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政策有变,园区公积金提取应该怎么做

2024-05-06 18:52

1. 苏州公积金政策有变,园区公积金提取应该怎么做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苏州公积金政策有变,园区公积金提取应该怎么做

2. 2012年苏州园区公积金现在能提吗

符合条件可以提取。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 苏州园区公积金摊还问题

我的也是组合贷款,已办理公积金摊还,我来回答一下吧。
首先,你办理公积金摊还以后,还的是所有贷款,不区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比如,你每月还款6000元,办理摊还后,公积金账户会每月往你还款银行卡账户打款6000元,直到你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余额足够的话会一直循环下去,每月一次。当余额不足时,你公积金账户由多少钱就往你还款银行卡账户打多少。一般情况下,你每月交的公积金没有该还的贷款多,所以到最后,你每月交多少(包含公司交的部分)就往你还款银行卡账户打多少。
其次,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也可以(部分)取出来。如果你公积金账户余额足够多,你可以取出来一部分挪作它用,剩下的每月摊还。如果不需要这部分资金救济,建议你就放在公积金账户里,每月摊还好了。当然,如果你里面有很多钱,你可以全部取出来办理提前还款。
最后,说下如何办理吧。园区有好多银行网点可以办理摊还,具体查询公积金网站。注意,公积金中心是不办理该项业务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带好你的房产证、身份证、还款明细等。总之,把你买房和办贷款时准备的材料都带上没有错。你也可以提前到公积金网站查需要哪些材料,记得复印好哦。
所有上述信息,你都可以通过园区公积金热线咨询。

苏州园区公积金摊还问题

4. 苏州园区公积金摊还问题

1,按照基数百分比,主要看你月供以前是否需要用现金摊还。
2,每月18号公积金打款,17号银行扣款,所以第一个月要先存一个月的月供。我们好像第一次存了2个月的,2个月过后才正常扣款;
3,按照现在的基数。
 
比如说你公积金每月2000块,月供3000块,现在公积金每月3000块,只需存入2000块,以后每月就不用现金了;
如果你公积金每月3000块,月供不到3000,那就没有影响。但是可以去银行调整还款年限。

5. A类的苏州园区公积金怎么提取(参考2011年3月适用的政策)

1.在外省找到工作,转移,但是不知道能转多少钱
Answer:不推荐;这是可以操作的,不过没有什么意义,公积金转移和养老金转移这是政府担心大家取走钱,因为现在养老亏空更多,希望大家过来补,而且一转你要少很多钱的,给我们党,呵呵~
2.通过朋友或热心公司,非正常途径提取,但是没有相关人脉且不知收费标准
Answer:建议和推荐,如果你找不到我可以给你咨询下,我有个朋友以前作过,不知道现在作不做了
3.用公积金在苏州园区买20平左右的房,再卖掉或者出租
Answer: 不推荐。20平米的房子,你就得还贷,而且买房后5年内买的话非常不合算,什么锲税什么的全来了。

A类的苏州园区公积金怎么提取(参考2011年3月适用的政策)

6. 苏州园区住房公积金能全部提取吗

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取,,但提取是有条件限制,以下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低保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
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
户口迁出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与单位已终止劳动关系)
外地户口或农民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终止劳动关系且非本市户口或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住房公积金(与单位已终止劳动关系)

7. 苏州园区住房公积金能不能提取?可以全部提取吗?

你可以通过装修,购房或者租房来提取

以下是相关规定

苏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附件对照表
特别提示:提取时,请携带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原件,附件材料需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附件内容
  
要 求

购买、建造、
翻建、大修
自住住房的
  
购买新建住房
1、购房合同或房产证;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契税完税证(有效期一年)。一次购房行为办理一次提取。
同时具备

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
1、《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2、《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 30%或以上)。
或: 1、购房合同(契约或协议)或房产证;2、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有效期一年)。
同时具备

购买公有住房
1、买卖契约;2、单位房改售房专用现金解款单(有效期一年)。
同时具备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
1、拆迁协议;2、房屋拆迁部门开具的专用收款收据(有效期一年)。
同时具备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镇级以上城市建设规划部门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或相应的规范文本)或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一年)。

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
1、   苏州市房产交易处出具的《使用权转让变更通知书》;
2、   变更后的《苏州市直管公有住房租赁证》(有效期一年)。
同时具备

购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
(在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
付款凭证。

离休、退休的        (办理提取销户手续)
离(退)休证或身份证(必须到法定退休年龄)。

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办理提取销户手续)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同时具备

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公积金帐户
封存满二年的           (办理提取销户手续)
1、户口簿或身份证;
2、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劳动部门出具的下岗、失业证明。
同时具备

低保特困对象
(个人帐户已封存的,办理提取销户手续)
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镇)居民最低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生活救助金领取证》或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救助证》。

出市区或出境定居的
到园区工作
经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中心盖章的《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转入联系表》(只办理销户转移不提取现金)。

