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缴纳基数怎么算

2024-05-13 02:35

1. 生育险缴纳基数怎么算

1、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社保缴费比例一般如下: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各在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3、缴费基数按个人工资水平(在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60%范围)来确定,不得低于最低缴费标准。假如缴费基数2000,那么养老,个人出2000*8%=160,单位出2000*20%=400,其它照些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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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缴纳基数怎么算

2. 生育保险缴费的缴费基数是怎么计算的?

计算方法。具体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当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用人单位人均月缴费基数:指参保女职工怀孕、流产或分娩的自然年中,申请人所在单位首次进行缴费基数核查当月所有参保职工缴费基数的总和。除以参保员工人数。处理标准。“高不低”原则。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以为休产假的时候,除了可以领取日薪外,还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其实这是很多人的误区!产假工资等同于生育津贴的,视为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职工已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但还是有一些细微的差别:生育津贴要与员工自己的工资标准相比较,遵守“上高不下”的原则。

简单的说,如果生育津贴高于工资基数,则领取生育津贴,不扣单位;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充,按本人工资标准发放。例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6000元,①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6500元,差额500元由用人单位补; ②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5500元,比平均工资多500元。元用人单位不得扣除。

申请时限。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的申请时间要求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后12个月内向参保地社会保障机构申请。不得超过这个期限!申请条件。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满一年;职工在生育/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后上个月正常参加职工生育保险。从分娩/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当月至休假结束,由同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按规定按月支付职工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工资、生育津贴发放流程:企业先按职工原工资支付产假工资,再向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生育保险津贴。如果产假津贴高于产假工资,雇员还必须支付高于带薪产假工资的部分产假津贴。

3. 生育险基数怎么算

生育保险 的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 工资 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算出来的,举个例子,某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基本工资是5000元, 年终奖 是10000元,那么该职工下一年度的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就是[(5000×12)+10000]÷12=5833.33。 《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 医疗费用 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险基数怎么算

4. 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怎么算的

法律分析:一、养老保险: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二、医疗保险: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单位10%,个人2%+3元;三、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四、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五、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六、公积金:以北京市为例,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5. 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怎么算的

一、养老保险: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
二、医疗保险: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单位10%,个人2%+3元;
三、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四、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五、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六、公积金:以北京市为例,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一、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怎么查
国家的相关条例规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均为职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所以两者应该是相同的。
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单位为了节约成本,并没有完全按照职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来缴纳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是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费基数。
各个险种的缴费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是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基本医疗保险是单位缴10%,个人缴2%+3元大病统筹;失业保险单位缴纳1%,个人缴纳0.2%;工伤保险是单位缴纳0.3%;生育保险是单位缴纳0.8%。
此外,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单位和个人都是8%-12%之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怎么算的

6. 生育险基数怎么算

生育保险属于社保五险之一,社保的缴费基数都应该是当事人上一年度月均收入结合当地上下限确定(低于下限者以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作为其个人缴费基数,即下限;
高于上限者以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的300%作为其个人缴费基数,即上限。新参加工作者以其第一个工资结合上下限确定),并非是某一个月的工资更不是当前月工资。
一、社保基数个人缴费比例
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
二、佛山社保基数
佛山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按照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的300%(2000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3100元确定。
2、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6年佛山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599元调整。
3、失业保险: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按照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佛山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9元的300%(18177元/月)确定,下限按照佛山市最低工资1720元确定。
4、生育保险: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佛山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9元的300%(18177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佛山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9元的75%(4544元/月)确定。
5、工伤保险: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佛山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9元的300%(18177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佛山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9元的60%(3635元/月)确定。
备注: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2018自然年度(即2018年1月至12月)调整。其他险种的缴费基数调整从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生育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以及标准是:
(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位报销。

7. 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怎么算的

一、养老保险: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二、医疗保险: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单位10%,个人2%+3元;三、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四、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五、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六、公积金:以北京市为例,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怎么算的

8. 生育保险基数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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