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且单利计息的债券账务处理怎么做

2024-05-09 18:11

1.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且单利计息的债券账务处理怎么做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的会计分录
新会计制度规定,长期借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利息费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如果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可以依据合同利率来确定利息费用。
并且长期借款如果依据合同利率来确定应付未付利息的,属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应当将利息记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长期借款利息费用,账务处理方法为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因此,对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的会计分录,可以这样做:
1、借入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本金
2、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3、到期还本付息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摘要】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且单利计息的债券账务处理怎么做【提问】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的会计分录
新会计制度规定,长期借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利息费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如果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可以依据合同利率来确定利息费用。
并且长期借款如果依据合同利率来确定应付未付利息的,属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应当将利息记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长期借款利息费用,账务处理方法为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因此,对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的会计分录,可以这样做:
1、借入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本金
2、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3、到期还本付息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回答】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且单利计息的债券账务处理怎么做

2. 应付债券一次还本分期付息的账务处理

应付债券一次还本分期付息的账务处理。长期借款利息可以分期支付,也可在借款到期还本时一起偿付,具体应视贷款合同的规定。会计上,对应计入购建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利息,一般在年末和资产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决算时计提入账;如果年内分期支付利息,也可按付息期进行账务处理。长期借款分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两种情况: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借款,期末计提利息时,按借款的用途不同借管理费用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扩展资料长期借款按实际取得的货币资金与其使用期间形成的利息之和计价。相应地,长期借款的本息一同在“长期借款”科目中核算,这与短期借款不同。长期借款”是负债类科目,该科目的贷方反映借入的本金及应计利息;借方反映归还借款的本息;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额。该科目应按贷款单位和借款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借入长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长期借款。长期债券投资的分期付息与一次还本付息的算法目前流行的期限结构计算方法大都以附息债券的到期收益率作为计算的基础,这并不是一个精确的算法。本文提供了一种用固定利率债券收益率推导精确期限结构的方法,并说明了在当前环境下使用该方法的局限性。收益率期限结构TermStructureofYleld是指在某一时点上,不同期限资金的收益率Yield与到期期限Maturity之间的关系。目前国内不少投资和研究机构大都以人民银行和财政部统一的国债收益率计算公式为计算的基础见公式1。该公式实际上是一个附息债券的到期收益率Yield。

3. 分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计提利息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计提利息的账务处理有何不同?

长期借款利息可以分期支付,也可在借款到期还本时一起偿付,具体应视贷款合同的规定。会计上,对应计入购建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利息,一般在年末和资产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决算时计提入账;如果年内分期支付利息,也可按付息期进行账务处理。
长期借款分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两种情况:
1.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借款,期末计提利息时,按借款的用途不同:
借:管理费用(筹建期间的)
在建工程(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部分)
财务费用(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的部分)
贷:应付利息
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期末计提利息时:
借:管理费用(筹建期间的)
在建工程(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符合资本条件的部分)
财务费用(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的部分)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扩展资料
长期借款按实际取得的货币资金与其使用期间形成的利息之和计价。相应地,长期借款的本息一同在“长期借款”科目中核算,这与短期借款不同。
“长期借款”是负债类科目,该科目的贷方反映借入的本金及应计利息;借方反映归还借款的本息;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额。该科目应按贷款单位和借款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长期借款

分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计提利息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计提利息的账务处理有何不同?

4.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怎么做分录?

分期付息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核算,所使用的会计科目是不相同的:
1、分期付息情况下,计提利息通过“应付利息”核算;
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情况下,计提利息通过“长期借款——应计利息”核算。
3、具体核算如下:
(1)分期计提并支付利息,
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等
贷:应付利息
分期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到期支付本金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等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到期支付利息和本金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5. 关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应付债券与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计算问题

处理方法是相同的
在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利息费用时,不管是一次还本付息的,还是期末付息的,在计提财务费用(也就是每期的利息摊销)时,应先计提应付利息。
实际上,摊余成本是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经过以下调整的结果: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2、加上或减去利息调整金额的累计摊销额3、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如果企业持有的投资为到期一次换本付息的,还应加上已计提的利息。这里之所以没有提到分期付息的情况,是因为,对于分期付息的情况,宣告发放利息当日就已确认为收入。
与一次还本付息中“应计利息”当对应的,分期付息的账户科目应为“应收利息”,一个为投资的二级科目,一个是应收账目,为资产账目下的一级账户,是有所区别的。

