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务在哪里查?

2024-05-10 22:04

1. 政府债务在哪里查?

法律分析:
债务数据是公开的。查询各地财政官网或者政府网站财政信息公开专栏。每年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都有年度债务信息。地方政府债券是各省都在发行,省级政府统一发行,转贷至各地,可在中债登查询每年每期发行的情况,使用投向,利率,期限都是公开透明的。每年债务限额,债务余额,财政工作报告中都有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政府债务在哪里查?

2. 中国地方政府债务是什么意思

中国地方政府债务是在我国具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筹集资金的信用凭证,也就是由地方政府及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其中包括地方政府的专项债券、清理甄别认定的非债券形式专项债务。
一、企业集资的形式要件和行为要件是什么?
(一)企业进行有偿筹集资金活动,必须通过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审批
中央企业发行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计划委员会审批;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会同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发行和变相发行企业债券。
(三)企业债券的购买和转让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应当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
企业债券的转让,应当在经批准的可以进行债券交易的场所进行。
非证券机构和个人不得经营企业债券的承销和转让业务。
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经济法中怎样规定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经济法中规定如下:
1、发行人为在中国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
3、期限在一年以上。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应当存入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实行专项管理。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证券结算风险基金赔偿后,应当向有关责任人追偿。
三、现在国家对生三胎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1、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就是超生的罚款,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已经作出征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经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尚未调查或作出征收决定的,不再受理、处理。
2、在降低生育成本方面,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
3、结合下一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4、地方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5、将致力于推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布局,同时让父母不再为校外培训、学区房等问题而忧虑,整体的目标是明确而正向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以下简称专项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清理甄别认定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非地方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专项债务(以下简称非债券形式专项债务)。
第三条
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第四条
专项债务收入通过发行专项债券方式筹措。

3. 中国地方政府债务是什么意思

中国地方政府债务是在我国具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筹集资金的信用凭证,也就是由地方政府及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其中包括地方政府的专项债券、清理甄别认定的非债券形式专项债务。【法律依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以下简称专项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清理甄别认定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非地方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专项债务(以下简称非债券形式专项债务)。第三条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第四条专项债务收入通过发行专项债券方式筹措。

中国地方政府债务是什么意思

4. 地方债务的调查显示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随着地方投资热潮再度掀起,市场上有关中国地方债务风险加剧的声音越来越强烈。对此,中央政府明确提出,要“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措施”。专家指出,目前中国地方债务总规模仍在安全区内,但各地偿债能力不一,需防范局部地区和某些具体项目出现债务风险。   摆在桌面上的数字有3个。国家审计署2011年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的相关债务达10.7万亿元;国家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今年表示,估计目前各级政府总债务规模在15万亿—18万亿元;财政部原部长项怀诚最近透露,地方政府负债估计超过20万亿元。  特别是近来地方政府换届完成,各地继续举新债搞建设以拉动GDP增长,这一做法进一步加重了债务负担。  各地偿债能力虽无近忧,但有远虑。专家分析,从目前看,地方债务还在继续扩大,未来财政收入增长必须赶上债务增长速度,才能有效化解风险。然而近几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均在减少,未来如何发展充满悬念。还有一点令人担忧。据了解,大部分地方融资平台的抵押资产都是土地,这意味着地方政府未来能否如期还债与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好坏有关。业内人士指出,一旦房地产泡沫破裂,债务风险将集中爆发。  据审计署统计,未来3年将有超过35%的地方性债务到期,届时各地能否都按时还债还不一定。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指出,各个地方政府债务偿还能力并不一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称,目前来看,债务规模总量仍在安全区,但需防范某些局部地区和具体项目出现的债务风险。

5. 政府地方债务是什么

法律分析:地方性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和所属机构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包括直接借入、拖欠形成的直接债务和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而形成的担保债务。分为显性债务、或有显性债务、或有隐性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八条 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政府地方债务是什么

6. 地方性政府债务的情况

根据审计署2012年6月发布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 .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7109 .51亿元,占62 .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23369 .74亿元,占21 .8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16695 .66亿元,占15 .58%。直接债务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即债务率为52.25%。审计署继2011年公布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普查”情况后,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又对36个地方政府本级2011年以来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抽查”,并于10日公布了审计结果。审计发现,2010年以来上述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增长了12.94%。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负责人表示,这次审计旨在摸清地方政府性债务增长变化情况,揭示债务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风险隐患。审计的范围包括,15个省、3个直辖市本级及其所属的15个省会城市本级、3个市辖区,涉及903个政府部门和机构、223个融资平台公司、1249个经费补助事业单位、83个公用事业单位、273个其他单位、22240个项目,共75559笔债务。 审计发现,截至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38475.81亿元,比2010年增长12.94%。从债务形成年度看,2010年及以前年度举借20748.79亿元,占53.93%;2011年举借6307.40亿元,占16.39%;2012年举借11419.62亿元,占29.68%。 从债务举借主体看,融资平台公司、地方政府部门和机构仍是主要的举借主体。从债务资金来源看,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仍是债务资金的主要来源。从债务资金投向看,用于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土地收储和市政建设的债务支出增长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