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社会保险基金模式

2024-05-20 03:46

1. 中国的社会保险基金模式

中国的社会保险基金模式包括:1、现收现付制。这是一种以横向平衡为指导原则的基金筹集方式,,依规定收益方式实施,,由社会保障机构按所需支付的保险金额进行社会筹资;2、完全积累制。这种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是以远期纵向平衡为原则的筹资方式。其实质是个体一生中的代内再分配制度。一般要求劳动者从参加工作开始, 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雇主和雇员或只有其中一方定期交纳保险费, 记入个人账户, 作为长期储存积累及保值增值的基金, 所有权归个人, 到规定条件领取时, 一次性领取或按月领取;3、部分积累制。这是对现收现付制与完全积累制的整合, 这是一种兼容横向平衡原则和远期纵向平衡原则的筹资模式。保障费用一部分采取现收现付方式, 满足当前需要, 另一部分采取积累方式以满足未来支付需要的增长, 这种筹资模式是对原有两种模式的综合和创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中国的社会保险基金模式

2.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运作模式

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其核心是引进了个人账户储存基金制的机理,积累基金建筑在个人账户的基础上,同时又保持了社会统筹互助调剂的机制。单位缴纳的保险费大部分统筹调剂用于支付已退休人员的费用,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保险费和单位缴纳统筹保险费的一部分一起进入职工个人账户。这种模式由于建立了养老金个人账户,具有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同时也保留了社会统筹互济的优点,集聚了个人账户储存基金制和现收现付社会统筹制两者的优点,防止和克服了两者的弱点和可能出现的问题。

3. 什么是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模式?

问题1:什么是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模式?
 
 问题2: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模式是什么意思?
 
 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模式是指筹措社会保险专项基金的方式、方法。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模式从不同方面可以做多种划分。概括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主要有四种模式:
 
 1.现收现付社会统筹制模式。由社会保险机构为退休人员需支付退休养老金的总额进行社会筹资,即由单位和在职职工个人、(或全部由单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以支定收,不留积累,养老保险的负担是代际之间进行转移,即由在职职工一代人负担已退休职工一代人的养老费用,在职职工本人则由下一代人负担。此模式的主要特点是:费率调整灵活;社会共济性强,易于操作,不存在基金受通货膨胀和利率波动的威胁,具有通过再分配达到公平为主导的特性。
 
 2.社会统筹部分基金积累制模式。是在社会统筹筹资框架内建立部分基金积累,一方面对已经退休者的养老金继续实行现收现付,一方面为应付退休高峰期预筹部分积累基金,实行“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在现行统筹率基础上适当增加几个百分点,作为长期统筹调剂使用的积累基金。
 
 3.个人账户储存基金制模式。该模式是从职工开始参加工作起,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单位和个人缴纳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作为长期储存积累增值的基金,其所有权归个人。职工到法定退休年龄,按个人账户积累总额(包括保险费本金和利息)以养老年金方式逐月发给个人。此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将自我保障融入社会保险,激励机制强,透明度高,利于监督管理,能形成预筹基金,长期积累增值,个人为将来作出长远保障,具有以效率为主导的特性。
 
 4.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部分基金积累制模式。其核心是引进了个人账户储存基金制的机理,积累基金建筑在个人账户的基础上,同时又保持了社会统筹互助调剂的机制。单位缴纳的保险费大部分统筹调剂用于支付已退休人员的费用,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保险费和单位缴纳统筹保险费的一部分一起进入职工个人账户。这种模式由于建立了养老金个人账户,具有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同时也保留了社会统筹互济的优点,集聚了个人账户储存基金制和现收现付社会统筹制两者的优点,防止和克服了两者的弱点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从理论上看这种模式是优点大于缺点,是我国养老保险改革中探索的一种新型模式。

什么是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模式?

