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中国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达多少例?

2024-05-04 14:50

1. 2018上半年中国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达多少例?

今日(7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副局长郭燕红介绍,今年前6个月我国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已经达到了2999例,近3000例。全年有望突破6000例。今年前6个月,我国已实施器官移植手术达到9196例,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18%。 

从数量上看,2015年,也就是实现器官移植根本性来源改革的这一年,我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是2766例,而在2016年我们就达到了4080例,提高了将近一倍。2017年我国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达到了5146例,年均增长的速度已经超过20%,捐献例数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二。

截止到2018年6月底,全国施行多器官联合移植,如心肺联合移植、肝肾联合移植等,已经达到了800多例,可以说我国器官移植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捐献数量、移植数量以及移植质量的大幅度的提升。特别是随着手术的创新、诊疗技术的创新和进步,同样获得了国际的认可,取得了国际瞩目的一些成就,达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的肯定和认可。

2018上半年中国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达多少例?

2. 全国器官捐献登记人数超315万,你愿意死后捐献器官吗?

近期有一报道全国器官捐献登记人数超过315万人,这是对于这个数据,我个人还是非常的钦佩的,看着他只是315万人一个数字,但是他却凝结了,每一位为医学贡献,为社会担责的人的决心。当看到这一篇报告到的时候,其实我们很多的人心中都是有很多的感动的,也有很多的人在心里默默的想,当我有一天会面临死亡的时候,我也要捐献出自己的器官,我想这样的声音其实在很多的人的心目当中都是有回当的,尤其是对于一些年轻人而言,他们的思想比较开阔,不会有一些比较固执的想法,会站在一个大局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其实对于我个人而言,我跟他们的想法是一样的,我也希望如果有一天我可以捐献出自己的器官去帮助工作的人,我是愿意去这样做的。其实也不仅仅是一些年轻人,也有很多的中年老年人,他们在死后,其实也愿意捐献出自己的器官,就像前两天我看到一篇报道,莒县一对,老年夫妇他们也签署了,器官捐赠协议,其实我认为这是一种非常好的一种现象,这说明社会上大多数的人,其实他们是在进步的管,是在知识方面,还是在思想方面。所以如果在现在去做一个调查的话,你去问一下,如果有一这样的一天,你愿意进行器官移植,我相信得到的大多数的答案还是非常的肯定的,还是非常的积极的。 
最后我认为器官移植他是一个可以帮助到别人的一种方式,人在去世以后,如果还可以做一些对社会对他人有益的一些事情,何乐而不为呢?我们已经看到了这个世界上美好的事物,也体会到了这个社会上所具有的温情,也希望帮助别人,让别人感受的到。 

3. 截止目前我国有多少人等待接受器官捐献

中国每年150万人等候器官:供需比却只有1比30
器官移植进入中国,始于上世纪70年代。
相比西方国家,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较晚。直到2003年,公民器官捐献的数字仍是零。2010年-2013年,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陆续在19个省份开展试点,三年来累计实施捐献659例,捐献器官1804个。
2015年1月1日起,中国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公民自愿捐献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当年,中国有2766人在生命终结之时捐献出了自己的器官,其中在上海就有80人。
“尽管目前国内的捐献成功率并不高,但进步的速度很快。器官捐献不仅是一个生命的结束,同时也是若干个其他生命的重生,公民的这种认知度正在提高,每年的捐献率都在提升。”包括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处副处长沈兵在内的多名器官捐献协调员均表示。
目前全国登记器官捐献志愿者超过65000人,器官捐献实现总数超过7400例,捐献大器官超过20000个,其中2015年就实现2766例,较2014年增长62.5%,捐献的器官总共救治器官衰竭患者超过16000名。
在今年7月5日举行的“2016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移植论坛”上,上海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张钢表示,上海器官捐献社会环境的改善和社会支持的力度都有了明显提高。
官方数据显示,自2012年12月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正式启动以来,2013年8月21日出现第一例器官自愿捐献的捐献者,当年实现5例自愿器官捐献;2014年实现55例;2015年实现80例;2016年截至8月10日,已实现81例,三年来上海器官捐献已达219例。其中,仁济医院器官捐献数就达到110例。
与器官捐献实现数一同增长的,还有登记捐献的志愿者数量,如今已突破5000名。以上海户籍市民为例,2014年至今,上海户籍市民在中国人体捐献管理中心登记志愿捐献器官有421人。
缺口:捐献率0.03/100万,供需比1比30


