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有债务的公司可不可以转让?

2024-05-17 20:18

1. 公司转让,有债务的公司可不可以转让?

可以转让
但是债务人转让债务,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无效。
法律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债务转让: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债权转让:第80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公司转让,有债务的公司可不可以转让?

2. 公司转让,有债务的公司可以转让吗?

债务转让即将自己负担的债务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后由第三人承担还款义务,原债务人不再履行还款义务。债务可以转让,但是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第二是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第三是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第四是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第八十五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第八十六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第八十七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3. 公司的债权债务可以转让吗

法律分析:满足以下条件可以。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合法有效的债务。
(2)转让的债权和债务必须均具有可转让性。
(3)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4)债权债务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债务转让的协议。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规定,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5)债权债务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对于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不得随意转让,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转让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公司的债权债务可以转让吗

4. 公司债务能够转让吗

公司债务能转让,但是转让公司债务需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不得转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一、民法典并存债务承担法律特征是什么?
(1)以原已存在的有效债务为前提,且第三人所承担的债务仅限于原债务范围内,不会因债务的转移而增加或减少。(2)第三人承担债务原则上不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发出债务承担的通知即可。(3)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后,得以原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事由对抗债权人,但不得以自己与债务人之间的事由作为抗辩理由对抗债权人。(4)并存的债务承担成立后,债务因原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全部清偿而消灭,债务的消灭因第三人的清偿发生时,在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可能发生求偿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并存的债务承担和债务转移的区别是什么
债务转移是指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成为合同中的新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共存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或共同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加入债务关系,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义务。两者有明显的区别:首先,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将与第三人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协议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债务转移不生效。并存债务承担是指第三方单方面表示,不与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而不是债务人清偿债务。其次,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与债权人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将被消除,债务人将退出债务关系,第三人将成为债务关系的当事人。并存债务承担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而不是债务主体,债务人不退出债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告债权人同意。债权人未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三、债务承担合同未经债权人确认债务应由谁担
债务承担合同未经债权人确认,债务由债务人承担。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5. 公司有债务怎么转让

积极清偿债务,债务的清偿严格按照借贷合同的约定进行偿还,不管是债务种类、金额还是约定的结算期限,公司主动安排资金,及时还债,尽可能的节省债务资金流通产生的成本及费用;
对债务进行重组利用,重组有下列方式:
1、以资产抵消债务。
2、以应收账款抵消债务。
3、以相应的股权或债权偿还债务。
4、以劳务抵偿债务。
5、以固定资产偿还债务。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因此虽然固定资产可以作为财务清偿债务,但是在可以选择的情况下最好用其他方式,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
一、债务重组损失的税前扣除的情况
会计上确认债务重组损失的情形有三种:一是债权人受让的现金资产低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二是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未来应收金额,债权人应将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未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作为当期损失;三是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用以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大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税收上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承认该项损失。当该笔损失具备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七条对坏账确认的条件(如应收账款已逾期三年未收回)时,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应当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第三种情形属于债务人确认的重组损失。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债务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抵偿债务应视同销售,按照公允价减去账面价值的差额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与此同时,对债务人确认的重组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这主要是由于,债务人发生的重组损失不同于资产转让损失(会计上按资产账面价值结转)。值得一提的是,债务重组多见于关联企业之间,如果允许债务人在税收上承认重组损失,这将会成为税法的一个漏洞,而被纳税人从避税的角度加以利用。例如,债权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00000元,重组协议规定,债务人以一批账面价值180000元,公允价(或计税价)200000元的产品清偿债务。增值税税率为17%,此时,债务人在会计上确认的重组损失为:200000-180000-200000×17%=-14000(元)。税收上,债务人应确认转让所得20000元,重组损失14000元不得在税前扣除。该笔业务合计应调增所得额34000元。
二、债务重组的所得税问题
在以债务转换为资本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中,债务人(企业)应当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债权人(企业)应当将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确认为该项投资的计税成本。
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非现金资产相关的税费)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四条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请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公司有债务怎么转让

6. 公司债务是否可以转让

公司的债权可以转让,但是公司债务并不是都能随便转让,转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由此可知,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债务可以转让给第三人。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法人合并与分立的效果是什么
法人合并与分立的效果是:
1、合并法人。这是指两个以上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2、分立法人。法人分立是指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借款合同变更担保人的责任
1、债权人的变更。债权人的变更即债权让与,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其应承担的义务仍由其自行承担的情形。由于债权人的变更只是改变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对象,并没有加重债务人的责任,保证人的风险也没有增加。
2、债务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又称债务承担,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承担的债务让由第三人承担,而其应享有的债权仍由其享有的情形。由于债务人的变更可能会导致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第三人承担债务的结果,这对于保证人来说,无疑是加重了其保证责任。
3、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又被称为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一起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形。由于合同大都是双方当事人既享有一定的权利,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7. 关于公司的债务可以转让吗

能,但是要得到债权人的同意。公司债务与一般的债务并无本质区别,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外,当事人均可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进行转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一、土地出让价款代为还款协议有效吗
代为偿还土地出让款的还款协议不一定有效,要看第三人是否取得债务人的授权,是否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如果代为偿还人已取得债务人的书面授权,债权人也同意让第三人还款的,还款协议有效。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六条规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代清偿债务需不需要债务人同意
1、代为清偿债务不一定需要债务人同意,但需要债权人同意。经债权人同意后,债务人才可以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为清偿;或者第三人可以与债权人约定加入债务,为债务人进行清偿。但是在实践中,一般是与债务人协商后才会代为清偿债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关于公司的债务可以转让吗

8. 公司债务怎么进行转让?

公司债务转让,需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并且需要与转让人签订债务转让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一、哪些人可以作为债务清偿人?
可以作为债务清偿人的有:
1、对合同债务负有清偿义务的人;
2、发生债务转移由第三人承担债务的人;
3、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土地出让价款代为还款协议有效吗
代为偿还土地出让款的还款协议不一定有效,要看第三人是否取得债务人的授权,是否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如果代为偿还人已取得债务人的书面授权,债权人也同意让第三人还款的,还款协议有效。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六条规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三、现在买房的中介公司三方合同有权变更吗
中介处签订的三方合同可以变更买房人,但是应当取得合同相对人的同意。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规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