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行为也是常用的增资方式的是()。

2024-05-17 01:06

1.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行为也是常用的增资方式的是()。

正确答案:B
解析: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简称增发,是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行为,常用的增资方式。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行为也是常用的增资方式的是()。

2.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发行价格应()。

正确答案为:C选项
答案解析: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属于法定条件。

3. 有限股份公司募集设立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有什么不同

你好,我是国际注册高级金融分析师李浒,网络名片是大海捞金
 
有限股份公司募集设立是设立股份公司的一种设立方式,即募集设立。总体来讲就是发起人认购一部分股份,其他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成功后验资,再去登记设立股份公司,其结果就是股份公司成立了。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也是上市之前的公开发行股票,这个一般是在股份制改制这个阶段完成,就是公司要上市的话,就必须设立股份公司,就要完善下股权就够,有的公司在这个阶段都会引进战略投资者,会向战略投资者发行一部分股份,可以存量发行(即转让一部分现有股权),也可以增量发行(即增资扩股),这次发行的股票在上市后1年内会锁定,1年后战略投资者就可以买了套现,即收回投资了。
 
大海捞金回答完毕,希望能够帮到你,如果你觉得满意请采纳!!

有限股份公司募集设立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有什么不同

4.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简称什么

简称增发。
增发除了符合前述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扩展资料如果某股通过了董事会的增发预案,还要报批证监会。一般情况下,其增发会通过。在申报增发的过程中,该上市公司为了提高增发股价,达到圈钱的最大化,会暗中与机构勾结拉升股价,也就是说,当股有了增发,其批准的可能性极大时,此时可以介入,机构会狂拉股价,达到上市公司高层的意愿。
如果增发方案已经通过,此时还是不介入为妙,因为一通过,其增发的股价也就随之定来了。主力及上市公司是不会让增发价与现股价相差很多的。如果股价高,其增发低,则会打压股价。
所以,不要因为某股通过了增发,且当日上市涨幅无限制而抢进,其结果只会让你痛心,因为,这时股价也不会涨,也不会跌。横盘。大家还是从整体上市及资产注入方面去玩股吧,因为这两个方面才是真正意义是的要办好公司,即使短期套着,也可以长线持有。
如果有好的项目急需资金,增发股票无疑是圈钱的最佳方案。如果为圈钱而圈钱,则是公司的一大败笔,圈了钱却没有用途,即不能给股东带来收益,又不能给公司带来利润,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也没有帮助,其结果是:增发以后净资产增加,新的资金盈利能力不如旧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发

5. 发起设立和定向募集设立的就是未在交易所上市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设立的就是在交易所上市发行

普遍都知道的东西往往是最容易被忽略的,而我们忽略的却总是最关键的部分。
第一条:止损:当你在下单前,就应该想好止损价是多少,止损价格是不是合理,下单以后,马上把止损价填上,为什么要一开始就要填止损,就是如果行情不是你希望走的情况,这样你第一时间就可以减少亏损,止损止损就是停止亏损的意思,只有小亏才能保住元气。

第二条:点位:入单的点位是相当重要,虽然说黄金是多和空两种模式操作,其实是四种操作方法,低多,低空,高多,高空这四种,在单边势头中,这四种模式都是可取的,如果是在震荡趋势中,切记不可低空和高多,这样就相当于追涨杀跌,万万切记,很多人都是追涨杀跌导致亏损。

第三条:仓位:资金如何分配关系到心里承受能力的多少,仓位如果过大或者满仓操作,一旦趋势逆转,则亏损加大,心里承受压力也加大,往往不能仔细的分析行情走势,从而造成错误操作。

第四条:止盈:很多人往往做不好止盈,从而让盈利单变亏损单,在单边趋势下,止盈可以用推止损法来加大利润空间,在震荡行情中,止盈往往需要个人思考点位平仓,不是每一单都必须赚几千几万,震荡行情中,有时几百的利润就是积少成多

第五条:果断:一个合格的黄金投资者,是需要果断的下单,既然自己有想法,就按照自己的想法执行,毫不犹豫,不要怕亏损,合理的止损会帮你规避风险,做你的坚强后盾

第六条:频率:由于黄金是24小时交易,所以不可能每波行情都要抓住,交易频率适当是必须掌握的,过多的交易可能导致技术分析错误

第七条:心态:这一点是最重要的,当你踏入这个市场的时候,不可否认大家都是报着赚钱来的,赚多赚少影响着你的心态,我们要做到的是宁可小赚也不亏钱,而不是赚多赚少

第八条:加仓:加仓是一门学问,在单边的势头中,可以适当加顺势单,但是切记万万不可逆势加单,逆势加单往往使得亏损加大,更加不可随意撤消改动逆势单止损

第九条:顺势:顺势而为,当市场单边行情中,不要想着随时调整,也许所有指标全部高位吨化,但是指标也有背离的时候,切记万万不可逆势而为

第十条:心情:这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心情郁闷或者极度兴奋状态下建议先冷静心态然后在操作,心情郁闷往往过早砍仓或者过早止盈,心情极度兴奋的情况下往往产生贪婪,可能让盈利单变亏损单

总结:往往亏损巨大或者暴仓者都会犯以上一条或者几条,如果这十条能够全部遵守,那么你在黄金市场能够无往不利!

