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是国策

2024-05-06 06:31

1. 计划生育是国策

是的,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计划生育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到21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由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到达适婚年龄,在许多地区,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松。

计划生育是国策

2. 关于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问题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以下原因导致你哥哥没有被生下来。
一、你父母当时不符合结婚生育的年龄,据说86年以前的时候结婚是25周岁,不是现在的男22周岁,女20周岁。
二、你父母所在单位年轻的职工很多,当时的生育指标有限。当时的政策是控制了生育年龄的,未到年龄的不能生,后结婚的要让先结婚生育小孩,年龄小的要让年龄大的生育小孩。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3. 中国现在还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吗?


中国现在还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吗?

4. 为什么要实行计划生育国策

我国已经进入了低生育水平国家的行列,为什么还要实行计划生育,稳定现行生育政策? 

  第一,计划生育是我国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稳定现行生育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2001年12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 
计划生育法》进一步明确,“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2006年12月17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再次强调,“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进入低生育水平国家的行列,但由于人口基数大,人口低增长率与高增长量将长期并存。未来十几年,我国人口总量仍将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预计每年净增人口在800万人到1000万人之间,总人口到本世纪30年代中期将达到峰值15亿人左右。我国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任何认识上的偏差、工作的失误和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都可能造成生育水平的反弹,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央决定,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这是在综合考虑国家长远利益与群众实际需求,总结30多年计划生育成功实践基础上作出的科学决策。 

  第二,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在总体稳定基础上不断完善,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近年来,我国在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的基础上,积极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注重依法行政、思想政治教育与利益导向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国家相继实施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解决养老的困难,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人民群众的欢迎和支持。 

  需要说明的是,我国现行生育政策不是全国“一刀切”,更不是所谓的“一胎化”政策。生育政策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都有所区别,即:农村宽于城市,西部宽于东部和中部,少数民族宽于汉族。我国的生育政策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九五”、“十五”期间,多数省份的生育政策在总体稳定的基础上作了适度微调,一些省份在生育间隔、再婚生育、独生子女结婚生育等方面明确了政策。各地政策在整体稳定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实践证明,我国现行生育政策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符合人口发展规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第三,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是在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基础上的科学决策。 

  为落实2004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关于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家人口计生委集中了300多名专家学者,成立了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经过两年广泛、深入地调研和专题研究论证,形成了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国家人口战略研究的结果认为,未来30年是确保低生育水平稳定、实现人口由缓慢增长到零增长的关键时期,“十一五”时期,收紧或放开生育政策都不可取。这是因为:由于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第三次出生人口高峰的影响,2005年—2020年,20岁—29岁生育旺盛期的妇女数量将形成一个小高峰,导致出生人口数量出现一个小高峰。同时,自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全国已累计有近1亿独生子女。进入21世纪,这部分人陆续进入生育年龄,将使生育水平有所提高。上述两种因素共同作用,将使出生率和出生人口数量有明显增加。近期放开生育政策还会引起“补偿性生育”和“抢生”。目前收紧生育政策更不利于缓解人口结构性矛盾,将给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更大困难。因此,“十一五”时期应该保持生育政策的稳定性。 

  第四,我国低生育水平面临着反弹的现实风险。 

  当前,一些地区的人口生育水平已经不同程度地出现反弹。局部地区超生现象严重。主要原因,一是部分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放开二胎”的传闻,加大了计划生育的难度,引起基层干部和群众的误解。二是政策内出生人口明显增加。受年龄结构的影响,我国目前正经历一个人口出生小高峰。同时,在部分地区,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独生子女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会使政策内的总和生育率有所提高。三是部分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同志对低生育水平盲目乐观,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下降,出现投入严重不足、机构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导致一些地区工作滑坡。四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力度不够,现有的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标准偏低、各项优先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五是目前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构和人员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能完全满足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需求。

