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董事长被打脸了一巴掌怎么赔偿

2024-05-06 09:22

1. 我公司董事长被打脸了一巴掌怎么赔偿

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摘要】
您好,我是百度咨询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咨询的人比较多哈~请稍等2分钟的哦,亲亲,正在帮您解决问题。【回答】
打人致人轻伤的,则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回答】
如果没有达到轻伤程度的,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回答】
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回答】
赔偿的话,就是这些费用的项目,要具体按照自己的损失和程度来计算哦,亲亲~【回答】
对方不赔钱,建议您可以找警察的,亲。每个警察季度都有结案率,拖着案件对警察也不好,警察作为审判单位有权利催促双方办结所有手续。警察电话催促对方效果要比你好。【回答】
是简单的伤害案件还是名誉侵害案件?【提问】
请您这边看一下,如果说是这种情况的话,那这种基本上都是属于伤害案件的,这种的话不属于名誉侵害人,如果说对你造成了一些损伤的话,那基本上都是按照这个进行处理的【回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回答】
董事长被打了仅仅只是人身伤害吗?丢了面子损失了形象怎么算?法律条文上有没有明确侵犯名誉条款,索赔在50万以下就没意义了。【提问】
亲亲,这个是没有的哦。【回答】
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回答】
任何个人、媒体,不得发布捏造虚假信息、刊登诽谤新闻,否则构成名誉权侵害。如果是真实事件发布,则不构成名誉权侵害。【回答】
打人就是伤害案件,不涉及到名誉,你以此去法院起诉也不会受理的,亲亲。【回答】
弘扬社会正义,彰显法律价值,维护个人尊严,很高兴能为您服务,有问题再来平台咨询哦~祝您一切顺利!生活愉快!【回答】

我公司董事长被打脸了一巴掌怎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