到外市(办理提取销户手续)
户口迁移证明。
1、外地户口簿或外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苏州市区户口暂住证;
2、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    同时具备

不迁移户口的提供与外地(不含大市范围)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存证明。         
出境定居(办理提取销户手续)
  
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外永久居留证件或境外身份证。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即超过保底数以上部分)
  
偿还住房贷款(含还清贷款)
  
大市范围内:还贷信息由指定银行每月向中心提供,个人不需要提供还贷证明。还清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于还清次月15日后办理提取手续;或凭贷款银行出具的“住房贷款还清证明”,经核实还贷信息后,即可办理提取手续。
大市范围外:借款合同、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当年有效)或借款合同、银行盖章的还清贷款明细(可不留保底余额)(有效期一年)。

购买公房分期付款
1、买卖契约(契约中必须说明分期付款);
2、本人工资单扣款记录或现金解款单(有效期一年)。
同时具备

租赁自住住房支付房租的  (在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
1、   租赁双方签定的住房租赁协议书;
2、   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 (有效期一年)。
同时具备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死亡 (办理提取销户手续)
1、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2、代为领取人身份证。
同时具备
被宣告死亡 (办理提取销户手续)
1、被宣告死亡证明;2、代为领取人身份证。
同时具备

注:1、证明夫妇关系:户口簿或结婚证;
2、证明直系亲属关系:户口簿(必须在同一户口簿内)。

苏州园区住房公积金能不能提取?可以全部提取吗?

8. 现在苏州园区的公积金能不能提取的?

按照规定:非苏州市户籍的农村劳动者,回农村居住地务农是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其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余额.集体的你可以到园区公积金管委会(国际大厦)咨询一下. 
一) 会员失业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用人单位和会员参加园区公积金制度,并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的; 
2. 非因会员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已办理退工手续,并已领取《失业职工证明书》的。 

(二) “非因会员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 
1.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 
2.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 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的;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及第三款“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况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看下你是否符合领取失业保障金,如果适合的话你可以享受以下失业保险待遇: 
(一)领取失业救济金; 
(二)失业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基本医疗保险包括:门诊医疗补助及大病住院(含生育)医疗补助。参加公积金C类综合保障计划的会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享受生育医疗补助。 
失业救济金领取期限 
(一) 领取期限的确定 
1. 会员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按照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公积金的年限核定,缴费每满一年可以领取2个月的失业救济金,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2. 失业会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应重新核定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按重新就业后的缴费年限核定的领取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时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救济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 会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重新就业后缴费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不再重新核定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限,但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时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救济金。 

4. 会员应在办理退工手续的当月办理失业救济金的申领手续,从次月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凡逾期办理申领手续的,将从核定的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限内扣除已逾期的月份。 
流程:失业救济金申领流程 

1. 用人单位为失业会员缴清公积金款项并办理会员减少手续,填写《园区公积金会员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并携带相关材料到园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办理退工手续 

2.园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核准失业人员1992年前的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并为失业会员开具《失业职工证明书》 

3.用人单位在办妥上述手续后,将相关材料交给失业会员 

4. 会员携带相关材料及时到“中心”办理失业救济金申领手续,并到本人户口所在社区、街道(乡镇)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5.“中心”核定会员失业救济金领取期限、标准,同时在其劳动手册(就业登记证)或《园区外地劳动力就业许可证》上登记,并为失业会员办理银行活期存折 

6.会员每月定期携劳动手册(就业登记证)或《园区外地劳动力就业许可证》到“中心”(或指定地点)办理领取失业金登记手续 

7. 中心”每月定期将失业救济金及门诊医疗补助金划转到失业会员的银行活期存折上,失业会员凭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救济金 

需提供材料: 

1、公积金会员卡或身份证 

2、《失业职工证明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户口在市区的需参加就业指导培训) 

3、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劳动手册》(就业登记证)或《外来人员就业培训合格证》 

5、《园区公积金会员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四份 

6、《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加过社会养老保险的会员需提供) 


关于领取退休金有如下规定: 
(三) 满足公积金养老最低存款额和公积金缴费年限的规定 
200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并缴纳公积金,公积金养老专户累计存款和填补额达到当年规定的养老最低存款额标准,并且公积金实际缴费年限和公积金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以上; 
2004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2008年6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公积金的实际缴费年限和公积金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计满10年以上。 
2004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2008年7月1日后退休: 
(1) 参加公积金A类综合保障计划的,公积金养老专户累计存款和填补额须达到当年规定的养老最低存款额标准。 
(2) 参加公积金B、C类综合保障计划的,公积金实际缴费年限和公积金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计须满15年以上。 
因为公积金帐户里面有专门的养老帐户,所以建议你在找到工作后自己或单位继续交纳养老金. 
等累积达到15年以后,就可以同时把园区以及你工作地的关系都转到你户籍所在地,领取养老金.
参考资料:园区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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