2015年3月30日,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医务人员和家属送别一例器官捐献志愿者,这名志愿者捐献出了肝和双肾,最终挽救了3个人的生命。 医院供图
与此同时,巨大的器官移植需求量不容忽视。
中国人体器官供需比为1:30(美国为1:4、英国为1:3),远远无法满足患者需求。捐献率仅0.03/100万,与全球器官捐献率最高的西班牙相比,相差1000倍。与此同时,我国每年需要器官移植的人超过150万,同时每年以10万人以上的速度递增。在这些众多的等待者中,每年只有几千人有幸接受器官移植。
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器官捐献协调员陈小松表示,医院等待肾移植的患者约有1000人,获捐平均等待时间为3年,每年有130余人在等待肝移植,“相比肾移植患者而言,等待肝移植患者大多恶性程度高,多为肿瘤晚期、出现肝硬化等症状,等待移植手术的时间更为紧迫,不少人等不到就离开人世了。”
“器官短缺已成器官移植事业发展的障碍,公民自愿捐献器官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ICU医生陆健于2013年底考取了“器官捐献协调员资格证书”,在上海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已经扩大到80名,发现并上报潜在的捐献志愿者、向家属宣传器官捐献的意义是他工作的一部分。然而,受制于传统观念的束缚,这项工作并不那么容易,“刚开始,八九例潜在捐献者只有一例最终可以实现。”
困局:传统观念影响捐赠意愿
是什么仍在阻碍器官捐献?
哈尔滨医科大学曾在国内开展器官捐献的可能性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公民对开展器官捐献的支持率为69.61%,公民对捐献器官的赞成率明显高于实际捐献率。
“传统观念就像一只无形的手,束缚着人们的行为。”上海长征医院器官移植中心护士长张佩芳表示,传统观念中将遗体解剖视为不礼、不孝、不仁、不义的行为。
陈小松曾坦言,器官捐献工作的发展并不是技术问题而是观念问题,“在中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入土为安’等传统观念深入人心,器官移植法律同时又规定必须得到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同意,缺一不可。”
张佩芳认为,有许多人愿意捐献器官却不能如愿,原因是多方面的:很多志愿捐献者不知到哪里办理志愿捐献的手续,或因中间环节太多、手续繁琐,最终不了了之。
与此同时,社会普遍对“死亡”缺乏认识,也阻碍了工作开展。陈小松表示:“实际工作中,由于不少家属对‘死亡’的判定标准停留在‘心跳呼吸停止’上,这让原本有希望实现捐献的志愿者错过了最佳捐献时间。”
“在很多国家,脑死亡和心死亡同为合法的死亡判定标准,脑死亡捐献占总数的90%左右,而一旦心脏停止后,器官失去了血氧供应,就无法确保器官质量。”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器官捐献办公室成员陈国庆曾遇到一个案例,一名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因车祸被诊断已处于“脑死亡”状态,其家属起初不愿意捐献器官,在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后终于同意了,但等陈国庆等赶往家属身边时,却接到了患者心脏停跳的消息,最终他还是主动放弃了,“捐献器官是要移植在病人身上的,我们要对受者负责,必须确保移植器官的质量。”
破局:引入死亡教育并推动立法
“尽管目前国内的捐献成功率并不高,但进步的速度很快。器官捐献不仅是一个生命的结束,同时也是若干个其他生命的重生,公民的这种认知度正在提高,每年的捐献率都在提升。”包括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处副处长沈兵在内的多名OPO协调员均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
如何更好地推动器官捐献工作?多名业内人士认为,除了完善器官捐献立法外,理念宣传和死亡教育至关重要。陈小松认为,国内学校教育中缺乏死亡教育,而一些发达国家中由于‘社会互助’理念较为普及,加上器官捐献的宣传力度较大,这一工作开展较为顺利。“如在欧美一些国家,脑死亡患者如生前在驾照上勾选了器官捐献这一选项,在其死后即使家人有反对意见,仍可实现捐赠,又如那些生前没有家人的脑死亡患者,逝世后也可以实现捐献。”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OPO协调员陆健则认为,完善捐献者家属的救助体系极为重要,这不仅仅需要社会的认可,也离不开国家的支持。“如爱心企业可以与一些困难的捐献者家属结对,或为他们提供岗位,国家民政部门也可以参与器官捐献救助,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并积极推动器官捐献救助立法。”

截止目前我国有多少人等待接受器官捐献

4. 我国器官捐献登记人数已达多少万了?

据报道,截至5月4日,我国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达到42万,其中通过“施予受”器官捐献平台进行登记的人数突破30万。

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器官捐献与移植数量逐年上升。截至今年3月28日,已完成1.65万例器官捐献,成为全球器官捐献数量排名第三的国家。但我国器官捐献工作推广形势仍然严峻。我国每年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超过30万人,与之相比能得到移植的患者数量非常少。

“施予受”是由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运行管理的网上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系统。该平台于2014年3月上线,2016年10月25日起由基金会正式负责管理。在基金会推动下,群众表达器官捐献意愿更加便捷。来源:人民日报

5. 每年都会有多少人决定器官捐献?

