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经营贷流入楼市 监管部门再出手

2024-05-08 08:57

1. 严防经营贷流入楼市 监管部门再出手

北京银保监局针对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再次出手!
北京银保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2月10日发布《关于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监管部门将结合监管大数据进一步加强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力度,对因信贷管理不审慎导致的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将从严从重查处。

来源:北京银保监局网站
这是近段时间北京银保监局第二次发文严查个人信贷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领域。
1月30日,北京银保监局发文要求各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合规性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由于授信审批不审慎、受托支付管理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尽职等情形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被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等问题。
提出五方面要求
为防范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通知》提出了五方面要求。
一是严格实施贷前调查。加强客户资质和信用状况审核,关注客户获得经营性贷款借款人资格的时间,审慎发放仅以企业实际控制人身份申请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关注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必要时要求借款人提供纳税信息,不得简单以抵押物价值评估代替借款人收入审查。审慎向近期申请过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或购买住房的客户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科学合理设定授信期限、额度及还款方式。
二是切实加强支付管理。严格执行受托支付制度,对借款人受托支付对象的资质和背景情况予以关注,防止信贷资金转入与借款人经营活动无关的账户。
三是尽职落实贷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跟踪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关注借款人经营及变化情况。出现借款人退出公司经营,或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失去对公司实际控制权等情况时,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四是完善合同约束机制。签订个人经营性贷款合同时,应设定针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各类不诚信行为的约束性或惩罚性条款,并充分提示借款人。
五是审慎开展第三方合作。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合作贷款业务的合规管理力度,如审核发现为借款人违规获得个人经营性贷款提供“过桥”资金、以“空壳公司”包装借款人资质等行为的中介机构,应立刻终止业务合作,并将相关线索上报监管部门。
多地重拳出击
记者了解到,在多项中小微企业优惠贷款政策出台后,经营贷款利率与按揭贷款利率出现明显“倒挂”,用经营贷置换按揭贷的套利空间随之产生,相关中介公司甚至对购买壳公司等服务明码标价。
对此现象,近期各地监管部门重拳出击,严查此类行为。
广东银保监局2月9日表示,该局多措并举严肃查处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行为。一是快速开展自查。二是专门下发通知组织全面风险排查。在全面摸排情况的基础上,下发《关于组织辖内银行机构开展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辖内银行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围绕授信调查、授信审查审批、授信后管理、第三方机构业务合作等各个环节开展全方位风险排查,针对此次排查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严肃问责,并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及时完善制度流程,确保信贷业务各个流程环节均严格遵循内控制度要求,把风险防控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三是迅速组织现场调查。
上海银保监局1月2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信贷资金用途管理,强化用途警示。防止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完善信贷资金用途监测与拦截机制。严格房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实施业务合作准入和名单制管理,建立贷后质量监测及中介退出机制。对发现存在为购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联合“包装公司”协助伪造贷款资质和收入证明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立即终止合作,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报送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
事实上,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一直是监管部门紧盯的重点,今年以来,已有多家银行因这一案由领罚。例如,银保监会网站今年1月披露的罚单显示,厦门银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流向房地产领域被厦门银保监局罚款20万元;西安银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用途管控不严,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被陕西银保监局罚款32万元;浙江稠州银行嘉兴分行因信贷管理不审慎,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被嘉兴银保监分局罚款30万元。

严防经营贷流入楼市 监管部门再出手

2. 多地银行严查经营贷等流入楼市,为何严禁经营贷流入楼市?

之所以国家要进行相应的经营贷款禁止流向楼市,是因为目前我们国家对于相关的楼市管控是比较严格的国家,为了能够缓解大多数人的经济压力,并且能够促进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正常发展,国家需要对相关的房地产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管。
对于我们国家来说,国家已经多次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所以说对于国家来说需要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一个有效的管控,而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最为关键的就是资金的管控,因此国家需要对相关的银行贷款有一个非常严格的限制,不能让银行的大量贷款流向房地产市场,如果大量的资金全部流向房地产市场的话,那么肯定会把房地产的价格不断推高,这对于整个国家来说是非常不利的,而且目前我们国家为了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地产管控,已经投入了非常多的资源,如果这个时候不能够及时让这些金融贷款禁止流向房地产的话,那么对于之前的努力就会白白浪费了。
而且房地产行业它不仅仅是单方面的经济问题,还涉及到我们国家的方方面面,房地产市场是一个综合的市场,它涉及到了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所以说对于我们国家来说,必须要进行相应的管控,就对于大多数的房地产市场来说,很多地方都出现了非常严重问题,一些地方的房地产市场经常出现大规模的波动,这对于整个国民经济建设是非常不利的。
所以说国家相对相应的地方进行有效的管控,而且对于整个国家来说房地产市场也是支撑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如果房地产市场出现大规模的波动的话,那么对于我们国家的经济影响也是非常剧烈的,因此国家为了能够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必须对房地产市场体现严格的监管。