5. 你们怎么看待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

针对有人提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出台,意味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放宽的说法,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在23日举办的国新办加强计生工作和人口发展战略发布会上说:“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既不是一胎化的政策,也不是一个孩子的政策。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四川等省,实行的是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的政策。海南、云南、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实行的是农村普遍生两个孩子的政策。西藏地区没有生育孩子数量的限制。其他大部分省在农村实行的是第一个生女孩的,可以再生一个。在城市,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两个。还有六个省规定,在农村一方是独生子女的,也可以生两个。中国的生育政策之所以这么复杂,这也是由中国目前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在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的状态下必须从实际出发,制定分类指导的政策。”

  谈到生育二胎的政策,张维庆认为,虽然少数人主张要放开,但是根据大部分专家学者的意见,党中央、国务院叶经过慎重的考虑,所以决定在“十一五”时期还是必须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不能有丝毫怀疑和动摇。为什么要稳定,张维庆解释说:

  第一,这是由我们现在的人口生育水平的状况决定的。80年代中国出现了第三次人口生育高峰,这个时候出生的孩子,现在大多数已经进入了婚育期。第二,自70年代初中国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出生的将近1亿独生子女,现在已经进入了婚育期。所以,在生育水平回升的状态下,加上一部分地区基层管理工作比较薄弱,管理手段相对弱化,导致流动人口超生问题比较严重。在这个时候放开二胎,风险是非常大的。中国历史上几次人口高峰的形成,前车之鉴、后车之师。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王国强就这个问题做了补充发言,他说:“我给大家一组数据,看看中国的生育政策是不是逐渐的“一胎化”。中国城镇和部分农村实行的是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这部分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是35.9%,也就是说总人口中35.9%是属于生育一个孩子政策的。在农村,实行生了一个女孩再允许生一个的,一共有19个省,它占总人口的比重是52.9%。在农村我们允许生两个孩子的,有5个省,占总人口的9.6%。在部分省或者部分地区,如人口比较少的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允许生两个以上孩子的生育政策的,占总人口的1.6%。以上数据可以证明,中国实行计划生育绝对不是“一胎化”、“一孩化”,是分类指导、有所区别的政策。”

你们怎么看待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

6. 我国的计划生育国策是什么?

我国的基本国策(一)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确定了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的人口政策,全面推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即国家鼓励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并依照法律、法规合理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对少数民族也实行计划生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面上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具体政策规定。 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相对不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许多矛盾和问题都与人口问题分不开,人口问题成了制约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和首要问题。能否解决好人口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生活的改善、全民素质的提高和中华民族的兴衰,也关系到世界和平与发展。 中国人口与发展目标是,到2005年,全国人口总数控制在13。3亿以内,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不超过千分之九;2010年,全国人口总数控制在14亿以内,人民生活更加富裕;到21世纪中叶,全国人口总量在达到峰值(接近16亿)后缓慢下降。 (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环境保护是关系我国长远发展和全局性的战略问题。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短缺,科技水平不高,经济技术基础比较薄弱,保护生态环境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我们必须努力做到投资少、消耗资源少,而经济效益高、环境保护好。保护环境实质就是保护生产力,环境意识和环境质量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十五“规划中指明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理论伟大旗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方针,提高全民环境意识,依法保护环境,依靠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科技进步,确保国家环境安全。向所有地球公民呼吁:珍惜生命,保护环境,结束战争,维护和平,全球一家,共同繁荣。 2001年——2015年环境保护目标是:到2005年,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管理体系,力争环境污染状况有所减轻,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开始减缓,重点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建成一批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城市和地区;到2015年,,环境污染得到控制,力争使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基本适应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 (三)耕地保护的基本国策 我国土地基本国策的内容是逐步发展完善的。1982年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我国人多地少,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是我们的国策。同年5月4日通过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第三条规定:节约土地是我国的国策。1984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我国人口多,耕地少,随着人口增长,这个矛盾将会越来越尖锐。十分珍惜每寸土地,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应该是我国的国策。”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中指出: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1991年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关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中决定,将保护耕地、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共同列为我国的三项基本国策。1992年6月2日,李总理题词:“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1998年8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首次以立法形式确认了土地基本国策的法律地位,这不仅表明土地管理在国家行政管理中的重要地位,而且还表明作为基本国策的土地管理方针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 (四)科教兴国的基本国策 时下,在今天的中国大地上和人民群众心目中影响最深远、最广泛,最能代表时代的最强音;出现频率最高、最响亮,最振奋人心的“关键词”,非“科教兴国”莫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是以江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邓科技教育思想,深刻分析世界科技革命发展进程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作出的重大决策。把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作为政府的最大任务,这是历史的选择,时代的呼唤,人民的愿望。 (五)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当今世界范围内的贸易往来、资金融通和技术转移的规模日益扩大,新技术革命正在世界范围内兴起,只有把自身经济发展同对外经济技术革命交往活动的扩展密切联系起来,才能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闭关锁国是没有出路的。 对外开放既要引进来,又要走出去,引进来是为了走出去。这样可以更好地利用国际资源,更直接地投身国际市场竞争,更有效地参与国际分工与经济合作,以适应经济全球化潮流。走出去不仅到境外融资。而且要到境外投资,即发展具有我国比较优势的对外投资,搞跨国经营,推动企业走向世界,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我们要利用两种资源(国内资源、国际资源),打开两个市场,学会两套本领(组织国内建设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这对于增强我国经济实力,推动科技进步,促进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以及抵制贸易保护主义都有重要意义。 《建议》指出,“十五”时期我国对外开放将进入新的阶段,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趋利避害,不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进一步推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促进我国现代化建设。

