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标准

2024-05-16 16:31

1. 河北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标准

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后,达到规定比例的,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人数和征缴标准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考虑到金融危机的影响,为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今年的征缴标准仍按去年21658元/人的标准执行。

  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21658元×(本单位2009年在职职工总数×1.7%-残疾人职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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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标准

2. 河北省残疾人保证金的计算和缴纳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计算口径为准)。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由财政扣缴;企业用人单位由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缴。
征收对象为行政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本单位职工总数1.5%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扩展资料:
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到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领取《河北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就业残疾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上年度含工资发放单的原始记账凭证(含残疾职工支付工资凭证)、所报残疾职工上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资料,向属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审核认定。
与财政部门有直接拨款关系的用人单位,向与财政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审核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河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3. 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河北怎么缴纳

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河北缴纳
一、征缴范围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本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比例的,均应按年缴纳保障金。
保障金由县及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在我市的中央、省属和外省市用人单位,全部由市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二、征缴标准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上一年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该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计算。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三、审核确认
(一)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2016年6月30  日前,提供以下资料到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查确认(县属单位到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查确认):
1. 本单位上一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表1)和《用人单位从业残疾职工名册》(表2);
2. 在岗残疾职工残疾证原件或1-8级伤残军人证及身份证原件;
3. 与残疾职工或伤残职工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
4. 在岗残疾职工或伤残职工1月份、12月份工资表;
5. 在岗残疾职工或伤残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险证明。
(二)6月30日前,市、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单位提供资料进行审查,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及时提供给地方税务机关。
四、征收管理
(一)2016年征收期限为7月1日至10月31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征缴渠道和时限,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经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逾期未报送审核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用人单位,按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计算,并依法全额征收保障金。
(二)地方税务机关定期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发现用人单位申报不实、少缴纳保障金的,地方税务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保障金总额5‰的滞纳金。
五、减免政策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按征收管理渠道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申请时,应提供书面申请报告、遭受严重灾害造成的相关证明以及上一年本单位审计报告和会计年报等相关材料。地方税务机关对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定。

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河北怎么缴纳

4. 河北省残疾人保证金的计算和缴纳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计算口径为准)。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由财政扣缴;企业用人单位由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缴。
征收对象为行政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本单位职工总数1.5%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扩展资料:
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到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领取《河北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就业残疾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上年度含工资发放单的原始记账凭证(含残疾职工支付工资凭证)、所报残疾职工上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资料,向属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审核认定。
与财政部门有直接拨款关系的用人单位,向与财政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审核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河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5. 残疾人保障金怎么缴纳?

残保金缴纳方式为,应缴纳残保金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残保金申报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持残保金审核机构出具的《一般缴款书(收据)》到开户银行划款或其他银行现金缴纳。
取得《一般缴款书(收据)》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用人单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递交材料的。在审核通过后,由残保金审核机构根据出具的《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书》中核定的金额,现场打印《一般缴款书(收据)》。
二、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残保金代征系统自行申报审核残保金的,可提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收据)》。待审核通过后,使用残保金代征系统中的打印功能自行打印。若打印不便,也可以手工填写。
《一般缴款书(收据)》为一式四联。使用地税残保金代征系统自行打印的用人单位,必须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自残保金审核机构领取的空白《一般缴款书(收据)》。
征收标准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残疾人保障金怎么缴纳?

6. 河北省残疾人保证金的计算和缴纳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一年交一次,征缴标准:本单位应缴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1.5%-本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总数)×年计税工资数×征缴比例
A、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指上年度计提计税工资的人数;
B、本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总数:指经张家港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核定的人数;
C、年计税工资数:按12000元计算;
D、征缴比例:1、从业人员总数在500名以下的,征缴比例为50%;
2、从业人员总数在500-5000名之间的,500名以下按50%;500名以上
部分按30%征收;
3、从业人员总数在5000名以上的,征缴比例30%。
举例:甲单位有从业人员300名,其中经核定残疾人员数2名,应缴残保金=
(300×1.5%-2)×12000×50%=15000元。

7. 残疾人保障金

一、  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各用人单位应在每年的审核期内,持《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可从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地税局网站下载或到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地方税务机关领取)和2005年单位职工总数的证明,到注册地的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二、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申报时还应持以下材料  1.《北京市在职残疾人员登记表》(领取方法同上);  2.残疾人职工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残疾人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4.残疾人职工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机关、事业单位持同级人事部门的证明);  5.残疾人职工上一年度年6月和12月的工资表原件;  6.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市社会保险基数申报表)原件。  三、  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或超过规定比例的单位,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四、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由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当年征缴标准(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的标准,核定其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的,按实际差额计算。  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当年征缴标准×(当年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残疾人职工数)五、  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时间和方式  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应在审核期内,从以下三种方式中自行选择一种缴款方式:  1.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打印《一般缴款书》后,到银行缴款;  2.到地税服务大厅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按照核定金额自行填写后到银行缴款;  3.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市地税局网络打印《一般缴款书》后,到银行缴款。六、  其他1.对逾期不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单位,由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其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核定其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2.对逾期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除追缴应缴金额外,按每日5‰计收滞纳金。

残疾人保障金

8. 残疾人保障金如何缴纳?缴纳有什么要求啊?

你公司必须到你企业所辖的县、市、区残联就业中心申报、填写《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一般残联网站都有电子版),必须准备的手续有:残疾证、身份证(残疾人)、用工合同、医保、社保、工资表、单位机构代码、法人代表等拉手续的复印件。这些资料一式三份,残联就业中心、税务部门、单位各一份。每年必须申报一次,申报日期为1.1-5.31日(各地方时间有所不同),过期视为无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要缴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各个省区的经济条件不一样,征收的公式标准有所区别。
应缴保障金计算公式为:
(年末单位职工总数×1.6%-单位已安排残疾职工数)×本单位上年度职工人均工资 × 0.6 
(说明:安排人数要求是从 1.5%-1.7%都有,有些没有  × 0.6   打六折)
如果是经营亏损的话,要出具亏损证明,可以申请免缴。
建议你还是到当地的残联就业中心或者地税务部门咨询下,也可以到当地的 残联网站了解下。祝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