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香港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香港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吗??请提供相关法律依据

2024-05-14 17:29

1. 请问香港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香港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吗??请提供相关法律依据

  股份转让(TransferofShares)

  股份转让的限制

  在香港,私人公司股份的转让除受到《公司条例》中有关私人公司的股份权利限制外,还受到公司章程细则规定的限制。

  私人公司的章程细则一般都有先买权条款。股东在转让股份时须依规定先向其它成员提出要约。转让人可将其意图通知公司董事局,并以董事局一致同意的第三人(如公司核数师)决定的或依规定的价格向其它成员要约,也可先由转让人与公司内拟受让的某一成员议定价格,再经董事局按该价格、股数向其它股东提出要约,如其它股东愿意受让则按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之;如果其它股东无此愿望,则由该拟受让的成员受让该股份。

  公司章程细则如未有规定公司可买下依上述方式转让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则公司成员须全部买下该股份。不然,转让人有权将其股份转让给公司成员以外的第三人。

  在股份转让中的作价应反映股份的公平价值。除非公司章程细则有相反规定,香港公众公司股东有权自由转让其股份。但有关股份转让的行为,包括股份的作价须受香港有关收购与合并规则等的调整。

  股份转让程序

  (1)订立股份买卖合同。该合同不必以特定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或口头的。如果合同因特定股份的买卖而订立,股份的衡平法权利(theequitabletitle)立即转移给买主,在其后公司公布红利时买主有权享有。然而,对公司而言,拥有股权、享有红利者是注册股东。

  (2)提交适当的转让文件。公司章程细则可要求股份转让须以契约(deed)的形式,但这很少见。常见的股份转让文书形式是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的文件。

  (3)登记。公司章程细则如规定股份转让登记的事项,董事局须遵守。法例规定,公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对尚未缴清股本的股份之转让,和任何公司已有留置权的股份之转让,可拒绝登记。另外,私人公司董事局无须说明理由,可拒绝登记任何股份转让,不论有关股份是否已缴清股本。

  通过股份转让登记手续,公司不仅承认受让人成为股份持有人,也接受受让人成为公司的新成员。

  登记之后,如公司成员转让其全部股份,公司将在成员名册中注销其成员资格,增补新成员的数据,并且发新股票给新成员。如公司成员转让其部分股份,公司将保留其成员资格,并按其转让后持有的股份另发新股票。

  除非公司章程细则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另有规定,转让股份交由公司登记并非必要程序。不过,根据《公司条例》,公司如未登记受让人的权益,转让人仍被视为股份持有人。而且,除已登记的股份持有人外,公司无须承认任何人对有关股份因信托或公义而享有的权益。因此,股份转让双方应尽可能依手续完成转让登记。

  公司必须在收到有关股份转让文书之后两个月内,通知受让人和转让人是否接纳登记有关股份转让。

  股份转移(TransmissionofShares)

  股份转移指由于某些法律效果,股份自动转移给第三人。例如:

  (1)原股份持有人死后,有关股份的业权自动转移到死者的遗产承办人。根据《公司条例》,某人士只要提供依法验讫的遗嘱或遣产管理文书,公司必须承认该人士的业权。

  (2)股份持有人破产,其名下的股份业权,可由破产信托人接收。破产信托人可要求登记为合法股份持有人。

  根据现行法例(英美法系搞不到法律依据  只有判例),股份因法律效果而自动转移给第三者,公司如拒绝登记有关股份的转移,受让人有权要求公司说明其拒绝的理由,公司应在受让人提出要求登记后二十八日内说明拒绝的理由。如公司未说明或逾期说明拒绝的理由,则必须登记有关股份转移。

  重申一遍  英美法系搞不到法律依据  只有判例

请问香港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香港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吗??请提供相关法律依据

