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民营企业并购国有企业

2024-05-15 03:19

1. 怎样看待民营企业并购国有企业

1.一般性竞争领域,有必要由民营企业来经营,所谓让利于民;
2.国有企业在非关键性领域,没有必要保持垄断地位,效果也不好;
3.公有制有多种实现形式,并购也是一种,也利于提高公有制经济的控制力;
4.现有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有待大幅度提高;
5.现阶段民营企业具有更强的生存发展能力;

怎样看待民营企业并购国有企业

2. 国有企业并购民营企业规定

国家尚没有出台关于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的统一规定,地方国资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对于央企对外投资的规定对于地方国有企业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摘要】
国有企业并购民营企业规定【提问】
国家尚没有出台关于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的统一规定,地方国资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对于央企对外投资的规定对于地方国有企业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回答】
一般而言,如果拟投资的国有企业为一级国有企业(即股东为国资委),对外投资应当根据经国资管理部门审核的本年度投资计划进行投资。如投资项目在年度投资计划内,不需要另行审批。如投资项目不在年度投资计划内,则拟投资的国有企业应向国资管理部门单项报批。【回答】
如果拟投资的国有企业为二级以下国有企业(即股东为国有企业),其对外投资的计划一般须经过其上级公司的核准。
从审核的内容看,其主要内容包括:收购交易是否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是否符合企业布局、结构调整方向以及发展战略与规划;交易是否能够突出企业主业、是否会对主业造成不利影响等。【回答】
国有企业收购民营企业的交易应当在产权交易所完成。其流程包括对目标企业净资产进行审计、对目标企业整体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报国资部门核准或备案后再进行交易。【回答】
国有企出并购民营企业评估后的价格可以协商吗【提问】
这是可以的亲。【回答】
协商的幅度高低多少合法【提问】
这个是没有规定的,主要好事要看双方的意愿。【回答】

3. 国有企业并购

法律分析:企业并购在我国有横向并购和纵向并购,也就是同行业间的并购或者企业为了扩展业务而进行的市场经营活动。国企并购是已经成为国企扩展业务,实现增值的重要手段,然而,国企并购的效果却并不尽如人意,据调查,半数以上的国企并购后并没有实现预期的效益,总结起来,造成国企并购效益不高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1、产权不清晰2、中介机构发育不健全3、法律规范不完善、法制不健全4、政府行为不规范。主题错位误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国有企业并购

4. 民营企业并购怎么完成

民营企业并购操作的方式:当事人就并购等事项达成协商一致,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然后,社情变更登记。核准登记后,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5. 民营企业并购都有什么规定

民营企业并购的规定有,并购的规定包括横向并购以及纵向并购,还分为现金购买式并购以及股份交易式并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并购后债权债务均由并购之后的公司承继。
一、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1、继续留用原企业职工,重续劳动合同关系
通常情况下,在企业并购时,并购双方约定在并购后留用原企业职工,并依法重新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如果被并购的企业为国有企业,并购后属于非国有控股,企业应按相关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2、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企业并购时所出现的富余人员,可依法实施经济性裁员。具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并向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依法支付补偿金。
二、并购重组是什么意思
并购重组是搞活企业、盘活国企资产的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多采用现金收购或股权收购支付方式。随着并购数量的剧增和并购金额的增大,已有的并购融资方式已远远不足,拓宽新的企业并购融资渠道是推进国企改革的关键之一
三、并购基金是什么并购基金如何退出
并购基金是一种专注于目标企业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方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的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进行一定的重组持有一定时间后出售;并购基金由上市公司并购退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募集非公开募集资金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
基金行业协会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募集资金总额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符合规定标准的基金。
非公开募集基金财产的证券投资,包括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股票、债券、基金份额、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民营企业并购都有什么规定

6. 民营企业并购有什么规定呢

法律对民营企业并购规定如下:
1、取消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事前审核行政许可;
2、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行为,除构成借壳上市外,全部取消审批;
3、简化了要约收购义务豁免审批的情形;
4、完善了并购重组股份定价机制;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允许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实施并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7. 民营企业并购有什么规定

民营企业并购有公司合并的方式有新设合并以及吸收合并。公司合并需要由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后应当签订合并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民营企业并购有什么规定

8. 民营企业并购该怎么操作

第174条规定,合并,应该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合并因当事公司之间的合同而成立。
二、董事会决议。公司合并应首先经由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
三、会决议。公司合并对公司的重大变更事项,对股东利益影响甚大。因此,公司合并必须经由股东会同意后方可实施。我国《公司法》规定,其决议方法,在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政府批准。如果合并需要得到主管机关审批的,则需要取得其批准。如修订以前的《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并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法》第174条规定,公司决议合并时,应立即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的目的是为了便于了解公司现有资产状况。
六、对债权人的通知或者公告。因公司合并对债权人利益构成影响,法律要求公司在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通知或者公告。
七、办理合并登记手续。公司合并完成后,应当办理相应的注销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