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建委都分哪几个处室啊?

2024-05-04 19:15

1. 长春市建委都分哪几个处室啊?

截至2020年3月,长春市建委内设处室有30处,分别是:办公室、干部人事处、综合调研处、法规处、计划财务处、城市建设处、工程技术处(总工程师办公室)、造价管理处(总经济师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建筑管理处(档案管理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勘察设计处;
招标投标管理处、市政管理处、城市排水管理处、供水管理处(长春市二次供水管理办公室)、燃气管理处、供热管理处、城市地下管网管理处、村镇建设处、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处)、市轨道交通办公室、信访处、机关党委;
震害防御处、建设工程消防处、长春市公用事业信息中心、长春市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长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长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扩展资料
长春市建委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拟订全市有关城乡建设事业的法规、规章、标准和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相关政策等,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招标投标管理 ; 负责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建筑劳务、勘察设计的行业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监理和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组织编制建筑经济定额工作。
三、负责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和政府投资其他项目建设管理;综合管理全市城镇建设及房屋与市政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负责地下管线敷设的综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机构

长春市建委都分哪几个处室啊?

2. 长春市房产局归建设厅管吗?

房管局、 房产局、住建局、 建设局这四者不是一个单位。 

1、房管局负责全市单位公 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2、房产局负责承担全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租售和退出等工作;负责全市房源储备工作;参与拟定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销售价格和租金标准。

3、住建局负责将原市规划建设局承担的除指导城市公共客运管理职责外的其他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4、建设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 长春市建设单位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设单位的管理,提高建设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因发生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建设,需对工程进行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我市建设单位管理工作。第四条 建设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如期完成。第五条 对建设单位基层建设管理机构实行资质管理。建设单位应对其基层建设管理机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申报,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等级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第六条 建设单位基层建设管理机构设立时间不满三年的,可发给临时资质证书,进行一次性的工程管理。第七条 建设单位基层建设管理机构的资质分为四个等级,其等级标准如下:
  (一)一级
  1、主要负责人应熟悉党和国家有关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基本建设程序,参加过一项以上大、中型工业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有丰富的建设实践和组织指挥能力。
  2、有在职的高级工程师和高级经济师作技术、经济管理负责人。
  3、土建、工艺、设备、暖通、电气、工程管理、经济管理等专业人员配套,有技术、经济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四十人。其中高级工程师(建筑师)不少于六人,高级经济师不少于二人。
  4、专业人员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并且有审查设计、审查概(预)算,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识别材料性能的能力;有施工管理以及工程验收的能力。
  5、具有工程、设备质量检测手段。
  (二)二级
  1、主要负责人熟悉党和国家有关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基本建设程序;参加过一项以上的大、中型民用项目或中型工业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有建设实践经验,能协调设计、施工、物资供应等各方面的工作。
  2、有在职的高级工程师和高级经济师作技术、经济管理负责人。
  3、土建、工艺、设备、暖通、电气、基建管理会计、统计等专业人员配套,有技术、经济职称和管理人员不少于二十人。其中高级工程师(建筑师)不少于三人,高级经济师不少于一人。
  4、专业人员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具有审查设计、审查概(预)算、识别材料性能、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施工管理的能力。
  5、有相应的工程质量和设备检测手段。
  (三)三级
  1、主要负责人熟悉有关建设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基本建设程序,懂得施工规范、标准。参加过一项以上中型民用项目或小型工业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有一定的建设实践经验,有组织协调设计、施工等各方面的工作能力。
  2、有在职的高级工程师和经济师作技术、经济管理负责人。
  3、土建、工艺、设备、暖通、电气和基建财会、预算等专业人员配套。有技术、经济职称的管理人员有少于十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一人,经济师一人。
  4、专业人员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具有审查设计、审查概(预)算、识别材料性能、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施工管理的能力。
  5、有一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手段。
  (四)四级
  1、主要负责人熟悉有关建设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基本建设程序,参加过一项以上小型工业项目或一般民用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对设计和预算进行审核。
  2、有在职的工程师和经济师作技术、经济管理负责人。
  3、土建、水暖、电气、预算、会计等专业配套,有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六人,其中工程师、会计师各一人。
  4、有一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手段。第八条 建设单位申报基层建设管理机构资质,应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资质申报表;
  (二)批准的年度建设计划;
  (三)主要负责人、技术和经济管理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的职称证件;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资料。第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基层建设管理机构的资质要定期审验。对常设管理机构要每年进行一次复查,对临时资质证书要在有效期内进行抽查,到期后及时注销。

长春市建设单位管理暂行规定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