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40.50的优惠政策有哪些要求?

2024-05-12 17:26

1. 关于社保40.50的优惠政策有哪些要求?

要求如下:
1、40,50失业失业人员。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劳动能力鉴定达到5—10级并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
2、零就业家庭成员及享受低保的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3、完全丧失土地,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地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3次以上,非本人原因仍未能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扩展资料
所需资料:
1、申请人办理申请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其中复印件按上级要求统一使用A4纸复印。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
(2)《灵活就业证明》(一张原件,一张复印件);
(3)申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4)2008年度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单据复印件;
(5)《档案托管合同书》复印件;
(6)从其他公共托管机构转移到市档案托管中心的申请人需提供往年度社保补贴享受情况证明。
2、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时间从2008年9月开始,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以享受到退休,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补贴标准为申请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全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4050政策

关于社保40.50的优惠政策有哪些要求?

2. 关于社保40.50的优惠政策有哪些要求?

1、40,50失业失业人员。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劳动能力鉴定达到5—10级并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
2、零就业家庭成员及享受低保的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3、完全丧失土地,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地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3次以上,非本人原因仍未能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3. 关于社保40.50的优惠政策有哪些要求?

1、40,50失业失业人员。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劳动能力鉴定达到5—10级并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
2、零就业家庭成员及享受低保的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3、完全丧失土地,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地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3次以上,【摘要】
关于社保40.50的优惠政策有哪些要求?【提问】
1、40,50失业失业人员。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劳动能力鉴定达到5—10级并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
2、零就业家庭成员及享受低保的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3、完全丧失土地,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地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3次以上,【回答】

关于社保40.50的优惠政策有哪些要求?

4. 社保40,50优惠政策是什么意思?

4050是指截止至2011年12月31号前,达到4050标准(即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没有单位给交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者,都可以申请并参加国家给予的社会保险补贴。

5. 交社保40-50优惠政策

(一)补贴对象暂不作调整包括以下对象: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二)政策调整情况1、取消审批时间限制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规定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达到符合“4050”年龄条件的审核时限为2007年底。新政策取消了年龄审核的时间限制,符合条件对象随时达到“4050”年龄条件,随时可以申请享受补贴政策。2、延长补贴享受期限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规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新政策对补贴享受期限进行延长:一是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延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这一条是由于金融危机而临时增加的一个优惠政策。举例,如2009年6月到期的,享受时间就延长到2010年6月。二是从国发〔2008〕5号文件发文之日(即2008年2月3日)起,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未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从2009年起延长至退休。这里有两成意思:一是2008年2月3日以前到期的,即使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也不再享受补贴;二是即2008年2月3日以后到期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时间是从2009年起开始补贴,举个例,比如有个人是是08年6月到期且符合条件的,08年余下的月份我们是不补的,而是从09年起再补贴。(三)两个问题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如何认定:对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将其档案交社保所,由社保所统一报社保局认定;用人单位吸纳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档案交社保局认定。2、新增人员申报补贴日期:对因取消审批时间限制而新增的人员,比如08年和09年才满“4050”,请告知这部分人员在明年1月份到各社保所申报。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交社保40-50优惠政策

6. 社保40,50优惠政策是什么意思?

40.50是指国企或者集体单位的职工,因为企业改革,改制,或者破产造成职工下岗,分流到社会上的人员,造成失业,因为年龄偏大,技术单一,再就业很困难的职工,国家给予一定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补助。
一、2017年40、50养老保险政策
(一)40
50养老保险政策参保人员
哪些人可以参加40
50养老保险呢?主要有以下五类。
1、已等级的40
50失业人员(即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
2、劳动能力鉴定达到5—10级并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及享受低保的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4、完全丧失土地,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地人员;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3次以上,非本人原因仍未能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二、2017年40、50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三项费用之和的三分之二。具体补贴的标准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年发布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执行。
1、2015年40
50养老保险补贴保障为3633.6元;
2、2015年40
50养老保险1—2月补贴50.4元,3—12月补贴37.8元,全年补贴478.8元;
3、2015年40
50医疗保险每月补贴130元,全年补贴1560元;
4、2015年40
50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3项补贴金共计5672.4元。
三、40、50养老保险补贴期限是多久?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四、怎么申请办理养老保险
申办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或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已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首次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
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复印件;
3、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上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同时签订《授权书(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
4、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另需携带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5、本市居民的外省市户籍配偶另需携带:
①结婚证书复印件或由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
②本市居民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以上就是关于2017年40
50养老保险政策记忆申请办理的一些相关内容,我们都知道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而且还只能在本市之内申请办理,只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劳动手册复印件等等,把需要的材料准备好,就可以申请办理了。

7. 社保40,50优惠政策是什么意思

4050是指截止至2011年12月31号前,达到4050标准(即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没有单位给交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者,都可以申请并参加国家给予的社会保险补贴。

社保40,50优惠政策是什么意思

8. 关于社保40,50的政策具体是怎样的?

要求如下:40,50失业失业人员。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劳动能力鉴定达到5—10级并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