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保险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保险业各类

2024-05-18 08:32

1. 要加强保险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保险业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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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要加强保险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保险业各类(B),修订行业经验生命表、疾病发生率表等。A、通用条款费率表B、风险数据库C、信息共享平台D、数据交换平台

要加强保险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保险业各类

2. 题目“新国十条”及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对商业保险的定位与之前的不同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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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被称为保险“新国十条”。保险“新国十条”的正式颁布,标志着党中央国务院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开创了保险业在更广领域和更深层面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的战略机遇,翻开了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新篇章。一、保险“新国十条”的基本内容(一)、“新国十条”的总体要求。“新国十条”的总体要求为坚持市场引导、政策引导,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国际竞争力、与我国经济社会相适应的现代保险行业,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二)、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养老保障。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开发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并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三)、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强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法保障的责任保险发展模式,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四)、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提升企业和居民利用商业保险等市场化手段应对灾害事故风险的意识和水平,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五)、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鼓励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参保,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保障程度。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支持保险机构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三农”保险产品。(六)、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在保证安全性、收益性前提下,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进一步发挥保险公司的机构投资者作用,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建立完善科技保险体系,积极发展适应科技创新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七)、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继续深化保险公司改革,推动保险市场进一步对内对外开放,实现“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切实增强保险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八)、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坚持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统一,推动完善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保险业全面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优化风险处置流程和制度。(九)、加强基础建设,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加强保险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信用记录覆盖面,构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建立保险业各类风险数据库,修订行业经验生命表、疾病发生率表等。(十)、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加强保险监管跨部门沟通协调和配合,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保险服务与社会治理相互融合、商业机制与政府管理密切结合。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二、“新国十条”的学习心得1、“新国十条”充分认识了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作为促进经济转型、转变政府职能、带动扩大就业、完善社会治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2、‘新国十条’释放了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最大政策红利,必将使保险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无比广阔的空间。它从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了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新定位;从提升保险业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出发,提出了对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新要求。”3、“新国十条”明确将保险业定位为现代服务业的重点,将发展保险业上升为国家战略,对行业而言既意味着地位提升,也意味着功能拓展。从长远看,必将产生巨大推动力,成为行业发展一个里程碑。4、“新国十条”立意高远,明确提出保险业的发展目标、强调了现代保险业的重要地位、突出了市场化改革导向、优化了保险业的发展环境、明确指出了现代保险业的发展路径,并要求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5、“新国十条”明确将保险业定位于“现代服务业”,以一种全新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角色定位融入新时期的国家发展战略中。同时,“新国十条”明确了保险行业的发展方向以及未来的政策方向,这将促进未来保险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3. 中国人民保险投资的大型基础设施有哪些

中国四大保险公司有: 中国平安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公司”,“集团”)于1988年诞生于深圳蛇口,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世界500强企业,2015中国保险公司市值第一

