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展银行业税收检查

2024-05-16 20:15

1. 如何开展银行业税收检查

(一)营业税纳税检查:应全面检查各项应税收入是否未缴、少缴、或未按时缴纳营业税。具体检查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内容:
债券投资收入是否按税法规定缴税。现行银行的债券投资一般由总行集中操作,分为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两类,其投资收入包括买卖损益和利息收入两部分。目前银行大多仅就人民币债券买卖损益的部分缴纳了营业税,人民币债券中利息收入和外币债券的买卖损益与利息收入均未缴纳营业税。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银行总行在境内利用总行资金进行外币债券投资,对其买卖债券取得的收入应照章征收营业税;对其持有金融债券到期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对其持有非金融债券到期利息收入照章征收营业税。此外,对于未持有到期债券业务投资收益,买卖债券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也应该按税法规定纳税。
是否将一般贷款业务混为转贷业务核算,差额缴纳营业税,少计计税营业额,或不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缴税。
委托贷款业务收入是否按规定缴税,收到的利息是否代扣代缴营业税,有无按减除手续费后的差额计税的问题。
贴现收入是否按规定缴税,有无未缴税、减除转贴现收入缴税、转贴现支出冲减票据贴现收入、转贴现支出冲减递延收益、贴现利息收入递延入账、以及票据转贴现返利等未按规定缴税问题。
中间业务收入是否存在未缴税,或有的中间业务收入存在冲减回扣、返佣支出后计手续费收入缴税的问题。
是否存在将ATM、POS机手续费收入冲减支付银联费用或POS机租金后缴税的问题。
是否存在销售不动产少缴营业税的问题,或存在出租房屋、厂房、机器设备、抵债资产变现收入未缴营业税问题。
是否存在将收取的邮电费、印刷费、支票工本费冲减业务费用未缴、少缴营业税问题。
是否存在收取客户信用卡透支罚款、罚息等收入未缴、少缴营业税问题。
是否存在银行受托理财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未按照规定纳税问题。
是否存在扩大金融机构往来范围,将非同业利息收入记入同业利息收入问题。
是否存在将代保管收入、咨询收入、结算手续费收入、代办保险、按揭手续费收入等不计少计营业额问题。
是否存在代收电话、水、电、气、信息费等项目,取得的业务收入未按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的问题。
是否存在以银行工会的名义向贷款户收取管理费未缴纳营业税问题。
是否存在资金业务项目盈亏轧抵后申报营业税问题。
是否存在分行从总行取得的各项税前分成收入计入内部往来未缴营业税问题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检查:应全面检查企业对职工以各种形式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否全部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检查应至少涵盖以下项目是否纳入工资薪金所得
1.为职工建立(缴纳)的年金。
2.绩效奖、年终奖、住房公积金超标等。
3.发放的实物福利住房、伙食补贴、补助等。
4.超标准发放交通、通讯补贴。
5.对中层管理人员发放的目标考核奖。
6.企业为职工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等商业性保险,超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等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在管理费用或公杂费中列支的“个人业务拓展费”。
8.企业向职工发放的代发行债券手续费奖励。
9.以油票、修理费、办公费、飞机票等实物报销形式发放的职工奖金。
10.在福利费中,发生向职工发放服装费、劳保费等现金支出,或在节日期间发放实物。
11.向客户经理、部门主管发放业务推广费。
 
此外,还应检查个人所得税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为非内部职工发放揽储性质奖励,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虚开办公用品、餐费发票,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用于职工奖励及业务拓展支出。
3.发放各类信用卡、会员卡,对会员进行现金或实物奖励,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刷卡积分换礼品,购买礼品的费用以办公用品名义开出,在营业费用中列支,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工会发放的部分人员奖励、春节年货、办理旅游卡费用等未合并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未按规定在结息日代扣代缴个人储蓄利息税。
7.在各种庆典、节假日、业务往来为其他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赠送实物、消费卡等礼品,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年度内多次发放数月奖金,未按规定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9.组织职工旅游所发生的费用,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0.向客户发奖励未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三)房产税的检查:应全面检查是否按税法规定缴纳房产税。其中需要强调一点是,税法规定,直接购买的房地产或购买土地自建房屋,其土地价值已包含在购买价中或建造成本中,因此,在计征房产税时,不允许通过评估等方式将土地价值剥离出来。 
 
(四)其他各税的检查:应全面检查是否按税法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等。 

如何开展银行业税收检查

2. 税务稽查局有权去银行检查调取业务吗

你好,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五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六)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摘要】
税务稽查局有权去银行检查调取业务吗【提问】
你好哦【回答】
你好,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五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六)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