3. 经营贷违规入楼市将加强监管

为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
《通知》从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加强信贷需求审核、加强贷款期限管理、加强贷款抵押物管理、加强贷中贷后管理、加强银行内部管理等方面,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审慎合规经营,严防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建立违规行为“黑名单”,加大处罚问责力度并定期披露。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不得向无实际经营的空壳企业发放经营用途贷款。对企业成立时间或受让企业股权时间短于1年,以及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1年的借款人,要进一步加强借款主体资质审核。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经营用途贷款需求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密切关注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松对真实贷款需求的审查。不得向资金流水与经营情况明显不匹配的企业发放经营性贷款。贷款期限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对期限超过3年的经营用途贷款,要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
贷款抵押物管理方面,《通知》要求重点审查房产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申请经营用途贷款的融资需求合理性,对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1年的,审慎确定贷款抵押成数。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3年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定期核查贷款使用情况并保存核查记录。
此外,《通知》还要求加强贷中贷后管理,防范企业通过关联方规避受托支付要求。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测和预警,不得以已开展受托支付为由弱化贷后资金管控。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将立刻收回贷款,压降授信额度,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发布和实施,是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重要举措。

经营贷违规入楼市将加强监管

4. 贷款违规入楼市该如何监管?

据银监会2月2日披露,陕西、河南银监局依法查处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质押贷款案件,对两地涉及该案的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罚款5250万元,并处罚104名责任人。

事实上,银监会每周处罚公布一起金融大案基本上成为常态。1月19日,银监会披露,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换取相关企业出资承担该行不良贷款。四川银监局依法对其罚款4.62亿元;成都分行原行长被开除、2名副行长被降级和记大过,另有195名分行中下层及以下责任人员被内部问责。无独有偶,邮储银行武威文昌路支行原行长以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名义,违法违规套取票据资金。1月27日,银监会披露该案处罚结果,涉案1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被罚没2.95亿元。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月9日,银监会法规部副主任王振中指出,银监会向金融机构传递“强监管、严处罚”监管导向,起到“处罚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作用。

5. 围堵经营贷违规入楼市 银行要动真格

手段多样、花样翻新!经过数月专项检查,银保监会近日通报排查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的情况。
经营贷违规入楼市一直是监管严查的领域。高压之下仍乱象不止的背后,有多个主体的共同推动,但作为信贷资金的投放方,银行机构难辞其咎。
拆入资金全款买房后,申请经营贷款偿还买房资金;将经营贷资金在多家银行账户间流转套现,以掩盖买房目的;编造交易背景、虚构贷款用途……监管部门严查下,一些复杂的操作手法浮出水面,也让部分银行贷款管理的漏洞暴露无遗。
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是银行信贷资金安全的重要保障,但现实中,一些银行有规不依、有章不循,导致贷款管理的“屏障”频频“失守”。有银行人士坦言,贷前审查核实企业资格、贷中及时跟踪经营状况、贷后监测资金流向,信贷管理流程繁琐,费时耗力,不如视而不见,既不得罪客户,还能完成业绩考核,赚得利息收入。
貌似一举两得的“如意算盘”,最终带来的可能是信贷风险的积聚、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失灵”,这样的“如意算盘”打不得!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今天的贷款结构意味着明天的经济结构。根治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这一痼疾,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尤其需要银行“动真格”。对一笔贷款,是真审核严审核还是走形式走过场,是睁只眼闭只眼“放行”还是不放过任何可疑的蛛丝马迹,相信银行自己心里最有数。