中国人民保险投资的大型基础设施有哪些

4. 加强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思考 信息系统建设

一、近年来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所取得的成绩(一)保险信用法制建设有所加强一是《保险法》强调了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修改后的《保险法》着重突出了对诚信原则的保护和运用。在总则中增加了一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作为第5条;在分则中也对保险市场的各行为主体围绕诚信原则进行了规范。二是相关法规充分体现了诚信原则。如《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不得对客户进行欺骗、误导和故意隐瞒”;《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规定,高管人员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投保人、被保险人、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等等。保险信用法制建设的加强为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二)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初步展开作为保险业发展的基石,诚信日益受到保险业内的重视,诚信体系建设也已初步展开。2003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强调,“越是加快发展,越要注重诚信,搞好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全国各地保监办、保险行业协会围绕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三)保险诚信经营理念得到认同各保险公司在经营理念中,均能突出强调诚信。如中国人保几十年来秉承“稳健经营,笃守信誉”的经营思想指导业务发展;中国人寿以“诚信负责,稳健发展”为企业宗旨;泰康人寿认为“诚信在保险行业至高无上”;新华人寿在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建立“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小组”,领导公司的信用体系建设;平安保险公司经国际权威机构认证,获得了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由此可见,诚信在保险业发展中具有核心地位的理念已为保险业界广泛认同,这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四)营销员的诚信状况有所改善保险营销员曾一度以总体素质较低,诚信水平不高,社会形象较差出现在社会公众面前。经过近年来的治理,营销员的诚信水平有所提高,诚信状况有所改善,误导、欺瞒现象明显减少,失信行为初步得到控制。营销员队伍数量庞大,且直接面对公众,因而可以说他们的诚信状况从某种意义上代表保险行业的整体诚信水平。营销员的诚信状况好转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已初见成效。二、目前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一)存在问题1.造假问题屡禁不止。假数据、假账本、假报表、假保单、假收据现象在保险经营过程中屡见不鲜。保监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将打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2002年甚至开展专项“打假”活动。尽管如此,造假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2.惜赔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保险公司理赔手续繁琐,服务不到位,个别案件拒赔不合理,客观上表现出惜赔现象,在客户中造成不良影响,在社会中形成“投保易、索赔难”、“收款快、赔款慢”的恶劣印象。3.误导问题并未根治。由于营销机制的不完善,营销员误导问题只能在某种程度上有所减轻,实质上并未得到解决。尤其在一些中小城市,在一些风险意识、保险意识、投资意识较差的客户中,误导、欺瞒现象并不罕见。4.道德风险防范困难。近年来,我国保险知识普及程度有所提高,但有的人在了解保险后,竟打起了骗保骗赔的主意。投保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现象屡见不鲜,骗赔手段更是五花八门。2002年以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车贷险”骗赔案使财产险公司蒙受了巨大损失;而在寿险方面,一些边远地区的保险公司被迫停办医疗险正是因为无力解决投保人无病却常年称病住院问题。(二)原因分析1.社会信用基础薄弱影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在刚刚起步阶段,征信数据采集困难,数据开放没有明确规定,信用资料数据库建立滞后,信用法规缺乏,失信行为得不到有效惩治。薄弱的社会信用基础势必影响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2.保险信用法规建设滞后阻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尽管我国保险信用法制建设有所进展,但与现实的保险经营活动相比仍显滞后及不完善。高速发展的保险业带来许许多多新现象、新问题,有些问题是直指诚信的,比如“回佣”。一方不“回佣”,而另一方“回佣”,客户就会被夺走,从而造成遵纪守法却遭受了损失,违规失信却增加了收益的局面。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势必助长失信毁约的歪风蔓延。3.保险诚信管理制度缺失制约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度缺失一方面表现为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必要信息采集制度缺失。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削弱了诚信的制约机制。人性弱点是天然存在的,商务领域仅仅靠道德良心是不够的。如果没有刚性的信用管理机制,管理者就不得不为人的素质及品质伤脑筋。如营销员挪用保费问题,如果没有制度能保证营销员不接触现金,那么这个问题将永远存在。信息不对称则客观上为失信行为提供了条件。对于保险人来说,投保人的每次投保资料都是新的,其真实准确与否无从评估。在广州的“车贷险”骗赔案中,曾经发现一家保险公司的6个支公司同时为一部车办理了保证保险。广州保监办在一份调研报告中指出,“车贷险”骗保之所以能够得逞,其中一项重要原因是“各保险公司尚未共享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及汽车经销商的信息,保险公司各自为政,给投保人骗贷或一车多贷以可乘之机”。对于投保人来说,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投保人无法掌握保险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无法比较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只能道听途说地片面了解保险。4.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陈旧落后不利于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国内一些保险公司的经营思想仍停留在盲目扩大保费规模上,上级公司对下级的考核体系突出强调保费收入。完成保费收入指标(且不论这个指标是否经过科学测算,是否实事求是)不但有物质奖励,还可能加官晋爵,否则,就会遭到惩罚,甚至丢掉“乌纱帽”。同时,基层公司可支配的费用也仅仅唯系于保费收入,多收多花,少收少花,不收不花。这种政策导向驱使基层公司以保费规模最大化为首要经营目标,为达目的,在竞争中任意抬高手续费、降低费率,弱化对营销员的诚信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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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社会信用体系需加强哪些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诚实信用的社会,需要从制度建设入手。这个制度建设就是使人愿意诚信待人做事,使这样的人有保障,比如一旦因为信任别人吃了亏,他能得到补偿 全面推进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需加强哪些基础设施建设

6. 信用保险承保的是什么

为担保人担保

7. 以各种信用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是什么?

1、信用保险是是财产保险的一个主要险种,是以保险信用为保险标的一种保险。
2、信用保险(Credit Insurance)是指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是一项企业用于风险管理的保险产品。其主要功能是保障企业应收账款的安全。其原理是把债务人的保证责任转移给保险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3、信用保险的一般条件除与其他财产保险一样之外,还有以下限制:放款赊销,以对经常有清偿能力而且信用好的人或企业为限;被保险人应视为共保人,或规定损失超过一定百分比时,始由保险人就约定保险金额内负责。
4、在实际操作中,投保企业需要为其买家向保险公司申请限额,限额规定了投保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向该买家赊销,能够获保的最高金额。限额体现了保险公司对于与该买家进行交易的潜在风险的认定。投保信用保险需要支付一定比率的保费。通常保费的比率(费率)较低,由债务人所在国风险以及债务人自身风险等标准厘定。
5、通常情况下,信用保险会在投保企业的欠款遭到延付的情况下,按照事先与企业约定好的赔付比例赔款给企业。引发这种拖延欠款的行为可能是政治风险(包括债务人所在国发生汇兑限制、征收、战争及暴乱等)或者商业风险(包括拖欠、拒收货物、无力偿付债务、破产等)。

以各种信用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是什么?

8. 保险公司的信用级别

保险公司信用评估是对保险公司履约能力和意愿的综合评估。保险公司的信用等级采用十级制,AA-CCC级可用“+”、“-”进行微调。
AAA:具有最高的财务安全性,在履行保险合约方面具有最高的安全性和最强的能力。
AA:具有很好的财务安全性,在履行保险合约的能力方面与AAA级相差不大。
A:具有较好的财务安全性,但与高级别保险相比,其履行保险合约的能力易受不良经济条件变化或保险环境变化的影响。
BBB:财务安全性一般,但与高级别保险相比,其履行保险合约的能力更易受不良经济条件变化或保险环境变化的影响。
BB:财务安全性有一定的保证,但不良经济条件或保险环境的变化易弱化其履行保险合约的能力,从长远的角度看是不安全的。
B:目前还能履行保险合约,但在不良经济条件或保险环境下会不可靠。
CCC:易受不良经济条件或保险环境变化的影响,其履行保险合约的持续能力是不可靠的,除非出现有利的经济环境。
CC、C:CC或C级保险不能全部履行保险合约,面临倒闭的危险。
D:处于倒闭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