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公约范本有哪些?

2024-05-18 19:31

1. 业主公约范本有哪些?

范本如下:
XX业主公约
甲    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电      话:
乙      方:                      国    籍:
住      址:                      电    话:
本公约的甲方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指定的物业管理机构;
乙方为        层        单元之购买方,含其执行和委托人。
本公约对双方签约人具有法律约束。
业主公约,为加强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 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
业主公约是指由业主承诺的,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有关物业使用、维护及其管理等方面行为的合同。业主公约的法 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及建设部1989年第5号令《城市异产毗连房屋暂行规定》。
业主公约是指由业主承诺的,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有关物业使用、维护及其管理等方面行为的合同。业主公约的法 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及建设部1989年第5号令《城市异产毗连房屋暂行规定》。

业主公约范本有哪些?

2. 业主公约的示范文本

为加强、(以下行称“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1.本公约由开发建设单位或受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报区物业管理主管部]司审核批准,在办理住用手续时由业主签字,并经百分之十五的已住用业主签字后生效。2.本公约对本物业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同等效力。业主更换,本公约继续有效。3.业主大会可以根据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对本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提前报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准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4.业主之间、业主与业主管理委员会之间、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因本公约发生的纠纷,协商不成的,提请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或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5.本公约一式三份,业主、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3. 业主公约内容有哪些

您好:
业主公约
在业权转让或物业出租时,请将此公约转交新业主或租户以便参阅
根据《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就所购住宅的使用、维修、管理等事项订立本公约。
制订"业主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目的为提高物业价值,美化环境、保持舒适及优良的环境,而非令业主感到有所不便。业主必须明白一切违反公约的行动,都需损耗时间与金钱,谋求补救。希望各业主认真阅读本公约。
一、社区管理一般资料
1.管理公司
根据"公约"规定, (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已获委任全权管理社区内一切事务。"公约"内条文由管理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制订,并经房屋买卖双方(或管理公司、开发商与业主)商议后而签订,条文内容必须双方遵守。各业主已同意遵守"公约",并且其租客、使用权被许可人、雇员及代理人亦须遵守"公约"。
2.社区管理处
社区管理处位于:
办公时间如下:
(1) 管理处: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由上午八时至 二时及由下午一时至五时,星期六、日及国家规定的劳动假期休息。
(2) 保安中心: 廿四小时服务,若有任何紧急投诉或咨询,请与当值主管联络,以便即时协助。
3.管理公司职权
管理公司依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规定有权向各业主收取管理费用;制订,修改及增删管理规则;雇用员工;并就有关物业的管理,代表各业主与政府机关和公共服务公司进行磋商。管理公司亦有权执行公约,拆除任何未经批准之加建及改建工程等;对任何违例事件提出诉讼;向有关业主收取及追讨由任何违反公约而引致之损失及一切有关费用(包括诉讼费等)。管理公司对社区公共设施进行尽善尽美之保养及维修,并尽力保持社区环境清洁美观。
为了使社区获得妥善管理,全体业主特此授予管理公司应有和必须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
向各业主收取根据本公约规定应缴之一切费用;
为社区楼宇及其管理公司人员购买适合之保险;
为社区安排垃圾收集及清理;
维修、管理、清洁、更新及装饰公共地方及设施;
防止公共地方及设施任何部分被障碍物阻塞;
为社区安排水、电、煤气及其它必需的供应;
根据需要在社区设置保安人员及保安系统;
设置及维持社区之公用天线;
消除及拆去在土地及社区及楼宇上任何违法或未经批准或违反本公约规定之设置物、招牌

业主公约内容有哪些

4. 业主公约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1)除第一次业主大会以外,以后各次业主大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和主持人;
(2)业主大会的职权;
(3)业主大会的议案提交办法和对议案的表决办法;
(4)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条件和产生办法;
(5)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和选举办法;
(6)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待遇和任期;
(7)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罢免程序;
(8)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9)《业主公约》的生效条件;
(10)修改《业主公约》的条件和程序。
一、民法典对物业服务人的续聘的规定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根据中国《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关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规定,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并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的组织,履行下列六大职责:
1、制订、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3、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4、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5、制订、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6、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以下五项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5. 业主公约主要内容

