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分析题目,求详细解答。谢谢

2024-05-11 13:22

1.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目,求详细解答。谢谢

【答案】
(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在本题中,B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买卖合同有效。
(2)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式。 
①乙的质押行为无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本题中,普通合伙人乙的质押行为未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因此,质押行为无效。
②丙的质押行为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由于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因此,有限合伙人丙的质押行为有效。 
(3)①普通合伙人甲、乙、庚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②退伙的有限合伙人丁以其退伙时从A企业分回的12万元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4)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不合法。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在本题中,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有限合伙人丙当然退伙,A企业中仅剩下普通合伙人,A企业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目,求详细解答。谢谢

2. 经济法的案例分析题,万能的百度知道求解求解

1、这与经济法无关。2、超市有自救的权利,但是超过了必要的限度。3、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是不受侵犯的。除了特定的人员有搜查权之外,任何人非经法定程序,不能搜查他人的身体。故超市的行为是违法的。故:法院会支持该大学生的请求,超市肯定败诉,但是赔偿不会太高。(如果同样的事,发生在美国,超市有倒闭的可能了)

3. 解答经济法练习题一 案例分析 答案

1. (1)优先受偿权。本案中,丙与乙达成抵押合同,即丙以自己的面包车作为乙的债权的担保。到1996年4月5日,甲未能履行债务使乙的债权未受清偿。因此,乙有权就抵押的面包车优先受偿,这就是乙就该面包车享有的优先受偿权。

(2)乙可以与丙协议以面包车折价或拍卖、变卖面包车所得价款受偿;如果协议不成,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甲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乙作为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所以,乙可以采取前述措施。此外,乙在以面包车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5万元的部分归丙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清偿。

(3)该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1)王某可以要求销售者给予退货,并可以要求销售者赔偿损失。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王某购买的商品并不符合多功能的说明,是一种欺诈行为。

(2)刘某的损失由商店承担。因为保安在工作期间,非法侵犯了刘某的人身健康权造成刘某的人身伤害,由商店承担赔偿责任。商店可以向刘某追偿。

(3)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那属于店堂告示,那是不利于消费者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4)五种方式可以解决:协商、调解、申诉、仲裁、诉讼。

解答经济法练习题一 案例分析 答案

4.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急急急急急。。。。

甲旅行社的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属于侵犯商业的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雇员或职员的“跳槽”行为是企业的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主要渠道。甲旅行社利用高薪利诱乙旅行社职员泄露乙旅行社的经营信息,致使乙旅行社业务骤减,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2)商业秘密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财产,具有不可侵犯性,任何人均负有不可侵犯的义务,雇员也不例外。以上案例的雇员“跳槽”以及泄露商业秘密行为都有构成侵权,应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获取被泄露商业秘密的甲旅行社采用了不正当竞争手段,也应承担侵权责任,给予相应的制裁

5.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大家帮帮忙,谢谢!

第三题答案:1不合法,因为田某高某行为违反我国商法中有关竞业禁止的规定.下文中有相关论述. 
2不合法,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罢免,公司董事会无权罢免 
3可以.因为二人确实违反法律 
竞业禁止 
所谓竞业禁止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中国的相关法律中没有对竞业禁止的对象做出明确限定,因此,雇佣双方自愿签订的竞业禁止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竞业禁止协议限制的是员工的劳动权,而劳动权属于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因此,竞业禁止合同的合法有效关键在于是否有损员工的基本生活利益。作为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必须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做出经济补偿,竞业禁止协议中必须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否则就是无效协议。对于竞业禁止的补偿金数额,法律上也没有一个明确和权威的规定,按照深圳和珠海的相关规定,补偿金的数额须不少于该员工年收入的2/3和1/2,如果补偿金支付的数额较少,法院通常也会判决该竞业禁止协议无效。 
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作出如下规定: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大家帮帮忙,谢谢!

6.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求解答

1、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有效。债权人可与第三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债务人自收到原债权人的通知之日转让合同对债务人产生效力。
2、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导致的法律后果: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
3、乙公司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代位权行使乙公司对丁公司的80万元到期债权,另外20万元不能受偿可以向法院提出乙公司破产申请,20万元作为破产债权申报。

7.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速求答案。 要详细解答。

第三个问题

6月2日生效
建华应承担还款责任
在金城无偿还能力是由建华一公司承担,因为连带保证人是必须承担还款怎人,但是建华有权向金城继续索要欠款,在合同中应该有体现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速求答案。 要详细解答。

8. 求经济法案例分析的答案····

第27案例,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蒋某,孙某虽然先交纳了房款并入住,但其却没有办过户手续,所以他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房屋所有人。刘某一房二卖,对孙某构成了违约,所以应当退还孙某房款,并对孙某承担违约责任。蒋某虽取得房屋产权,但由于孙某未搬出,所以蒋某未实际接收房屋,该房屋风险并未转移。损失是由孙某引起的,所以房屋损毁的损失应当由孙某承担。
案例30:合同法约定租赁合同的最长租赁期限为20年,超过20年的无效,所以如果双方发生纠纷时未满20年,在乙没有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甲方无权解单方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