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中,会计机构中的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划分的情况如何

2024-05-17 12:36

1. 在企业中,会计机构中的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划分的情况如何

在企业中,会计机构中的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划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有明确规定:
 
1.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1)通常,业务活动规模大、业务过程复杂、经济业务量大和管理严格的单位,会计机构规模会相应较大,会计人员相应较多,会计机构内部的岗位职责分工也相应较细;相反,业务活动规模小、业务过程简单、经济业务量少和管理要求不高的单位,会计机构规模就会相应较小,会计人员相应较少,会计机构内部的岗位职责分工也相应较粗。
(2)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通常,在小型企业中,“一岗一人”、“一人多岗”的现象较多;而在大中型企业中,“一岗多人”的现象较多、较普遍。
2.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在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时,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原则”。
3.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进行轮岗
4.要建立岗位责任制
(1)总目标——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2)具体岗位——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有关制度的规定,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分为: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出纳岗位;稽核岗位;资本、基金核算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账岗位;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电算化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在企业中,会计机构中的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划分的情况如何

2. 在企业中,会计机构中的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划分的情况如何

在企业中,会计机构中的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划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有明确规定:
1.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1)通常,业务活动规模大、业务过程复杂、经济业务量大和管理严格的单位,会计机构规模会相应较大,会计人员相应较多,会计机构内部的岗位职责分工也相应较细;相反,业务活动规模小、业务过程简单、经济业务量少和管理要求不高的单位,会计机构规模就会相应较小,会计人员相应较少,会计机构内部的岗位职责分工也相应较粗。
(2)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通常,在小型企业中,“一岗一人”、“一人多岗”的现象较多;而在大中型企业中,“一岗多人”的现象较多、较普遍。
2.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在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时,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原则”。
3.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进行轮岗
4.要建立岗位责任制
(1)总目标——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2)具体岗位——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有关制度的规定,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分为: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出纳岗位;稽核岗位;资本、基金核算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账岗位;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电算化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3. 会计工作岗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职能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职能岗位

4. 企业会计机构设置有哪些?共对应的会计岗位有哪些?其岗位的职责有哪些?

会计机构的设置。   根据企业的管理要求和管理组织形式设置会计机构,配置有关会计人员,是企业进行会计工作的前提条件。设置会计机构,既要符合《会计法》的要求,又要与企业的管理要求和管理组织形式相适应。就中小企业来讲,原则上应简化会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由于中小企业规模、财力和人力都十分有限,应允许一些单位不设会计机构,其会计工作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对于经济业务数量少且交易简单的单位,可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而在有关部门设会计组织,并配备有关人员。设置单独会计机构的企业,其机构设置应小些,宜多采用集中设置方式,即仅在企业一级设置会计机构,并允许一人多岗。具体如何设置会计机构,则根据各单位的规模大小、经营特征及管理组织形式等情况予以决定。  (1)微型企业(雇员1~5人):这样的企业经营规模很小,业务量少,且不大可能有大额信用交易。会计的任务只是记录营业额、控制费用、计算盈亏及纳税所得。因此,可不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直接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2)小型企业(雇员6~50人):这样的企业经营业务数量少,交易简单而且交易类型有限,可能进行贷款融资,存在一定数量的信用交易。会计系统需要向贷款人提供财务报告,并要提供管理所需的简单信息,一般只需要简单的数据,不必对数据进行深层次分析。在企业组织结构方面,管理人员较少,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也不会太多,可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但要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 (如有些企业将会计人员放在总务部门,有的放在办公室等),并且要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可不设专职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的职能由会计人员代管。会计核算只能采用集中核算方式,即由会计机构统一办理。
  由于会计人员较少(一般2~4人为宜),为达到会计控制的目的,会计岗位可设置以下4个岗位:  ①会计主管兼稽核岗位。职责是在厂长(经理)领导下,组织、管理企业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负责资金的筹集、使用和调度,进行账目的定期核对,协助有关人员进行财产清查。  ②总账报表岗位。负责成本核算,登记总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保管和管理会计档案。  ③出纳岗位。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保管,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规定保管和使用签发支票所用印章。  ④明细账会计岗位。负责明细账的登记工作,申报、缴纳税金,进行工资核算等。若小型企业的规模、业务量接近微型企业,可采用微型企业的做法,或将4个岗位进行调整合并,即会计主管与总账报表岗位合而为一,明细账会计与稽核岗位合而为一。  在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中,要注意不相容职责的分离,凡涉及到企业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处理,如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即遵循钱、账、物分管制度。 (3)中型企业(雇员51~250人):这类企业可能有大量的信用交易,还可能有进出口业务,业务量比前两类企业增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也会提高,如要求会计系统提供稍微复杂的管理信息。此情况下,原则上应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会计人员。会计机构可设置为科、室或部。同时,中小企业应配备必要的财务管理人员。对经济业务简单的中型企业,会计和财务机构以合并为宜。其他的中型企业,一般应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分开,即分别平行设置独立的管理机构。但就当前组织机构的特点来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财会合一(随着企业规模的逐渐扩大,财会分离将成为必然)。  会计核算一般应采用集中核算形式,对于经济业务较多的中型企业可根据业务需要,视企业的具体情况采用非集中核算形式。但无论采用哪种形式,企业对外的现金往来、物资购销、债权债务的结算都应由企业会计机构集中办理。会计机构一般应设置如下会计工作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总账报表岗位、出纳岗位、往来结算岗位、工资核算岗位、固定资产核算岗位、材料核算岗位、成本核算岗位、销售和利润核算岗位、资金岗位、稽核岗位、会计档案保管岗位。在上述岗位中,一般来说,总账报表、固定资产、成本核算、资金、销售和利润等岗位应当集中设置在会计部门,材料核算、工资核算、往来结算等岗位可根据企业核算体制的具体情况或者集中设置在会计部门,或者分别设置在其他有关部门,如材料核算岗位可设在供应部门,工资核算岗位可设在劳动工资部门,结算岗位中的购料结算岗位设在供应部门,而销售结算岗位则设在销售部门。至于出纳岗位,则应当统一设在会计部门。会计工作岗位可一人多岗,具体设置几名会计人员,视单位情况而定,一般以4~5人为宜,但要遵循钱、账、物分管制度。此外,在上述岗位设定以后,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5.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有哪些职权

