跨国公司引入先进技术存在很大的局限性。跨国公司一贯依靠技术垄断来实现其对市场的不同程度的垄断,而且往往对市场垄断程度越高,就越不愿将技术转移给东道国。跨国公司看重的是东道国的市场,不会心甘情愿地在这个市场上培育出一个强劲的对手。以汽车工业为例,据国内学者研究,从50-60年代对拉美汽车工业的控制,到80年代后期对中国汽车产业的控制,跨国公司实行的首先在于非股权控制,而不是以股权控制为主。外国汽车公司直接投资中国的形式是中外合资经营,对建立的“四大中外合资企业”的控制主要不是来自股权控制,而是从市场标准、技术缺口、品牌和知识产权及质量认证等方面,使中国的汽车工业四大合资企业完全置于外方的控制之中。在这样的形势下,中国汽车业(主要是指轿车)自主开发能力以及高水平地达到国际要求的国产化能力难能进步是不令人奇怪的。合资10年,上海桑塔纳戴着“十年一贯制”的帽子,并没有什么开发能力可言。相反,有迹象表明,限制合资企业中方的自主开发能力是某些外商喜欢用ckd(完全散件组装)方式的原因。在这种ckd的模式下,中国企业永远只能获得即将过时的生产技术,甚至连这种技术也无从获得。中方尽管拥有多数股权,但技术引进决策权掌握在外方手中,只能沦为跨国公司全球生产体系中的低级加工组装工厂。这反映出跨国公司始终将核心技术和研究开发掌握在母国手中,对东道国的技术进步作用极为有限。   跨国并购后,跨国公司子公司可以通过对当地技术研究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科技开发素质,这可能改善国内的技术创新环境,因为科技开发人员可以在国内外厂商之间流动。但是,外资进入国内市场,同时还会提高技术人员的雇佣成本,这就从相反的方向影响了研究开发成本。而且,正是由于财务雄厚的跨国公司抬高了技术人员薪水,国内企业的研究与开发队伍稳定性更差了,这可能对这些企业技术创新过程的连贯性带来深刻的影响。总的看来,跨国公司对国内厂商创新能力这方面的影响非常复杂,很难估测其净效应。   技术扩散是国内厂商研究开发创新动力和能力受影响的另一渠道。由于研究人员在公司间的流动性导致的技术泄密、产品拆装等模仿手段的使用,以及跨国公司本身的示范作用等因素,都避免不了导致跨国公司技术不同程度的无意扩散。它虽可能使国内厂商获益,却也会抑制它的技术创新动机。在存在技术扩散的环境,不仅模仿者的产品会使创新厂商失去一部分市场,使后者无法实现其创新的全部价值,而且模仿者还提高了技术创新能力,对对手未来的市场地位形成潜在威胁。所以研究开发溢出效应降低了厂商的创新动机。   2.跨国并购可能会抑制国内企业家要素的积累和成长。   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除了依靠资本、技术等要素的积累和成长外,更重要的是依靠本地企业家要素的积累和成长。企业家要素是当地技术、生产和组织创新的源泉,也是调动当地各种资源,形成当地经济长期发展基础的关键要素。跨国公司在兼并与收购后为了贯彻其全球战略,往往会控制公司的主要领导地位,原有中方领导者或者被迫服从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安排,或者被排挤到次要位置。同时,跨国公司为在东道国取得垄断高额利润,往往采取倾销等手段打击国内同类竞争者。跨国公司凭借其雄厚的财力,在广告、销售渠道等方面采取咄咄逼人的态度,往往使得国内企业家无法与之抗衡而导致企业破产倒闭或者陷入苦境。国内手机市场洋品牌一统天下,胶片市场上柯达、富士两巨头的低价倾销,以及饮料市场上两家“可乐”的称霸,无一不体现了公司对当地企业家要素的压制与排斥,结果造成相应领域本国经济长期发展动力的不足。   3.会导致本国企业在国际分工中的依赖性。   在当代国际分工中,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管理技能和销售技能是一个国家在国际分工中处于优势地位的基础。中国的企业一般还不具备这种能力与技能,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动地被跨国公司卷入国际分工活动,这就造成其在参与国际分工中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在技术、管理和销售渠道等方面的依赖。   4.可能会导致国民财富的流失。   跨国公司在收购兼并国有企业时,倾向于低估国有企业资产,在国有企业处于经营困境时表现得尤为突出。如果并购前没有对国企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合理评估,往往会在并购中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近年来与外商合资的国内企业的名牌、商标一个个消失,应在未来并购中引起相关人士的高度重视。   此外,并购后外方的利润汇出也值得关注。目前我国市场机遇空间广阔,外商把大量利润以再投资的形式追加到三资企业中,但这只是暂时现象。当外商完成规模扩张后,大量利润汇出在所难免。外商垄断了我国的某些行业,使他们不仅可以获得正常利润,而且也能获得超额垄断利润,这是国民财富的巨大流失。   5.可能会削弱国家宏观调控力度。   一些公司的子公司已经遍布于我国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并在部分行业形成寡头垄断和独家垄断的局面。这些行业经营发展战略,已经脱离了国家的行业监督,如子午线轮胎、液压挖掘机、程控交换机、部分家电产品,在企业数量、生产品种和规模、生产布局等方面,行业主管部门、国家综合经济管理部门都无从干预和协调。跨国公司母公司从其全球战略经营出发,来安排子公司在我国的发展,不仅背离的行业总体规划,而且使国家的金融政策、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手段的调节力度下降。