4. 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模式

社会保险基金顺利筹集是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行的前提和基础, 而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中, 应始终贯彻收支平衡(包括横向平衡和纵向平衡)的基本原则对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进行分类。世界主要有三种筹资方式: 现收现付制, 完全积累制和部分积累制。 现收现付制是一种以横向平衡为指导原则的基金筹集方式, 依规定收益方式实施, 由社会保障机构按所需支付的保险金额进行社会筹资。一般由雇主和雇员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交纳社会保险税或社会保险费, 这种筹资模式要求先做出当年或近几年内某项社会保障措施所需支付的费用预算, 然后按一定比例分摊到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 当年提取当年支付。这种模式一般以支定收, 不留积累。该制度的主要优点是, 第一, 依靠需求变动及时调整征税比例或缴费额度, 保持收支平衡; 第二, 政策取向相对公平, 强调社会保障制度的再分配功能; 第三, 现收现付制无需过多的个人资料, 操作简便, 管理成本相对比较低; 第四, 可以有效避免通货膨胀造成的货币贬值风险及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经济或政治风险。不足在于, 这种制度受人口年龄结构影响较大, 每年筹集的资金和支付的保险费会随着人口老龄化和有资格享受保险金的人数不断增长而相应增加, 因此, 其抗人口老龄化的能力较弱。从目前来看, 虽然人们对现收现付制颇有争议, 但它在各国仍占主导地位。截止目前, 在全世界已经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165个国家和地区中有146 个国家采用了这种模式。 完全积累制的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是以远期纵向平衡为原则的筹资方式。其实质是个体一生中的代内再分配制度。一般要求劳动者从参加工作开始, 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雇主和雇员或只有其中一方定期交纳保险费, 记入个人账户, 作为长期储存积累及保值增值的基金, 所有权归个人, 到规定条件领取时, 一次性领取或按月领取。该模式的主要特点: 第一, 由个人缴纳其社会保险费, 且资金记入个人账户, 未来收益与投保期间的缴费高度正相关, 激励功能明显; 第二, 透明度高, 基金提取的比例相对稳定; 第三, 制度建立初期, 缴费率较高, 筹资见效快, 长期内费率相对稳定, 具有较强的抗老龄化能力, 即受人口年龄结构影响比较小; 第四, 积累的预筹资金可以进入资本市场进行运营, 以便保值增值。同时, 该模式存在不足, 一是无再分配功能, 财富不能发生转移, 不利于缓解贫富差距, 远离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初衷。二是实行个人账户制度, 要获取大量的私人信息, 管理成本较高。三是个人账户上基金的积累是一个长达几十年的过程, 隐藏着一定的风险, 尤其是保值增值功能不确定。世界上采取完全积累制的国家只有少数几个, 以智利和新加坡为代表的基金制的巨大成功, 以及人口老龄化的巨大压力和福利国家的普遍危机, 人们对基金制的认识不断加深, 而且有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这种模式。 部分积累制是对现收现付制与完全积累制的整合, 这是一种兼容横向平衡原则和远期纵向平衡原则的筹资模式。保障费用一部分采取现收现付方式, 满足当前需要, 另一部分采取积累方式以满足未来支付需要的增长, 这种筹资模式是对原有两种模式的综合和创新。

5. 社会保障基金是什么形式的保险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
社保基金是不向个人投资者开放的,社保基金是国家把企事业职工交的养老保险费中的一部分资金交给专业的机构管理,实现保值增值。