2. 现想转让出去,香港法律对公司股权转让有规定吗

股份转让的限制
在香港,私人公司股份的转让除受到《公司条例》中有关私人公司的股份权利限制外,还受到公司章程细则规定的限制。
私人公司的章程细则一般都有先买权条款。股东在转让股份时须依规定先向其它成员提出要约。转让人可将其意图通知公司董事局,并以董事局一致同意的第三人(如公司核数师)决定的或依规定的价格向其它成员要约,也可先由转让人与公司内拟受让的某一成员议定价格,再经董事局按该价格、股数向其它股东提出要约,如其它股东愿意受让则按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之;如果其它股东无此愿望,则由该拟受让的成员受让该股份。
公司章程细则如未有规定公司可买下依上述方式转让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则公司成员须全部买下该股份。不然,转让人有权将其股份转让给公司成员以外的第三人。
在股份转让中的作价应反映股份的公平价值。除非公司章程细则有相反规定,香港公众公司股东有权自由转让其股份。但有关股份转让的行为,包括股份的作价须受香港有关收购与合并规则等的调整。
股份转让程序
(1)订立股份买卖合同。该合同不必以特定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或口头的。如果合同因特定股份的买卖而订立,股份的衡平法权利(theequitabletitle)立即转移给买主,在其后公司公布红利时买主有权享有。然而,对公司而言,拥有股权、享有红利者是注册股东。
(2)提交适当的转让文件。公司章程细则可要求股份转让须以契约(deed)的形式,但这很少见。常见的股份转让文书形式是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的文件。
(3)登记。公司章程细则如规定股份转让登记的事项,董事局须遵守。法例规定,公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对尚未缴清股本的股份之转让,和任何公司已有留置权的股份之转让,可拒绝登记。另外,私人公司董事局无须说明理由,可拒绝登记任何股份转让,不论有关股份是否已缴清股本。
通过股份转让登记手续,公司不仅承认受让人成为股份持有人,也接受受让人成为公司的新成员。
登记之后,如公司成员转让其全部股份,公司将在成员名册中注销其成员资格,增补新成员的数据,并且发新股票给新成员。如公司成员转让其部分股份,公司将保留其成员资格,并按其转让后持有的股份另发新股票。
除非公司章程细则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另有规定,转让股份交由公司登记并非必要程序。不过,根据《公司条例》,公司如未登记受让人的权益,转让人仍被视为股份持有人。而且,除已登记的股份持有人外,公司无须承认任何人对有关股份因信托或公义而享有的权益。因此,股份转让双方应尽可能依手续完成转让登记。
公司必须在收到有关股份转让文书之后两个月内,通知受让人和转让人是否接纳登记有关股份转让。
股份转移(TransmissionofShares)
股份转移指由于某些法律效果,股份自动转移给第三人。例如:
(1)原股份持有人死后,有关股份的业权自动转移到死者的遗产承办人。根据《公司条例》,某人士只要提供依法验讫的遗嘱或遣产管理文书,公司必须承认该人士的业权。
(2)股份持有人破产,其名下的股份业权,可由破产信托人接收。破产信托人可要求登记为合法股份持有人。
根据现行法例(英美法系搞不到法律依据 只有判例),股份因法律效果而自动转移给第三者,公司如拒绝登记有关股份的转移,受让人有权要求公司说明其拒绝的理由,公司应在受让人提出要求登记后二十八日内说明拒绝的理由。如公司未说明或逾期说明拒绝的理由,则必须登记有关股份转移。
——reaom

3. 关于香港公司股权转让的问题

根据的您的描述,香港公司股东转股至境内主体,境内主体或个人都是可以担任香港公司股东的,香港公司转股并不涉及境外投资也不涉及香港公司在内地经营的情况,所以是不需要发改委审批或备案,也不需要到外汇部门办理登记。
1.准备香港公司转股的资料需要准备买卖方的资料,姓名、地址、证件号码以及复印件、最近的年审报告NAR1(新成立的公司未办理年审的,提供成立表格文件NC1)、公司章程一份等。
2.审阅和编制转让文件① 审阅公司章程,以了解是否对股份转让的任何限制;
② 准备在香港举行的董事会会议记录并进行股份转让;
③ 编制股份转让文件,安排股份转让文件给印花税处盖章及缴纳印花税。
3.提交印花税的文件香港的股权转让是可以有偿或者无偿,但无论何种情况都将会产生股份转让印花税。需要提交转让书和印花税署打印花税时,您还需要提供以下文件以计算印花税:
① 新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果没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要新的管理财务报表(management accounts);
② 公司章程的副本;
④ 股份转让协议书。
4. 转股完成手续,得到证明文件① 涉及股东或董事转让的ND2A,ND4文件;
② 加盖印花税章的转让书。