例如,跨国公司可以在全球范围内投资,它们在我国国内的子公司可以对金融政策作出较少的反应;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可以采用高进低出、转移定价,抽逃利润的方法,使企业长期微利或亏损,以逃避税收,从而损害国家财政政策。   对策  基于以上利弊分析,我国的企业在接受跨国公司并购时应坚持两个基本原则,一是跨国公司及其外国直接投资活动的介入应当以不损害当地企业的成长发育为限,二是跨国公司永远只是促使当地企业发展的一个配角,而不是主角。超越了这些限制造成的只是对当地经济发展潜力(资源比较优势)的浪费和对当地“自立”根基(当地企业)的扼杀。反之,如果是外国直接投资适度介入,则跨国公司还会促使当地企业的成长及东道国自立目标的快速实现。   具体说来:   1.要保护和发展支柱产业。凡涉及到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产业,在并购中一定要坚持中方的多数股权以及技术的控制权。   2.针对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的技术引进标准和增值率。要尽量避免跨国公司通过并购提供低水平技术,导致并购后的企业停留在跨国公司全球价值增值链条中的低水平层次这种情况。对于并购后企业产品价值增值超过相应标准的行为还可以给予优惠。   3.完善国内竞争法规。应制定反垄断法,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尽量减少由于外资进入而导致的市场扭曲和对本国企业家才能要素的抑制。   4.完善并购前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机制。坚持建立高质量的资产评估队伍和公正的评估机构,评估时要充分考虑国内企业原有市场、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价值。   跨国并购浪潮给我国的企业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机遇。面对虎视眈眈的国外跨国公司,中国企业家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在即将到来的国企兼并收购浪潮中,保持民族产业的相对独立性,并借助兼并与收购使自己的企业发展壮大。同时,中国企业也应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走出国门,去兼并收购国外的企业,以使跨国并购的种种优势在我们自己身上得以实现。   这里所说的支柱产业,不仅包括能源、化工、电子、钢铁等传统的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产业,更应当包括信息、生物、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它们代表未来国际生产分工的制高点,决定着未来世界财富的分配。在这些领域中,应有限制地实施市场准入,不能全面开放。即使允许这些领域的兼并与收购,也要确保中方的多数股权和绝对的技术决策权。在这方面,无论是美、日等发达国家还是韩国等新兴工业化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强调“民族产业”的问题。美国80年代曾就外国人以收购股票形式对美国企业并购、进而接收美国的经济主权这一问题进行过深入的讨论,并根据1988年通过的贸易法案中的5021条款,制定了为国家安全而采取的限制性措施,主要内容是,凡是被认为影响了美国国家安全的企业并购活动要受到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总统根据该委员会的建议,可以下令阻止外国投资者的该类活动。日本则一贯有制度不透明、非贸易壁垒多的名声。韩国则规定外资企业不准与当地企业竞争,更不用说收购当地企业了,而且还有外资逐渐退出的要求。

跨国并购

8.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10大案例的内容简介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10大案例》丛书采用准教学案例之形式,将教学案例与研究案例有机结合,力求提高案例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本案例集涉及10家企业及其众多跨国并购案例。案例企业所在行业较为广泛,以制造业为主,涉及国际采购贸易(利丰贸易)、彩电制造(TCL集团)、个人电脑制造(联想集团)、手机制造(明基集团)、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万向集团与上海汽车)、化工制造(中国化工)以及机械制造(北京第一机床厂、中联重科、上海电气),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可供不同行业的企业参考与借鉴。本丛书的受众群体为全球商学院的教师、学生,以及企业管理者。中国企业发展研究院以“研究中国企业的创新案例,记述中国企业的奋斗历史,总结中国企业的管理思想和传播中国企业的商业智慧”为己任,忠实履行历史赋予的企业创新的研究者、企业历史的记述者和管理思想的总结者的使命。中国企业发展研究院以创新的院企“双赢”合作新模式,提供项目、基地、联盟、捐赠和战略等多种途径的合作,共同营造企业研究与企业实践的互动服务平台、中国企业历史与文化的传承推广平台和中外研究机构和学者的交流合作平台,进而不断提升中国工商管理教育的水平、提炼中国企业的管理思想和理论、提高中国企业的领导和管理能力,力争成为世界一流的基于中国企业实践的综合性、国际性和权威性的研究机构。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