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因追加投资导致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对于原取得时至追加投资当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

2024-05-09 07:05

1. 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因追加投资导致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对于原取得时至追加投资当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

对。 
 第十四条 投资企业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改按成本法核算,并以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 
  财政部2001年对《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进行了修订,不论何种原因,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一律作为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这也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体现。始投资成本。
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处理

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因追加投资导致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对于原取得时至追加投资当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

2. 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成本法,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吗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成本法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
  比较常见的会计政策变更有:
企业在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之间的变更;
坏账损失的核算在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之间的变更;
外币折算在现行汇率法和时态法或其它方法之间的变更等。
  会计政策变更涉及会计收益或费用发生变化的,必然影响到企业会计利润发生增减变化,但是否调整所得税,不能以企业会计利润的变动为判断标准,而应以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否引起应纳税所得额发生增减变动为判断标准。

3. 长期股权投资中,追加投资导致权益法变成成本法时的困惑。。请高手解答

A公司于20X8年3月以12 000万元取得B公司20%的股权,并能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该项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20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120 000 000 
当年度确认对B公司的投资收益45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 500 000 
    贷:投资收益                  4 500 000 
年终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2 000+450=12 450     

20X9年4月,A公司又斥资15 000万元自C公司取得B公司另外30%的股权。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50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150 000 000 

账面价值=12 450+15 000=27 450(万元)

权益法转成本法核算,原计入留存收益的450万元需要冲回
 
   借:盈余公积                           4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05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50
 
 购买日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追溯调整前
 账面价值=(12 000+450)+15 000=27 450(万元)

追溯调整后,
账面价值=12450-450+15000=27000(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中,追加投资导致权益法变成成本法时的困惑。。请高手解答

4.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吗?

法律分析:
不属于。判断是否属于会计政策变更,要看变更后会计确认标准,会计计量基础,列报项目三项是否发生变化。至少一项有变化才能属于会计政策变更。权益法成本法的转化,会计确认没变,还是资产。计量基础没变,历史成本。列报项目没变,长期股权投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5.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么?

长期股权投资由于投资变化导致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改变的不属于政策变更,因为由于投资方法变化导致了长期股权投资的实质发生变化。
不属于政策变更中规定的对于同一个事项执行不同的政策的规定。严格的说核算方法的转换属于新的事项,理解上可以按照政策变更理解,因为处理方法是一样的。

扩展资料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据其差额分别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
其次,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追加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据其差额分别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和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么?

6.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吗?为什么成本法转权益法的时候要追溯以前的权益变动?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首先要告诉你的是,这属于会计政策变更,我们知道在会计政策变更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区分标准有四项,那么我们可以看得出最为明显的两项不同的区别,即会计确认的方法不同了:权益法是以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的份额作为依据来确认投资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的,而成本法却是以被投资单位是否发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来确认投资收益的,且长期股权投资一经确定,不会因持有而发生变动的。还有就是其列报发生变更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下,不仅以账面价值进行列报,还增加了其他权益变动而引起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变动的列报等,由此我们不难判断出,这种转换为会计政策变更了!同时还有,我们知道这种转换肯定是要用追溯调整法的,而只有会计政策变更,才用到追溯调整法的。会计估计变更用的却是未来适用法,不会用到追溯调整法的。所以从方法上也可以判断是会计政策变更!
第二个问题,由于权益法下的核算是以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核算依据与标准的,如果对其原有的部分不作调整时,那么在符合权益法核算的时点上,其享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份额与账面上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就不会相等了,那么就自然会出现核算上的严重问题了。所以这里必须要用追溯调整法,将其原持有部分调整到权益法形成的时点上来,这样我们也可以这样去认为,即调整的思路是:将原持有部分看作是自始就是权益法核算,则调整过程就是将“视同错误”的成本法,还原为权益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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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成本法算会计政策变更吗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成本法算是会计政策变更
常见的会计政策包括:
1、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
是指企业确定发出存货成本所采用的会计处理。例如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是采用先进先出法,还是采用其他方法。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是指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的会计处理。例如,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是采用成本法,还是采用权益法核算。
3、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是指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所采用的会计处理。例如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是采用成本模式,还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
4、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是指企业取得的固定资产初始成本的计量。例如,企业取得的固定资产初始成本是以购买价款,还是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进行计量。
5、无形资产的确认
是指对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是否确认为无形资产。例如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是确认为无形资产,还是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
是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中对换入资产的计量。例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还是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
7、收入的确认
是指收入确认所采用的会计原则。例如,企业确认收入时要同时满足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等条件。
8、借款费用的处理
是指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即是采用资本化,还是采用费用化。
9、合并政策
是指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所采纳的原则。例如,母公司与子公司的会计年度不一致的处理原则;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等。