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会计法赋予了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以明确的职权,即: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根据这项法律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享有的权利分为三个方面: 
    第一,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具有在内部会计监督中维护和执行会计法的权利,也就是他们有权依照会计法的规定办理会计事项,其他人员不得非法干预,不得阻挠;当然,这也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有的责任,它是与职权结合在一起的一种责任,没有职权就没有责任,有责任就需要有这项职权。 
    第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具有在内部会计监督中维护和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权利,因为这项制度是国家制定的处理会计事项的统一规则,内部会计监督的目的就是使这项制度得到认真遵守,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职权就是执行这项制度,使之得以实施,也就是使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在本单位得以遵守。 
    第三,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违法的会计事项,对有权纠正的予以纠正。这是会计法赋予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法的会计事项有拒绝权,它是一种更为积极主动的权利,支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积极抵制违法。对于违法办理或者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办理的会计事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不但应拒绝办理,而且还有权力纠正,也就是在其职权范围内的会计事务,如果出现违法现象有权予以纠正,比如以不合法单证作为记账凭证的,有关的会计人员就有权制止和纠正。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有哪些职权

6.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有哪些职权

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会计法赋予了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以明确的职权,即: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根据这项法律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享有的权利分为三个方面:
第一,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具有在内部会计监督中维护和执行会计法的权利,也就是他们有权依照会计法的规定办理会计事项,其他人员不得非法干预,不得阻挠;当然,这也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有的责任,它是与职权结合在一起的一种责任,没有职权就没有责任,有责任就需要有这项职权。
第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具有在内部会计监督中维护和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权利,因为这项制度是国家制定的处理会计事项的统一规则,内部会计监督的目的就是使这项制度得到认真遵守,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职权就是执行这项制度,使之得以实施,也就是使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在本单位得以遵守。
第三,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违法的会计事项,对有权纠正的予以纠正。这是会计法赋予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法的会计事项有拒绝权,它是一种更为积极主动的权利,支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积极抵制违法。

7. 会计的职责分类有很多,会计的岗位职责是怎样的?

固定资产会计岗位职责
1.跟有关部门树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准则,主要有固定资产构建、保管、修补、初值、作废、核算等方面的程序和准则。

2. 拟定固定资产目录,帮忙主管人员确定固定资产管帐政策;
3. 按必定的办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及时获得并严厉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及计划、合同、批件、进行固定资产的获得、折旧、修补、改扩建、处置、作废、清查的核算;
4. 做好固定资产台账,监督各项固定资产的构建、保管、使用、修补、处置、作废;
5. 配合有关部门定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6. 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价值检查,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预备。

来往会计岗位职责
1. 跟有关部门拟定本企业的信用政策,树立、健全来往金钱结算与核对的程序和准则,清晰应收金钱管理职责,活跃了解客户资信情况,做到无坏账损失。
2. 依照债务债务品种,应收应付目标的详细单位和个人分类设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依据审核后的记账凭证逐笔登记明细账并结出余额。
3. 催促有关方面及时进行来往金钱的结算。当托收金钱被对方单位部分或许拒付时,应活跃协同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关于购销事务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金钱,要及时催收结算;关于应付、暂收金钱,要约好清偿;关于的确无法回收的应收账款,要及时处理领用和报销手续,加强管理,对预借的差旅费,要及时处理报销手续,回收余额,不得拖欠和移用。
4. 期末计提商业汇票利息,分配长期应收应付款融资收益或费用,计提坏账预备金。
5. 处理企业应收票据贴现、应收金钱抵债务等事务。

会计的职责分类有很多,会计的岗位职责是怎样的?

8.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有哪些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 
①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②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务、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开机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③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有权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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