7. 中国应该放开计划生育政策?人很少了

朋友纳税机器不要参与党国策略,安心纳税就好了!
虽然我只要一个小孩,但我认为这个政策应该取消,这个政策本来就是灭绝人性的,为地方圈钱的策略,我们的祖先在这块土地上生活了数千年,突然来了一个组织之后,自己的小孩能不能出生已经不是由自己说了算的,有不少地方还是即便是第一个没有得到批准照样要缴纳罚款。
我党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了,人口自然会下降,多养子女的目的根本还是为了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对于我国的失独家庭还没有一个完善的补偿政策,养老保险被忽悠不确定的原因应该还会导致人口增长率略微上涨。
目前我国和周边国家以及比较强大国家的关系搞得大多都不好,万一有什么冲突痛苦的只有我们这些没有背景没有实力的纳税人家庭。
以下是2012世界人口密度排名可以得出我国人口不多:
1.孟加拉国--人口--14737万--面积---14.40万Km2--人口密度---1023人/ Km2
2.日本--人口--12762万--面积---37.78万Km2--人口密度—338人/ Km2
3.印度--人口-109535万--面积--328.76万Km2--人口密度---333人/ Km2
4.菲律宾--人口---8947万--面积---30.00万Km2--人口密度—298人/ Km2
5.越南--人口---8440万--面积---32.96万Km2--人口密度---256人/ Km2
6.英国--人口---6060万--面积---24.48万Km2--人口密度--248人/ Km2
7.德国--人口---8245万--面积---35.70万Km2--人口密度--231人/ Km2
8.巴基斯坦--人口--16580万--面积---80.39万Km2--人口密度---206人/ Km2
9.意大利--人口---5813万--面积---30.12万Km2--人口密度--193人/ Km2
10.尼日利亚--人口--13186万---面积92.38万Km2--人口密度---143人/ Km2 
11.中国--人口-132256万--面积--959.70万Km2—人口密度—138人/ Km2
12.印度尼西亚--人口--24545万--面积--191.94万Km2--人口密度—128人/ Km2

中国应该放开计划生育政策?人很少了

8. 现计生,国家有什么政策?

根据2011计划生育新政策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才可以申请育二胎,具体中国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如下: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另外,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依照中国计划生育新政策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