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但其他股东不同意,提出收购,但价款低于第三人

2024-05-09 07:43

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但其他股东不同意,提出收购,但价款低于第三人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权。这里很关键的的就是在同等条件下,如果第三方出价高于其他股东,则应价格优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但其他股东不同意,提出收购,但价款低于第三人

2. 股权转让价格并不等于注册资金或实际出资?

我和我的朋友合伙开公司,当时找的中介办理的公司的执照,注册资金50万,他20万,我30万(实际出资他8万,我15万),虽然公司章程上写着他出资20万,我30万,但是考虑到我们谁也没有真正出够资金,因此一直也没有办理我和他的出资证明,同样原因,股东协议也没有提到他的20万,现在公司虽然还没有赢利多少,但是一切运转正常,现在他的一些作风直接影响了公司了效益和员工士气,因此我想让他出局,但是他却和我要20万(注册公司时的出资金额,而且公司章程上也写着呢),请问我有必要给他20万吗,还有如果我一恼火,不给他一分钱,是否违法.?
答:股权转让价格并不等于注册资金或实际出资,是由双方(转让方、受让方)参照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未来盈利能力、无形资产等因素协商确定,可以大于或小于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公司有权要求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限期补足出资,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也有权要求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补足出资。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后,股东不得退股,只能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股东股权转让时,公司及其他股东均有权要求转让股权的股东将股权转让价款首先用于补足出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股东不得转让持有的本公司股权,意见不统一

什么意见不统一?请将问题说清楚才好回答你
根据公司法规定: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东不得转让持有的本公司股权,意见不统一

4. 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本文认为,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象,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未出资的公司的股权存在的事实,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而更有利于公司资本的充实。首先,我国《公司法》第208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欺诈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未出资的股东责令补足出资,并承担因注册资本未到位而产生的其他民事责任。所以说,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并未因出资而丧失其股权。其次,股东身份的认定,应当依公司登记文件(包括章程和股东名册等)的记载为依据。公司的章程和股东名册具有公示效力,公司和公众应当按其法律的规定承认章程和公司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由此可知,确定未出资的公司的某人是否享有公司的股权,不是看其是否出资,出资多少,而应查阅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第三,有的国家公司法律规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仍享有股权。如《法国商公司法》第282条第
1、2款规定:“未支付股款的股东、相继的受让人和认股人对股票未支付的股款负有连带责任。公司可在出售前或出售后,或同时对他们提起诉讼以获得应支付的股款和对已承担费用的补偿。对公司进行赔偿后可对所支付的款项向股票的相继持有人索取。债款最后由股票的最后持有人承担。”显然,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在于股东的主体身份,而在于未出资的公司股东是否对受让人进行欺诈。受让人明知或应知注册资本未到位的真实情况仍接受转让人的,意味着受让人必须承担补足注册资本的义务,股权转让有效;否则,即无效。

5. 公司股东没有实际出资,也没有签任何协议,公司转让有没有权利要求分股份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大红花][开心],公司股东没有实际出资,也没有签任何协议,公司转让有没有权利要求分股份: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能分红,但是其分红权会受到相应的限制。股东未实缴出资是有权转让股权的。让未出资的股东,退出股东资格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设置权利条款,限制瑕疵股东的权利。【摘要】
公司股东没有实际出资,也没有签任何协议,公司转让有没有权利要求分股份【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大红花][开心],公司股东没有实际出资,也没有签任何协议,公司转让有没有权利要求分股份: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能分红,但是其分红权会受到相应的限制。股东未实缴出资是有权转让股权的。让未出资的股东,退出股东资格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设置权利条款,限制瑕疵股东的权利。【回答】
法律分析:亲亲,股东未实缴出资是可以转让股权的。只要该股权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属于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并且股东与受让人协商达成一致,也告知了债务人的,该股权可以转让。至于出资义务,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般是由转让人承担。【回答】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回答】

公司股东没有实际出资,也没有签任何协议,公司转让有没有权利要求分股份

6. 未实际出资的股东能不能转让股权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大红花][开心],未实际出资的股东是可以转让股权的。只要该股权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属于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并且股东与受让人协商达成一致,也告知了债务人的,该股权可以转让。至于出资义务,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般是由转让人承担。【摘要】
未实际出资的股东能不能转让股权【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大红花][开心],未实际出资的股东是可以转让股权的。只要该股权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属于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并且股东与受让人协商达成一致,也告知了债务人的,该股权可以转让。至于出资义务,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般是由转让人承担。【回答】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回答】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回答】
可以人工对话吗【提问】
您好亲,平台有规定,我们是不可以进行人工对话的。【回答】
打字说不清楚【提问】
您好,如果打字说不清楚,您可以点击下方给我发送语音。【回答】
公司是在婚姻期间我老公进行增资的,后来离婚前,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股权已一元钱的价格转让给其父亲,前姐夫,还说是亲属关系无需实际资金【提问】
这个债权是合法的吗【提问】
股东间私下转让股权只要是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管理章程,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回答】
这个债权是合法的。亲属之间零元转让股权是可以的,非亲属也可以零元转让股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需要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股权的变更需要进行变更登记,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回答】
自己定一元钱的价格转让合法吗【提问】
您好亲,这种情况是合法的,我国对国有股权转让的价值是有限制的,而非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没有限制,所以非国有股权以一元转让是合法的。【回答】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回答】
那我可以追讨转让出去的那部分股权的钱吗【提问】
您好亲,如果股权是在您的名下您有权追讨转让出去的那部分。【回答】

7. 未实际出资的股东能不能转让股权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未出资的公司的股权存在的事实,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而更有利于公司资本的充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未实际出资的股东能不能转让股权

8. 未实际出资的股东能不能转让股权

法律分析: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未出资的公司的股权存在的事实,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而更有利于公司资本的充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