围堵经营贷违规入楼市 银行要动真格

6. 多家银行示警:经营贷不得违规流入楼市

防止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监管还在持续。继今年3月中国银保监会等部门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后,农业银行(601288,股吧)日前发布《关于我行经营用途贷款资金用途限定的公告》称,“在我行办理的经营用途贷款资金,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记者查阅发现,此前,马关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连山农商银行等多家银行相继发布了类似公告,其内容均涉及限制经营类、消费类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等领域。
多家银行发布公告严禁经营贷流入楼市
根据农业银行5月14日发布的公告,用户在该行办理的经营用途贷款资金,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不用于房地产开发或经营、购买住宅或商业用房等,以及不将贷款资金用于国家禁止的其他领域和用途。若违反上述要求,该行有权立即收回已发放贷款,调减、撤销借款合同项下未提取借款额度,以及有权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行使各项违约救济措施。
同日,马关农村商业银行也发布了《关于我行经营用途贷款资金用途限定的公告》,提到经营贷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用户若违反要求,银行可立即收回已发放贷款等规定。
而更早前,4月15日,邮储银行就发布了《关于我行个人经营性贷款用途限定的公告》,指出个人经营性贷款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仅可用于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购买房产、有价证券、商业保险、基金、理财产品、期货、股权、房地产开发项目等,或用于其他禁止性领域、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若违反相关合同约定,该行有权立刻收回贷款、冻结授信额度,同时借款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而在记者此前的调查中,也有北京地区银行业人士透露,北京辖内的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在遵照《个人贷款提前到期告知函》对违规流向楼市的信贷资金进行回收,要求客户提前进行返还。
对此,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表示,商业银行之所以禁止经营性贷款流入楼市,主要是防止本来应该用于疫情之后支持实体产业复苏的低利率贷款用于炒房或股市投资。而由于支持农村经济信贷的主要是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两家大行近期发布公告实际上起到了治理整顿的榜样作用。在王红英看来,定位于当地农户、小微企业的城商行、农商行、农村金融机构等也会开展相关工作。经记者统计,近期,连山农商银行、汕头海湾农商银行、新兴农商银行、伊金霍洛金谷村镇银行、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太湖农商银行等多家银行相继发布了类似公告,其内容均涉及限制个人经营类或消费类贷款违规挪用至房地产等领域。
防止经营贷流入楼市监管趋严
各家银行相继发布公告显然与监管机构加大对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楼市排查力度有关。
今年3月,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经营用途贷款“三查”(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等要求,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多地监管机构也相继发布了通知,防范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楼市。例如,4月初,安徽省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贷款资质的审查,严肃查处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5月8日,浙江省绍兴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绍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从严查处消费贷、经营贷等信贷资金违规购房。
记者发现,近期来自监管机构查处的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罚单也密集现身。5月14日,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也因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原因,被处以215万元的罚款。而不久前,温州银行上海分行、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等也因个人消费贷款或经营贷款违规流入楼市被处罚。
王红英建议,未来,监管机构和银行可以通过大数据跟踪、信贷资金闭环运营的方式,防止资金离开实体产业进入房地产市场当中。同时,还要出台严格的惩戒措施,比如及时无条件收回企业挪用信贷资金用于房地产的贷款,并将其拉入黑名单,停止未来一段时间对该企业的信贷支持等。“只有如此才能够真正的控制资金流入到房地产市场当中。”王红英说。

7. 围堵经营贷违规入楼市,银行要动真格

新华社记者李延霞
手段多样、花样翻新!经过数月专项检查,银保监会近日通报排查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的情况。
经营贷违规入楼市一直是监管严查的领域。高压之下仍乱象不止的背后,有多个主体的共同推动,但作为信贷资金的投放方,银行机构难辞其咎。
拆入资金全款买房后,申请经营贷款偿还买房资金;将经营贷资金在多家银行账户间流转套现,以掩盖买房目的;编造交易背景、虚构贷款用途……监管部门严查下,一些复杂的操作手法浮出水面,也让部分银行贷款管理的漏洞暴露无遗。
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是银行信贷资金安全的重要保障,但现实中,一些银行有规不依、有章不循,导致贷款管理的“屏障”频频“失守”。有银行人士坦言,贷前审查核实企业资格、贷中及时跟踪经营状况、贷后监测资金流向,信贷管理流程繁琐,费时耗力,不如视而不见,既不得罪客户,还能完成业绩考核,赚得利息收入。
貌似一举两得的“如意算盘”,最终带来的可能是信贷风险的积聚、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失灵”,这样的“如意算盘”打不得!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今天的贷款结构意味着明天的经济结构。根治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这一痼疾,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尤其需要银行“动真格”。对一笔贷款,是真审核严审核还是走形式走过场,是睁只眼闭只眼“放行”还是不放过任何可疑的蛛丝马迹,相信银行自己心里最有数。

围堵经营贷违规入楼市,银行要动真格

8. 北上广深检查结果出炉,违规流入楼市贷款将收回,为何要严管经营贷?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可能会去贷款,特别是一些企业,如果他们想要让自己有一个更多的资金的话,他们就会去银行贷款,因为很多时候他们如果能够贷到款的话,就能够让自己有更多的灵活的资金,而且也能够让自己更加灵活的去投资,从而发展自己。
而很多时候,在房地产这个产业中,还是会有很多房地产商想要去贷款的,而且也会待十分钟的款,这样的话就能够让自己建设更好的房屋,从而让自己的房地产有更好地发展。北上广深检查结果出炉,违规流入楼市贷款将收回,为何要严管经营贷?我认为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这样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
在我看来,我认为之所以要严管经营贷,就是这样做是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的,因为很多时候如果不能够让经营贷有一个比较好的规范的话,很可能就会导致经营贷损坏市场利益,而且也可能会导致市场秩序受到破坏。
二、这样有利于公平竞争。
当然在我看来,我认为这样做也是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因为如果不能够去规范的话,很可能就会导致一些人恶意的去贷款,从而让自己有更多的资金,这样的话就能够提升自己竞争力。而这样做是不太对的,而且也是可能会有一些不正当竞争的。
三、这样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在我看来,我认为这样做也是能够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因为如果能够严管经营贷的话,就能够更好的去规范经营贷,而且也能够规范那些贷款人的行为,这样是能够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的发展的,而且也能够让社会变得越来越好。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大家有什么想法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