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印花税纳税主体?

2024-05-07 12:48

1. 股权转让印花税纳税主体?

股权转让的转让人和受让——也就是签订合同双方均为纳税主体,这二者均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印花税是指的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同时,为您提供2020最新印花税税率
1、购销合同税率:按购销金额0.03%贴花
2、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率:按承包金额0.03%贴花
3、技术合同税率:按所载金额0.03%贴花
4、借款合同税率:按借款金额0.005%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税率:按租赁金额1‰(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6、仓储保管合同税率:按仓储保管费用0.1%贴花
7、财产保险合同税率:按保险费收入0.1%贴花
8、营业账簿税率: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05%贴花。
9、货物运输合同税率:按运输费用0.05%贴花
10、产权转移书据税率:按所载金额0.05%贴花
11、加工承揽合同税率: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05%贴花
1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税率:按收取费用0.05%贴花
13、权利、许可证照税率:按件贴花5元

股权转让印花税纳税主体?

2. 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由谁来缴纳

一、企业缴纳印花税
1、企业注册资本发生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
(1)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2)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注册资本没有变化,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反之则需要。
2、企业是股份变更协议的持有人或立合同人的代理人
(1)《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2)《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
条例第八条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税目税率表中的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
(3)《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
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依据上述规定,若能证明企业是股份变更协议的持有人或立合同人的代理人,则可以要求企业补(代)缴纳印花税。
二、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缴纳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
“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划定为: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依据上述规定,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应该分别就股权转让合同金额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适用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

3. 股权转让印花税依据是什么

股权转让印花税依据如下:1、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2、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印花税依据是什么

4. 股权转让由谁印花税

现阶段很多已经上了市的公司都不不是一个人掌控公司所有股份的,而是由多人掌控股权,掌控的股权份额不同自然每年的分红也会不同。那么假设有的人想把自己手中所持有的股权份额转让给其他人的时候,就会产生一 个税 费“ 印花税 ”,当在双方签订关于股份份额转让书面合同的时候,该合同上也会注明因此产生的印花税应由谁去承担。 股权转让 由谁来承担印花税: 第一种:假设这个公司有本质上投入进去的金额,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则应有两边共同承担,承担的数额是一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第二种:假设这个公司没有本质上投入进去的金额,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则两边都不用承担“印花税”。 特殊情况:假设发起转让的是公司,那么转让过程当中产生的税费种类就会比较多,例如易某某的投资单位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要转让给戚某某的单位,那么过程当中就会因此产生的税费种类有所得税还有营业税等等一系列税费。 第一种:假如W是公司单位企业,那么他在转让他拥有的股份的时候会产生收益,那么这个收益呢就会算进去W公司的利润,并缴交因此产生的相应税费种类。 第二种:假如W是个人的话,那么他在转让他拥有的股份的时候,就会按照他所收取的收益和他当初投入进去的金额的差额,来计算产生的相应税费。而且W和另一方都还要缴交“印花税”。 其实根据上面所说的,在将自己所拥有的股份转让给别人的时候产生的“印花税”应该有谁承担这个问题的时候,只要两边根据具体情况去协商调解基本上就可以解决的了,并没有说有硬性的要求说一定要谁去承担。

5. 股权转让印花税依据是怎么样的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印花税依据是: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等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股权转让属于应纳税凭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缴纳印花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股权转让印花税依据是怎么样的

6. 股权转让印花税为什么是双方缴纳?


7. 股权转让印花税谁承担

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承担全额贴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印花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印花税票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相关法条: 
第二十八条 对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凡属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其记载经营业务的帐簿,按其他帐簿定额贴花。
不记载经营业务的帐簿不贴花;凡属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的单位,其营业帐簿,应对记载资金的帐簿和其他帐簿分别按规定贴花。
第二十九条  对微利、亏损企业不能减免印花税。但是,对微利、亏损企业记载资金的帐簿,第一次贴花数额较大,难以承担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允许在3年内分次贴足印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股权转让印花税谁承担

8. 股权转让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印花税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规定的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拥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
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拥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部贴花。当事人如果各执一份,则均应全部征税。
股权转让印花税依据是: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等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股权转让属于应纳税凭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缴纳印花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