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变更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2024-05-13 16:06

1. 债权人变更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债务人更换还需要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债务转让无效,应当由原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债权人变更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2. 债权人变更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法律分析:债务人更换还需要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债务转让无效,应当由原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3. 债务人变更股东要通知债权人吗?

股权转让不需要告知债权,股权转让不是债权债务转让,股东不需要通知债权人。如果股东无偿转让或者以不合理价格转让股权,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 【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因此,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予以约定。
对于出让方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及时地向受让方批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属于违反信息批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出让方有关公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当发生债务追索时,将严重影响受让方的股份转让合同的利益和预期的收益。股权的受让者可以向法院进出诉讼要求原股东进行赔偿。

债务人变更股东要通知债权人吗?

4. 债务人变更需要债权人同意吗

债务人转让债务不需要债权人的同意。并存的债务承担,原借款人并没有脱离民间借贷债务管制,第三人与原借款人共同承担债务;免责的债务承担中,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协议,规定第三人向出借人履行还款义务,借款人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必须要经过出借人的同意,否则该协议不能生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债务承担有哪些类别
1、免责的债务承担
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在这之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也就是新的债务人)承担债务。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
2、并存的债务承担
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承担连带债务,但当事人约定按份承担债务时,依其约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请求原债务人履行债务。
如果是没有特别约定按份承担,那就是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找他们任何一个人要全部债务。换句话说,他们俩,谁有钱你找谁要。如果是约定按份,那就只能按合同约定,该问谁要多少就要多少。
3、两者的区别
(1)债务承担的性质不同
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务的特定承受,即第三人是对原存债务的承受,而非新债务的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则属于新的债务负担,因为并存的债务承担的结果并不导致原债务人免除其合同债务,而且第三人的债务与原债务人的债务不必相同,所以应该视为一项新产生的债务负担,并非债务的特定承受。
(2)二者主体的变更不同
一个是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一个是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与原债务人并列成为债务人。
(3)二者成立的条件不同
一般理论界认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因为原债务人要退出债的关系,所以其转移债务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但是并存的债务承担中,因为原债务人仍然在债的关系中,所以其转移债务不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4)第三人承担债务的方式和范围不同
免责的债务由新的债务人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由原债务人和新加入的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4、债务承担生效条件
(1)存在的债务真实、有效;这个是前提条件,如果债务是非法的、无效的,也就不存在债务承担的问题。
(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不是所有的债务都能够转移,有些特定的债务是不能转移的。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也就是说涉及到债务承担的三方要达成协议。必须通知并且得到答复,而不是简单的通知对方。
(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对债权人来说,债务承担关系到偿还能力的问题,当然需要经过他同意。
第九条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二、债务承担是什么
债务承担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而不改变合同的法律现象。
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债务人是否免责的标准,可分为免责债务承担和共存债务承担。免责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代表原债务人的地位承担全部合同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的债务承担方式。
共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合同关系,而是由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5. 债权人变更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法律分析:
债务人更换还需要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债务转让无效,应当由原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债权人变更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6. 债务人变更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吗

需要。
转移债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必须经债权人同意。这是因为,义务的转移关系到新的债务人的履行能力问题,对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存在切实的利害关系。义务的转移无论全部还是部分,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人不得转移合同义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是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都是无效的。
一、债务转移的条件有哪些呢?
使债务转移生效的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三)形式要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依照其规定。(四)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五)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民法典债务转让合法么
债务可以转让,但是需要经债权人的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三、债务转移需不需要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需经债权人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对债权人没有法律效力。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或单方面向债权人承诺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第三人加入原债务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因此,合同外的第三人向合同中的债权人承诺承担债务人义务的,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债权人同意将债务人转让给第三人或者债务人退出合同关系的,不应当认定为债务转让,而应当认定为债务加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51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7. 债务人更换需要债权人同意吗

更换债务人需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如债务人擅自转移债务的,该转移行为对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即债权人仍然有权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一、合同债务移转有哪些主要条件
合同债务转移应具备如下条件:1、存在合法有效的债务;2、不存在双方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不能转移的情形;3、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根据第五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二、什么是免责债务承担
债务承担也称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可以将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加入到债的关系中,与原债务人一起承担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免责的债务承担,则是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成为新债务人之后,原债务人与债权人、新债务人协商一致,原债务人脱离该债的关系,不再负担债务,由新债务人承担该债务,包括从债务和从权利,同时取得原债务人基于债权债务关系所享有的抗辩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债务人更换需要债权人同意吗

8. 债务人更换还需要债权人同意吗

债务人更换的,需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否则更换债务人的行为对债权人不生效。
一、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借据转卖是否有效
民间借贷的借据转卖是属于债权债务转让的行为,出借人转让的,通知借款人情况下有效,如果是借款人转让的,经出借人同意的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民法典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区别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规定,我国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区别在于:1、债权人是指对特定的债务人享有可以请求其给付一定行为的权利,而债务人是指需要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一定义务的人;2、债权人可不经过债务人同意转让债权,但不可以是专属于债权人的债权。
三、债权人会议的规定
债权人会议的规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
第六十一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