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扶贫政策包括哪些?

2024-05-06 00:20

1. 健康扶贫政策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患病的参合群众就近选择镇或村两级新农合定点机构(村卫生室、镇医院)享受普通门诊治疗服务,其个人诊疗费用年封顶线为80元,可户内通用。累计在80元之内的,由新农合基金全额报销。如果门诊基金该年度没有使用或使用不完80元的,可将结余部分,滚动累加到下一个年度使用。
门诊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提高慢性病报销比例低乡(镇)内住院起付线100元项检查费降低15%;开通健康扶贫绿色通道,设立专用贫困患者病房,提供爱心早餐。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健康扶贫政策包括哪些?

2. 健康扶贫政策包括哪些

健康扶贫政策包括以下内容:1、为健康扶贫对象进行免费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辖区内健康扶贫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后为贫困人口建立健康档案;2、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成立了由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组成的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居民服务,以贫困人口为重点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率为100%,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卧床患者实施上门服务,并对贫困人口高血压、糖尿病和脑卒中患者针对健康状况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3、健康扶贫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给予补贴;4、区域内住院治疗免起付线,提高健康扶贫对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5、实行健康扶贫对象住院“一站式”报销便民服务;6、实行健康扶贫对象县域内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7、“9+1”种大病专项救治。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3. 健康扶贫政策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患病的参合群众就近选择镇或村两级新农合定点机构(村卫生室、镇医院)享受普通门诊治疗服务,其个人诊疗费用年封顶线为80元,可户内通用。累计在80元之内的,由新农合基金全额报销。如果门诊基金该年度没有使用或使用不完80元的,可将结余部分,滚动累加到下一个年度使用。门诊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提高慢性病报销比例低乡(镇)内住院起付线100元项检查费降低15%;开通健康扶贫绿色通道,设立专用贫困患者病房,提供爱心早餐。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健康扶贫政策包括哪些

4. 健康扶贫政策包括哪些

患病的参合群众就近选择镇或村两级新农合定点机构(村卫生室、镇医院)享受普通门诊治疗服务,其个人诊疗费用年封顶线为80元,可户内通用。累计在80元之内的,由新农合基金全额报销。如果门诊基金该年度没有使用或使用不完80元的,可将结余部分,滚动累加到下一个年度使用。门诊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提高慢性病报销比例低乡(镇)内住院起付线100元项检查费降低15%;开通健康扶贫绿色通道,设立专用贫困患者病房,提供爱心早餐。《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5. 健康扶贫政策

法律分析:1、对农村贫困人口患者住院治疗(含重大疾病门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扶贫济困基金、大病医疗救助、补充大病医疗保险等方式救助补助后,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部分,由医疗卫生扶贫专项基金按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40%给予补助。
2、一个家庭自然年度累计(跨年度费用以结算时间为准)自付部分在1—2万元的,给予患者家庭8000元的补助;自付部分在2—4万元的,给予患者家庭10000元的补助;自付部分在4万元以上的,给予患者家庭12000元的补助。该项补助一个家庭一年只能享受一次。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健康扶贫政策

6. 健康扶贫政策内容

法律分析:1、2018年1月1日起,对农村贫困人口患者住院治疗(含重大疾病门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扶贫济困基金、大病医疗救助、补充大病医疗保险等方式救助补助后,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部分,由医疗卫生扶贫专项基金按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40%给予补助。
2、一个家庭自然年度累计(跨年度费用以结算时间为准)自付部分在1—2万元的,给予患者家庭8000元的补助;自付部分在2—4万元的,给予患者家庭10000元的补助;自付部分在4万元以上的,给予患者家庭12000元的补助。该项补助一个家庭一年只能享受一次。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7. 医疗健康扶贫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1.农村造福工程。实施扶贫到户的扶贫政策。2. 医疗救助。3. 困难学生资助。4.整村推进。5. 扶贫小额信贷。  6. “雨露计划”。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医疗健康扶贫政策有哪些

8. 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内容

法律分析:健康扶贫政策:1.知晓政府资助参保费用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政府给资助,不参加政府不资助。2.知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签约家庭医生,健康有人管、看病有人帮。3.知晓门诊慢特病管理政策。办理慢病手续,吃药能报销。(慢特病门诊费用也能报销,符合条件抓紧把证办,以后门诊看病吃药负担轻。)4.知晓分级诊疗政策。有病先去找村医,住院先到卫生院;转院要办转诊单,不然医保报不了。5.知晓“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政策。住院不用交押金,定点医院一站报;自己只掏少量钱,这项政策真是好。(2018年6月1日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省内定点医院住院不设起付线不要押金,先看病后结算,出院就报销,个人只支付自负费用。)6.知晓住院报销政策。扶贫政策好,报销比例高;最多掏三千,其余政府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治疗,个人只掏合规费用的15%,一年累计最多只掏3000元。)7.知晓脱贫不脱政策。扶贫真光荣,政策照样享。(脱贫不脱政策,原来享受的看病政策继续能享受。)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