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模式从不同方面可以做多种划分。概括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主要有四种模式:
1.现收现付社会统筹制模式
由社会保险机构为退休人员需支付退休养老金的总额进行社会筹资,即由单位和在职职工个人、(或全部由单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以支定收,不留积累,养老保险的负担是代际之间进行转移,即由在职职工一代人负担已退休职工一代人的养老费用,在职职工本人则由下一代人负担。此模式的主要特点是:费率调整灵活;社会共济性强,易于操作,不存在基金受通货膨胀和利率波动的威胁,具有通过再分配达到公平为主导的特性。
2.社会统筹部分基金积累制模式
是在社会统筹筹资框架内建立部分基金积累,一方面对已经退
社保基金
休者的养老金继续实行现收现付,一方面为应付退休高峰期预筹部分积累基金,实行“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在现行统筹率基础上适当增加几个百分点,作为长期统筹调剂使用的积累基金。
3.个人账户储存基金制模式
该模式是从职工开始参加工作起,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单位和个人缴纳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作为长期储存积累增值的基金,其所有权归个人。职工到法定退休年龄,按个人账户积累总额(包括保险费本金和利息)以养老年金方式逐月发给个人。此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将自我保障融入社会保险,激励机制强,透明度高,利于监督管理,能形成预筹基金,长期积累增值,个人为将来作出长远保障,具有以效率为主导的特性。
4.基金积累制模式
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其核心是引进了个人账户储存基金制的机理,积累基金建筑在个人账户的基础上,同时又保持了社会统筹互助调剂的机制。单位缴纳的保险费大部分统筹调剂用于支付已退休人员的费用,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保险费和单位缴纳统筹保险费的一部分一起进入职工个人账户。
这种模式由于建立了养老金个人账户,具有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同时也保留了社会统筹互济的优点,集聚了个人账户储存基金制和现收现付社会统筹制两者的优点,防止和克服了两者的弱点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从理论上看这种模式是优点大于缺点,是中国养老保险改革中探索的一种新型模式。

社会保障基金是什么形式的保险基金

6.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模式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模式有1、现收现付制。这是一种以横向平衡为指导原则的基金筹集方式,,依规定收益方式实施,,由社会保障机构按所需支付的保险金额进行社会筹资。  2、完全积累制。这种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是以远期纵向平衡为原则的筹资方式。其实质是个体一生中的代内再分配制度。一般要求劳动者从参加工作开始, 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雇主和雇员或只有其中一方定期交纳保险费, 记入个人账户, 作为长期储存积累及保值增值的基金, 所有权归个人, 到规定条件领取时, 一次性领取或按月领取。【摘要】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模式【提问】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模式有1、现收现付制。这是一种以横向平衡为指导原则的基金筹集方式,,依规定收益方式实施,,由社会保障机构按所需支付的保险金额进行社会筹资。  2、完全积累制。这种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是以远期纵向平衡为原则的筹资方式。其实质是个体一生中的代内再分配制度。一般要求劳动者从参加工作开始, 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雇主和雇员或只有其中一方定期交纳保险费, 记入个人账户, 作为长期储存积累及保值增值的基金, 所有权归个人, 到规定条件领取时, 一次性领取或按月领取。【回答】
3、部分积累制。这是对现收现付制与完全积累制的整合, 这是一种兼容横向平衡原则和远期纵向平衡原则的筹资模式。保障费用一部分采取现收现付方式, 满足当前需要, 另一部分采取积累方式以满足未来支付需要的增长, 这种筹资模式是对原有两种模式的综合和创新。【回答】

7.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

法律分析:总体而言,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模式分为两类,一是政府集中管理模式,二是私营竞争管理模式。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基金釆取现收现付制的大多是国家统一进行管理,社会保险基金釆取积累制的则有私人管理也有国家统一管理两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费收入指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其他资金(含财政资金)代参保对象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收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

8. 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模式有

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模式有哪些1、现收现付制。这是一种以横向平衡为指导原则的基金筹集方式,,依规定收益方式实施,,由社会保障机构按所需支付的保险金额进行社会筹资。2、完全积累制。这种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是以远期纵向平衡为原则的筹资方式。其实质是个体一生中的代内再分配制度。一般要求劳动者从参加工作开始, 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雇主和雇员或只有其中一方定期交纳保险费, 记入个人账户, 作为长期储存积累及保值增值的基金, 所有权归个人, 到规定条件领取时, 一次性领取或按月领取。3、部分积累制。这是对现收现付制与完全积累制的整合, 这是一种兼容横向平衡原则和远期纵向平衡原则的筹资模式。保障费用一部分采取现收现付方式, 满足当前需要, 另一部分采取积累方式以满足未来支付需要的增长, 这种筹资模式是对原有两种模式的综合和创新。社会保险基金的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然后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全国社会保障基金1、 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国务院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上述文章回答了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模式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一条 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国务院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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