扩展资料
会计政策变更的核算方法:
发生会计政策变更时,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即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
一、追溯调整法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
追溯调整法通常由以下步骤构成:
1、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2、编制相关项目的调整分录;
3、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
4、附注说明。
其中: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是指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期追溯计算的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应有金额与现有金额之间的差额。
累积影响数通常可以通过以下各步计算获得:
1、根据新会计政策重新计算受影响的前期交易或事项;
2、计算两种会计政策下的差异;
3、计算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4、确定前期中每一期的税后差异;
5、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二、未来适用法
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的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政策变更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成本法算会计政策变更吗

8. 因追加投资导致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变成本法,核算合并成本怎么计算?

追加投资导致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变成本法核算合并成本,要区分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处理,并且还要看是否为同一控制:
(一)同一控制
个别报表中体现的合并成本=追加投资后的持股比例*被合并方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也即新增持股比例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账面价值=合并成本-原持股比例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新增持股比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公允价值(注意是公允价值而非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同一控制下合并报表与个别报表体现的合并成本是一样的;
(二)非同一控制
个别报表中体现的合并成本=原持股比例的账面价值+新增投资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合并报表中要抓住控制权发生变化,应当重新计量,即理解成将原持股比例长期股权投资出售,再按照公允价值购买控制比例股份的长期股权投资,因此在合并报表中体现的合并成本=控股权比例的股权对应的公允价值,也等于 原持股比例股权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可以看到在非同一控制下个别报表与合并报表关于合并成本的差异主要在于对原有持股比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个别报表以原投资日净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账面价值核算,合并报表以合并日原持股比例对应股权的公允价值核算。

扩展资料:
正常情况下,投资企业的投资生效后取得的投资回报表现为两个层面,一是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二是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而这两项获益数额往往并不一致,成本法核算的总规则是:
当某项投资使得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出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的部分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以前留存收益积累的无偿分享,应视为该项投资代价的减少,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即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在以后年度再进一步进行初始成本冲减额的补充登记或转回。因此,在目前的成本法会计处理中,焦点都集中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冲减或转回额的确认上。
实际上,投资企业关注的是被投资企业各年度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中到底有多少是企业真实获得的投资收益,以下的处理方法即是以投资收益的确认为核心进行的。其步骤为:
(一)进行账务处理的时间
只有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才进行当期投资收益的确认。在年度末不论被投资企业当年是否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出现了净资产的其他增减变化,投资企业均不进行账务处理。仅当投资双方形成母子公司而应编制合并报表时,才需要按权益法进行相应的报表项目调整。
(二)确定“应收股利”科目的入账金额
按当期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借记“应收股利”科目。
(三)确定“投资收益”科目的入账金额
1、计算两个累积数:一是投资后至本次宣告日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累积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以下简称为累积分得股利);二是投资后至上年末被投资企业累积产生的净利润中投资企业应享有的份额(以下简称为累积享有收益)。其中:
累积分得股利=∑投资生效后历次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持股比例
累积享有收益=∑投资生效后投资企业产生的净损益×持股比例
若累积享有收益计算结果为负数,则为投资企业累积应承担的损失;若投资生效期间不足一个会计年度,则应按投资实际发挥效用的时间对相应年度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进行折算。
2、将上述两个累积数进行比较,按谨慎性原则不高估收益的要求,以两者中较小者确定截至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日该项投资实际形成的投资收益或损失总金额,即累计投资收益=Min(累积分得股利,累积享有收益)。
3、将确定的该项投资累积投资收益或亏损额与前一期确定的累积投资收益或亏损额相比较,以此确定当期“投资收益”科目的登记数额和借贷方向。
(四)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规则推定当期“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冲减或转回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