关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应付债券与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计算问题

6. 单利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

单利计息,到期本息和=1000+1000*12%*5=16001.发行价格=1600/(1+10%)^5=993.47元 每年末付息一次,每次付息1000*12%=120元 发行价格=120/(1+10%)+120/(1+10%)^2+120/(1+10%)^3+120/(1+10%)^4+120/(1+10%)^5+1000/(1+10%)^5=1075.82元 每半年付息一次,每次付息=1000*12%/2=60元 发行价格=60/(1+5%)+60/(1+5%)^2+60/(1+5%)^3+60/(1+5%)^4+60/(1+5%)^5+60/(1+5%)^6+60/(1+5%)^7+60/(1+5%)^8+60/(1+5%)^9+60/(1+5%)^10+1000/(1+5%)^10=1077.22元。2.对于“单利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而言,虽然利息到期一次支付,但是,利息抵税并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分期抵税,并且每期抵税的数额相等。因此,假设税后资本成本为r,则应该这样计算: 发行价格×(1-筹资费用率)=到期支付的本利和的现值-利息抵税现值 =债券面值×(1+债券期限×票面利率)×(P/S,r,n)-利息抵税额×(P/A,r,n) =债券面值×(1+债券期限×票面利率)×(P/S,r,n)-债券面值×票面利率×所得税率×(P/A,r,n)3.对于“复利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而言,也是分期抵税,但是由于每期利息不相等,因此每期抵税的数额不相等,只能按照复利折现的方法分别计算利息抵税的现值。假设税后资本成本为r,则应该这样计算: 发行价格×(1-筹资费用率)=到期支付的本利和的现值-利息抵税现值 =债券面值×(S/P,票面利率,n)×(P/S,r,n)-各期利息抵税现值之和。4.根据债券价格公式,等于未来现金流的现值,所以 P = C /(1+ r ) At , C 为每期现金流,1—4为1000*10%=100,第五期为1000+100=1100.计算得内在价值为 1079.854201。 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是按单利计算。 在债务期间不支付利息,只在债券到期后按规定的利率一次性向持有者支付利息并还本的债券。 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是指在债务期间不支付利息,只在债券到期后按规定的利率一次性向持有者支付利息并还本的债券。拓展资料:债券是政府或公司发行的一种票券,到期可兑换现金,有利息。一种对于一项借款所作的书面支付承诺的有价证券。此承诺包括于何时一次或定期返还本金,以及此期间所应支付的借款利息。 

7. 期末计提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做会计处理时,贷方为啥计长期借款而不是应付利息!

期末计提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做会计处理时,贷方为啥计长期借款而不是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是个流动性的负债科目,不能载入一年以上的负债科目。
所以,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应该计入长期借款项下的二级科目,在长期借款到期时一同清偿。

期末计提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做会计处理时,贷方为啥计长期借款而不是应付利息!

8. 分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计提利息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计提利息的账务处理有何不同?

长期借款利息可以分期支付,也可在借款到期还本时一起偿付,具体应视贷款合同的规定。会计上,对应计入购建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利息,一般在年末和资产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决算时计提入账;如果年内分期支付利息,也可按付息期进行账务处理。
长期借款分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两种情况:
1.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借款,期末计提利息时,按借款的用途不同:
借:管理费用(筹建期间的)
在建工程(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部分)
财务费用(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的部分)
贷:应付利息
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期末计提利息时:
借:管理费用(筹建期间的)
在建工程(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符合资本条件的部分)
财务费用(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的部分)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扩展资料
长期借款按实际取得的货币资金与其使用期间形成的利息之和计价。相应地,长期借款的本息一同在“长期借款”科目中核算,这与短期借款不同。
“长期借款”是负债类科目,该科目的贷方反映借入的本金及应计利息;借方反映归还借款的本息;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额。该科目应按贷款单位和借款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长期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