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面积标准2021新版内容是什么?

2024-05-02 07:06

1. 办公面积标准2021新版内容是什么?

办公室面积标准是根据级别来确定的,省级副职42平方米/人;正厅(局)级30平方米/人;副厅(局)级24平方米/人;正处级18平方米/人;副处级12平方米/人;处级以下9平方米/人。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方针,按照统筹兼顾、适用为主、满足办公需要的原则进行建设。集中建设或联合建设的办公用房,应充分利用公共服务和附属设施,打破系统、部门之间的界限,实行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共同使用。


配置管理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人员编制情况、办公与业务需要等,编制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保障规划,优化办公用房布局,具备条件的逐步推进集中或者相对集中办公,共用配套附属设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时,应当统筹安排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用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的驻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有效保障上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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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办公面积标准2022新版

一、办公面积标准2022新版
国家办公用房标准依然按照2014年11月27日发布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参照执行。(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级分为三级:一级办公用房适用于中央部(委)级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二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市地、州、盟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三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县市、旗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包括:办公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各类用房的内容如下:办公室用房,包括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和领导人员办公室。公共服务用房,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文印室、资料室、收发室、计算机房、储藏室、卫生间、公勤人员用房、警卫用房等。设备用房,包括变配电室、水泵房、水箱间、锅炉房、电梯机房、制冷机房、通信机房等。附属用房包括食堂、汽车库、人防设施、消防设施等。除上述四类用房之外的特殊业务用房,需要单独审批和核定标准。
二、办公用房面积等级
(一)一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6—3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6—19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400人时,应取下限。(二)二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0—24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2—15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200人时,应取下限。(三)三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时,应取下限。(四)寒冷地区办公用房、高层建筑办公用房的人均面积指标可采用使用面积指标控制。
三、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
(一)中央机关: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二)地方机关1、省级及直属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2、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平方米;市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3、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3. 办公面积标准2022新版

一、办公面积标准2022新版      国家办公用房标准依然按照2014年11月27日发布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参照执行。(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级分为三级:一级办公用房适用于中央部(委)级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二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市地、州、盟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三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县市、旗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包括:办公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各类用房的内容如下:办公室用房,包括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和领导人员办公室。公共服务用房,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文印室、资料室、收发室、计算机房、储藏室、卫生间、公勤人员用房、警卫用房等。设备用房,包括变配电室、水泵房、水箱间、锅炉房、电梯机房、制冷机房、通信机房等。附属用房包括食堂、汽车库、人防设施、消防设施等。除上述四类用房之外的特殊业务用房,需要单独审批和核定标准。      二、办公用房面积等级      (一)一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6—3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6—19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400人时,应取下限。(二)二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0—24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2—15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200人时,应取下限。(三)三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时,应取下限。(四)寒冷地区办公用房、高层建筑办公用房的人均面积指标可采用使用面积指标控制。      三、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      (一)中央机关: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二)地方机关1、省级及直属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2、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平方米;市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3、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办公面积标准2022新版

4. 办公面积标准2021新版是什么?

办公面积标准2021新版是:
1、中央机关
部级正职54平方米,部级副职42平方米,正司(局)级24平方米,副司(局)级18平方米,处级12平方米,处级以下9平方米。
2、省级机关
省级正职54平方米,省级副职42平方米,正厅(局)级30平方米,副厅(局)级24平方米,正处级18平方米,副处级12平方米,处级以下9平方米。

3、市级机关
市级正职42平方米,市级副职30平方米,正局(处)级24平方米,副局(处)级18平方米,局(处)级以下9平方米。
4、县级机关
县级正职30平方米,县级副职24平方米,正科级18平方米,副科级12平方米,科级以下9平方米。
5、乡级机关
由省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规定和精神自行做出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

5. 办公面积标准2021新版是什么?

省部级官员办公室面积维持原标准,不能超过54平方米,只比科长大36平方米。新规甚至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的抽水马桶用水量也做出规范。
按规定,中央机关部级正职和省级机关省级正职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54平方米;中央机关正司(局)级和省级机关正厅(局)级官员分别不能超过24平方米和30平方米。中央机关处级以下、省级机关处级以下、市级机关局(处)级以下、县级机关科级以下官员的办公室使用面积一样,均不得超过9平方米。

办公室设计注意事项
办公室设计接待室时应考虑其面积不宜过大,面积应该在十几至几十平方米之间,应设有洽谈区和接待区,同时可以增加企业形象展示区,装修风格上可以突出特色点,软装方面家具可选用精致特色的组合沙发、茶几套件。  
在办公空间设计中通道的设计是不可缺少的地方,在平面设计时应尽量减少或缩短通道的长度,因为这样既可节省面积和造价,也可提高工作效率。主通道的宽度最好在1800mm以上,次通道最好也不要窄于1200mm,这除了便于行走,也是安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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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办公面积标准2021新版是什么?

办公面积标准2021新版是如下:
一级办公用房,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6-3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6-19平方米。
二级办公用房,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0-24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2-15平方米。
三级办公用房,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
寒冷地区办公用房、高层建筑办公用房的人均面积指标可采用使用面积指标控制。

办公面积配置管理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人员编制情况、办公与业务需要等,编制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保障规划,优化办公用房布局,具备条件的逐步推进集中或者相对集中办公,共用配套附属设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时,应当统筹安排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用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的驻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有效保障上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用地需求。

7. 办公面积标准2021新版是什么?

办公面积标准2021新版是: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等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天、审判机天、位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本办法所称办公用房,是指党政机关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确认属于机关资产的,为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行需要设置的基本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中央和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由归口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规划、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维修等,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建设项目审批、建设标准制定以及投资安排等,财政部负责预算安排、指导开展资产管理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权属、使用、维修等有关管理工作,由归口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委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职责分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前款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相关机构承担办公用房管理职责。各级党政机关是办公用房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内部管理和日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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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最新2022

国家办公用房标准依然按照2014年11月27日发布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参照执行。
  (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级分为三级:一级办公用房适用于中央部(委)级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二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市(地、州、盟)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三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县(市、旗)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包括:办公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各类用房的内容如下:办公室用房,包括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和领导人员办公室。公共服务用房,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文印室、资料室、收发室、计算机房、储藏室、卫生间、公勤人员用房、警卫用房等。设备用房,包括变配电室、水泵房、水箱间、锅炉房、电梯机房、制冷机房、通信机房等。附属用房包括食堂、汽车库、人防设施、消防设施等。除上述四类用房之外的特殊业务用房,需要单独审批和核定标准。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  (一)中央机关: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地方机关
  1、省级及直属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2、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平方米;市(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3、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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