关于香港公司股权转让的问题

4. 香港公司转让需要缴税吗

香港公司股份转让时,买卖双方需缴纳涉及转让股份的公司净资产的0.1%的印花税。
香港公司股份转让计算例子:
甲方把其持有的某香港公司的普通股10000股售予乙方。该笔股份代表50% 的权益。该公司的资产净值是港币100万元。甲乙双方需要各自缴纳的印花税金额如下:印花税金额 = (100万 x 50%)x 0.1% = 港币500元。

5. 法律规定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

一、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
股权转让需要交税,按照相关规定,自然人股权转让行为,转让方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即: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转让方以原价转让的,不交个人所得税。
二、计算方法是什么?
根据《税法》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执行:“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1、纳税人自、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或者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资料向市地税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如贵司在是同时办理法人和股东的变更的,则地税部门也可同时办理。企业自然人(个人)股东股权变更的,需由原主管税务机关在上加具审批意见,然后到登记分局大厅或登记外点办理变更手续。
2、如属于转让股权的,应按照下述规定征税:对于,依据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财产转让所得以个人每次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即具体计税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转让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法律规定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

6. 在香港个人转让股权交什么税

香港公司股份转让分为股东变更和股份转卖。在香港,任何公司任何股东,只要双方协商通过,都可以进行股份转移或股份买卖,不过股份买卖会产生印花税。

香港公司股份转让中的私人公司除了受到《公司条例》中有关私人公司的股份权利限制外,还受到公司章程细则规定的限制。私人公司的章程细则一般都有先买权条款。除非公司章程细则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另有规定,转让股份交由公司登记并非必要程序。

香港公司股权转让问题

问:本人是内地人,在香港注册一有限公司,股东就我自己。注册后因资金等原因,要转让40%股权给一合伙人。我不想在香港官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我与合伙人私下签一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未来产生纠纷,要到香港法院还是内地法院?


答:协议有效,管辖权可以约定。不过股权转让需要注册机关登记确认。

香港公司股份转让需要提供的资料:

1.股转,买卖方的资料,姓名、地址、证件号码以及复印件;

2.最近的年审的报告AR1,,新成立的公司未办理年审的,提供成立表格文件NC1;

3.公司章程一本,英文版;

4.如果做过做账审计的,提供最近的审计报告;如果未报税过,或者0报税的,不需要提供。

香港公司股份转让需要缴税吗?

香港公司股份转让时,买卖双方需缴纳涉及转让股份的公司净资产的0.1%的印花税。

7. 香港的个人转让公司股权,如征税权在香港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所得,要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区分税收管辖权
根据税收协定关于防止双重征税的条款,收入的来源国有优先权,然后在所得人的居住国进行申报。
如果被投资企业是中国大陆企业,那么该笔股权转让所得的来源为中国,首先是必须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由于该人为香港居民,那么他在香港进行申报时,允许他抵扣在中国缴纳的税款。

香港的个人转让公司股权,如征税权在香港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8. 香港居民企业转让境内股权所得,可以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403号)第七条第一款转让主要财产为不动产所组成的公司股份取得的收益规定,第十三条第四款及议定书第二条,关于转让公司股份取得的收益,如该公司的财产主要由不动产所组成,则该不动产所在方拥有征税权的规定中“主要”一词,根据议定书的规定为50%以上。对该规定暂按该股份持有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账面资产曾经达到50%以上为不动产理解及执行。
第二款转让其他公司股份取得的收益规定,第十三条第五款,关于转让公司股份取得的收益,该项股份又相当于一方居民公司至少25%的股权时,可以再该一方征收的规定,执行时暂按以下原则掌握:即如香港居民曾经拥有内地公司25%以上股份,当其将该项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并取得收益时,内地拥有征税权。
第三款明确,虽有上述规定,双方可以通过磋商对“曾经”另行商定具体时限。
根据上述规定,香港居民企业转让内地居民企业股权,如果内地企业的财产主要由不动产组成,香港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如果内地企业的财产不是主要由不动产所组成的,如果香港居民企业一直持有境内居民企业的股权少于25%的,香港居民企业取得转让境内居民企业股权取得的所得不需要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可享受税收协定免税待遇,香港企业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资料,以审批后方可享受免税待遇;如果香港居民企业持有(含曾经持有)境内居民企业的股权不少于25%的,香港居民企业转让境内企业股权取得的所得,应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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