法律分析:首先,可以参照法律的规定;其次,根据业主的共同需求;最后协商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公约主要内容

6. 业主公约怎么制定

公共契约指的是全体业主承诺的一种公共契约,并对小区内的全体业主,包括非业主使用人的有着共同的约束,是业主在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方面权利义务的行为守则,物业管理中业主公约是非常重要的基础文件,下面就由来为大家介绍相关的法律内容。
关于业主公约的法律性质
我国为了加强商品房销售在1997年的时候,明确了业主公约的制度,业主公约是为了更好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人的合法利益。业主公约是有全体业主共同协商而确定的,确定生效之后,对全体业主,使用人,业主委员会有着约束的能力。
业主公约中业主的权利
首先是要依法享受自己的权利,业主有着合理使用小区的共用的设施和共用的部位,在有就是可以监督物业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对小区提出的意见与批评,有权利要求物业管理及时维护和维修小区的共用设施和共用的部位,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及时拆除本小区内的违法搭建的违章建筑和违法装饰,小区内的广告牌的收益是属于全体业主,不可私自挪用,只可以用作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资金。
业主公约中业主的义务
业主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业主不能擅自更改或者占用小区内的共用设施,不能擅自改动共用部位,不能妨碍他人合法的使用小区的公共设施和共用部位,不能破坏小区的路灯,电房,消防通道,不能违法改建房屋的规范设计要求等各项义务。
业主公约在法律上的一些问题
业主公约在法律上存在者不明确的地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案例草案中对业主公约在物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表现的不是很明确,定制和修改程序和法律责任没有很好的一个完善,但是在地方法中,像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虽然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也存在者没有准确的表述,在司法的实践中,有些法官也没有将业主公约物业管理的最高自治规则考给予审查和确认,使得业主公约失去了法律约束力,在处理纠纷的时候缺乏效力。

7. 业主公约怎么制定

公共契约指的是全体业主承诺的一种公共契约,并对小区内的全体业主,包括非业主使用人的有着共同的约束,是业主在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方面权利义务的行为守则,物业管理中业主公约是非常重要的基础文件,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相关的法律内容。 关于业主公约的法律性质 我国为了加强 商品房 销售在1997年的时候,明确了业主公约的制度,业主公约是为了更好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人的合法利益。业主公约是有全体业主共同协商而确定的,确定生效之后,对全体业主,使用人,业主委员会有着约束的能力。 业主公约中业主的权利 首先是要依法享受自己的权利,业主有着合理使用小区的共用的设施和共用的部位,在有就是可以监督物业履行前期 物业服务合同 ,以及对小区提出的意见与批评,有权利要求物业管理及时维护和维修小区的共用设施和共用的部位,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及时拆除本小区内的违法搭建的违章建筑和违法装饰,小区内的广告牌的收益是属于全体业主,不可私自挪用,只可以用作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资金。 业主公约中业主的义务 业主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业主不能擅自更改或者占用小区内的共用设施,不能擅自改动共用部位,不能妨碍他人合法的使用小区的公共设施和共用部位,不能破坏小区的路灯,电房,消防通道,不能违法改建房屋的规范设计要求等各项义务。 业主公约在法律上的一些问题 业主公约在法律上存在者不明确的地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案例草案中对业主公约在物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表现的不是很明确,定制和修改程序和法律责任没有很好的一个完善,但是在地方法中,像重庆市 物业管理条例 虽然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也存在者没有准确的表述,在司法的实践中,有些法官也没有将业主公约物业管理的最高自治规则考给予审查和确认,使得业主公约失去了法律约束力,在处理纠纷的时候缺乏效力。

业主公约怎么制定

8. 业主公约

法律分析:业主公约,为加强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业主共同订立的有关物业使用、维修、管理等方面的行为准则。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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