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核销问题

2024-05-04 14:30

1. 外汇核销问题

操作  
外贸企业从外汇管理局申领的每一张核销单,都在外汇管理局的数据库中有备案和留档。核销单跟随外贸业务一路走过海关、银行和税务局,被烙上各种印章或撕开。但最终的存根必须回到外汇管理局,以核对原来数据库的电子档案并注销此核销单号码。这一过程就叫做“核销”,表示你的这笔买卖在外汇的收支上是合法的,准予一笔勾消。
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才可以向外汇管理局申领核销单,当然最重要的资格是企业的进出口权。外汇管理局会一次发放多张连续号码的空白核销单,这些核销单的编号便于企业关联起来,并当场加盖企业名称印章。今后,由这些核销单产生的外汇方面的责任就该这家企业承担。核销单只准本企业使用,更不得借用、冒用、转让和买卖。此外,空白核销单是没有使用期限的。并且可以跨年使用。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可自行根据具体情况填写核销单并在各环节中使用,但每一张核销单都必须到外汇管理局核销。

外汇核销问题

2. 上海外贸出口收汇核销单:2012年5月的核销单未核销,现在去外汇局还可核销吗?

没影响的,放心申报吧。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  2012年6月27日)第四条四、简化出口退税凭证的相关规定:
        自2012年8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以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核销单;税务局参考外汇局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
        2012年8月1日前报关出口的货物,截至7月31日未到出口收汇核销期限且未核销的,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出口退税。
        因为你说的业务到2012年7月31日还没到核销期限,所以没有必要再去核销,去了也核不了的,现在出口退税也不再审核核销单信息。

3. 外汇核销的核销前提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书3、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即: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4、取得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外汇核销的核销前提

4. 外汇核销的操作

外贸企业从外汇管理局申领的每一张核销单,都在外汇管理局的数据库中有备案和留档。核销单跟随外贸业务一路走过海关、银行和税务局,被烙上各种印章或撕开。但最终的存根必须回到外汇管理局,以核对原来数据库的电子档案并注销此核销单号码。这一过程就叫做“核销”,表示你的这笔买卖在外汇的收支上是合法的,准予一笔勾消。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才可以向外汇管理局申领核销单,当然最重要的资格是企业的进出口权。外汇管理局会一次发放多张连续号码的空白核销单,这些核销单的编号便于企业关联起来,并当场加盖企业名称印章。今后,由这些核销单产生的外汇方面的责任就该这家企业承担。核销单只准本企业使用,更不得借用、冒用、转让和买卖。此外,空白核销单是没有使用期限的。并且可以跨年使用。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可自行根据具体情况填写核销单并在各环节中使用,但每一张核销单都必须到外汇管理局核销。

5. 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取消纸质核销单

1. 出口收汇核销期限和核销单有效期不是同一概念,根据8月1日前的规定,出口收汇核销期限是货物出口报关后210天。
2. 不知道你说的核销单核销早已取消是什么意思,之前都是需要核销的,只是很多地方都取消了纸质单据核销改为网上核销,但是都是要核销的。
3. 根据目前的文件,8月1日前报关但未超过核销期限也未核销的,以后退税都不需要提供核销单,如果用过的你都没核销,那其实手上的核销单就没用了的。另外还未使用的,我们当地税务局的通知是自行销毁处理。
4. 取消纸质核销单后,报关行报关时是就不需要提供核销单了,更谈不上要提供核销单号。
 
因各地具体政策可能有所不同,细节操作还应以当地外管局的具体通知为准。如果当地外管局组织相应的培训也可以去学习了解一下。

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取消纸质核销单

6. 外汇核销流程

出口收汇核销流程 一、核销开户。 出口单位申请办理“中国电子口岸”IC卡及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开户登记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开户申请书,核销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2)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需提供《外汇登记证》;   二、申领核销单。出口单位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核销员证(首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内容包括核销员姓名和领单份数及出口合同复印件);   (2)出口企业核销员本人“中国电子口岸”操作员IC卡。 三、收汇核销。 1、全额收汇核销: (1)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正本及退税联; (3)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正本;   (4)商业发票正本。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统一制定的出口发票,加盖企业公章或发票专用章;其他出口企业提供的出口发票须加盖企业发票专用章。   (5)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应具备银行“业务公章”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章”、“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字样、相应的核销单编号等必备要素),异地收汇核销专用联的,应加盖收汇地外汇局“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监管专用章”确认的水单。 2、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方式出口按照工缴费办理收汇核销: (1)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全额核销中2、3、4、5点的单据。   (3)海关登记手册、企业合同及外经贸部门批准件(正本及复印件)。   3、进料加工抵扣出口收汇差额核销:(仅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每次申请办理抵扣差额核销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海关进出口登记手册、进出口合同(须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海关审批备案); (2)全额收汇核销中的1、2、3、4、5点的单据; (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及企业外汇核销IC卡;   4、其它特殊贸易方式出口,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5、企业货物报关出口后发生退货办理核销: (1)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正本; (3)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正本; (4)加盖企业公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出口发票正本;   (5)加盖海关“验讫章”的退运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 (6)进口发票正本(应为红字); (7)企业外汇核销IC卡。 核销的流程 以下是关于核销的理论操作程序: 1.出口单位领核销单;   2.出口单位向海关交验核销单,海关审验后,退回给出口单位.   3.货物出口后,将有关单据及附有核销单编号的发票交银行收汇,同时,将核销单存根及有关单据送还签发核销单的外汇局; 4.银行收妥货款后,将结汇水单退出口单位;   5.出口单位将银行确认货款已经收回的结汇水单和由海关退回的原核销单送外汇局,核销该笔收汇。

7. 外汇核销的流程

1、进口单位办理“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2、申请办理上述名录的同时申请核销员资格,领取报名回执后即可凭此回执办理进口业务。经培训合格后,由外汇管理局派发进口付汇核销员资格证书;3、当要对外付汇时,先查询本企业是否在名录。如果在则直接到开户银行办理对外付汇手续,如果尚未在名录或需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或异地付汇等情况时,需要先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再凭此办理进口付汇手续;4、取得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专用联;5、以货到付汇方式结算的,由付汇银行自动核销,以预付、信用证、托收等其他方式结算的,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

外汇核销的流程

8. 外汇核销

1.既然你说报关单都核销了,但是核销系统中的收汇却有100多万没有核销。说明这部分收汇属于预付款,对应的关单还没有产生或者还没有报关完成(或者你们非贸易项下的收汇也在结汇的时候申报并操作成了贸易项下收汇)。
2.已经结汇但没有出口核销单来核销,肯定是有问题的,至少外管局有理由相信你们收结汇存在问题。一则你们要立即确认这些收汇是怎么回事,查查财务上的账款记录这些到底是什么款项。照理来说不应该是这样。期限倒是没有哈,这个你可以放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