发起设立和定向募集设立的就是未在交易所上市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设立的就是在交易所上市发行

6. 关于公司的募集设立和上市。我一直不明白公开募集设立和上市的关系,还有就是公开募集和定向募集设立区别

公开募集设立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一种方式,还一种是发起设立。公开募集设立股份公司,需要经证监会核准,设立之后其股票不必然上市,需要上市交易还需要经证券交易所审核。
公开募集就是向社会公开募集。即,向不特定对象募集,或向超过200个特定对象募集,均为公开募集。如前所言,不管你是否上市,只要是公开募集,都需要经证监会核准。定向募集,就是向不超过200个特定对象募集。如果超过200个,则成为公开募集。
公开募集与定向募集的股票并无区别,都需要符合公司法中关于股票的规定。
IPO,意指股份公司第一次公开募集,其并无特别含义。从理论上来说,IPO之后也并不必然上市交易。但是实践中则是,IPO的目的就是股票上市交易。所以现实中IPO与申请上市交易是同时紧密进行的。
上市交易的条件当然比公开募集的条件严苛,所以为准备上市的公开募集,就会依照证券法对上市的要求,安排好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等等。

扩展资料

我国《公司法》第77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
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较大,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故各国公司法均对其设立程序严格限制。如为防止发起人完全凭借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大都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的比例。我国的规定比例是35%。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低于200人的,属于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设立,不包括发起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综合以上条款,可见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设立公司的,肯定是募集式设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募集设立
百度百科—上市

7. 股份私募发行的对象有哪些?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下,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创业大潮,以致私募发行股份的情形频繁出现。不少公司选择股东亲友、公司合作伙伴私募集资金,但这是否合法,或许很多人都不清楚,因为现阶段私募发行募集资金的对象没有明确的规定限制的。
私募发行对象
在我国,对公司进行私募发行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关于公司股份发行都是针对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规定,因此,现阶段私募发行还具有较大的空白模糊地带。
就私募发行的对象而言,法律法规同样也是没有明确规定的。
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
1、参照《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规定》中第九条的规定:定向发行的债券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合格投资者是指自行判断具备投资债券的独立分析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
(1)依法设立的法人或投资组织;
(2)按照规定和章程可从事债券投资;
(3)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经审计的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
因此,一般私募发行的对象可以是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如特定的证券公司。
2、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私募发行(定向发行)对象的范围,包括下列机构或者自然人:
(1)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3)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第(2)项、第(3)项规定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名。
因此,现阶段私募发行的对象是是指特定的个人投资者,例如公司老股东或发行人机构自己的员工,或者机构投资者,如大的金融机构或与发行人有密切往来关系的企业等。
值得注意的是私募发行的数量有限,根据公安部专项治理条例和人民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私募对象应该是特定人员或机构,且人数不能超过50人,否则属于非法集资,需要受到刑事处罚。所以要是有私募需求的,建议最好先行咨询专业公司法律师,避免“越界”涉嫌犯罪。
一、私募基金起投金额10万可以吗?
1、私募基金产品与公募产品不同,其主要针对高净值人群,且是以不公开宣传的方式向特定人群发售。过去长期以来,国家对于私募产品的审核和监管比公募要宽松许多,对于“合格投资者”的界定也数次变更。
2、私募基金的起投金额最少为100万,并且需要满足合格投资者的要求,“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3、私募产品合格投资者需满足合格投资者的个人收入50万元、个人金融资产300万元。
4、如果要投资私募独立发行的产品,投资人必须满足上述新的门槛,年均收入不足50万元或个人资产不足3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将无缘私募产品,同时私募也要对投资人进行合格投资者的筛查。

股份私募发行的对象有哪些?

8. 关于公司的募集设立和上市。我一直不明白公开募集设立和上市的关系,还有就是公开募集和定向募集设立区别

公开募集设立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一种方式,还一种是发起设立。公开募集设立股份公司,需要经证监会核准,设立之后其股票不必然上市,需要上市交易还需要经证券交易所审核。
公开募集就是向社会公开募集。即,向不特定对象募集,或向超过200个特定对象募集,均为公开募集。如前所言,不管你是否上市,只要是公开募集,都需要经证监会核准。定向募集,就是向不超过200个特定对象募集。如果超过200个,则成为公开募集。
公开募集与定向募集的股票并无区别,都需要符合公司法中关于股票的规定。
IPO,意指股份公司第一次公开募集,其并无特别含义。从理论上来说,IPO之后也并不必然上市交易。但是实践中则是,IPO的目的就是股票上市交易。所以现实中IPO与申请上市交易是同时紧密进行的。
上市交易的条件当然比公开募集的条件严苛,所以为准备上市的公开募集,就会依照证券法对上市的要求,安排好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等等。

扩展资料

我国《公司法》第77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
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较大,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故各国公司法均对其设立程序严格限制。如为防止发起人完全凭借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大都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的比例。我国的规定比例是35%。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低于200人的,属于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设立,不包括发起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综合以上条款,可见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设立公司的,肯定是募集式设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募集设立
百度百科—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