器官捐献这种事在以前不经常听到,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对器官捐献这件事放下了心理负担,反而开始觉得这是一件造福社会的好事。在这种想法的影响下,越来越多人开始决定死后将自己的器官捐掉。对于那些急切等待着器官移植的患者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消息。不过,在我国,目前每年决定签署器官移植同意书的人并不多,与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缺口比起来,这点人数暂时还是杯水车薪。
每年大概有多少人决定器官捐献?根据一份社会调查报告现实,目前我国每年有超过一万人决定签署器官捐献同意书,并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地增长当中。这个数字乍看起来很多,但我们仔细一算就知道,与十几亿的人口比起来,这点人数根本算不上什么。不过和以前相比,这个数字已经进步很多了。与器官捐献这件事联系最紧密的,就是器官移植患者,他们的生命指望着合适的器官给他们移植,不然的话他们的生命也岌岌可危。可以说,器官移植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事情,它关系到另一个病人,甚至一整个家庭。
为什么以前很少有人愿意器官移植?在我看来,这和我们传统的教育有关。古代人有一句话,叫做“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告诉我们,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们不可以伤害自己的身体,即便死也要保留完整的身体。但是在现代社会,这种想法已经有些落后了。在我们死后,如果还可以造福社会、造福人类,那么捐献自己的器官有何不可呢?当你的器官帮助另一个人重获新生的时候,这是否也算另一种“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呢?
希望在未来,会有更多的人愿意器官捐献,这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大体现。

每年都会有多少人决定器官捐献?

6. 我国已累计实现器官捐献1.48万例了吗?

昨日,2017中国-国际器官捐献大会在广州召开。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从大会获悉,截至2017年12月10日,中国大陆已累计实现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1.48万例,捐献大器官4.1万个,器官捐献者志愿登记人数超过36万人,预计中国将在2020年成为世界第一移植大国。
迅速增长:
今年中国公民捐献总量将突破5000例
器官捐献与移植的“中国模式”,获得与会的国际器官捐献与移植学界人士的肯定。多位受访专家表示,中国已初步建立起一套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公民器官捐献移植体系,为破解器官短缺这个全球共同难题,提出了独具特色的“中国模式”,为世界提供了可借鉴的新模式。而今年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何晓顺教授团队在世界上首次实现的“无缺血”人体肝移植术,有望为器官捐献“开源节流”。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我国著名器官移植专家黄洁夫教授在发言中指出,我国公民自愿捐献器官总量从2010年起迅速增长,预计今年捐献总量将突破5000例。
近年来,我国在人体器官移植法治管理、器官获取和分配、器官移植临床服务和器官移植监管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如建立了中国红十字会作为第三方参与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成立了115个OPO组织,组建了近2000人的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建立了器官转运绿色通道,实现了计算机自动分配器官等。
目前,我国共计有173家移植医院,涵盖所有器官移植门类,移植等待时间较之前大幅缩短,服务能力和质量已达世界先进水平,而费用远低于一些发达国家。

“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已经是中国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来源,这与世界卫生组织的方向指引相符合。”世界卫生组织负责全球器官移植的官员何塞·努涅斯教授表示,中国已实施了多项措施,以保障器官捐献制度的透明、公平和可溯源性,成就有目共睹。
“西方国家在器官移植发展方面历经了65年,才让公民意识到捐献器官是造福他人的行为,而中国仅仅用很短的时间就走过了西方65年的发展历程,进步步伐令人惊叹。”世界移植协会现任主席、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外科主任Nancy教授坦率地承认,过去因伦理方面的问题,国际器官移植界对中国同行的态度迥异,而如今,中国做出了“确保每一例手术是遵循伦理要求”的承诺,并恪守了这一承诺,“我个人表示满意”。
本次大会以“走向世界舞台中心的中国器官移植事业”为主题,由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主办,中山大学器官捐献与移植免疫研究所、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广东省健康管理学会承办,共有国内外专家500余人参加会议。

“中国模式”六大特点:
全面构建国家层面的器官捐献移植法律框架,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国家器官捐献与移植五大科学工作体系;
创造性提出了中国心脑双死亡的器官捐献科学标准与流程,确保器官获取符合法律规范,建立信息化的监管平台,器官移植监管步入大数据时代;
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捐献与移植人道主义救助体系,促进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良性循环;
充分发挥制度优越性,创建全社会参与的捐献移植保障体系;
充分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培育器官捐献是大爱的人文精神。
广州贡献:
移植新技术有望为器官捐献“开源节流”
今年7月23日,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何晓顺教授团队在世界上首次实现了“无缺血”人体肝移植术,破解了困扰全球科学家半个世纪的难题。何晓顺介绍,目前该团队已完成的14例“无缺血肝移植”手术。现已证实,这项新技术可扩大器官来源,明显降低手术风险,显著改善移植预后。这项新技术有望重构沿用至今的器官移植理论与技术体系,将器官移植学科的发展带入一个全新的时代。
记者获悉,以“无缺血”器官移植技术为代表的一系列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新技术与新标准不断涌现,让中国成为了世界焦点。世界移植学会前任主席Francis评价,以往都是中国向西方学习器官移植技术,而现在西方移植学界开始向中国同行学习。
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主任王海波指出,无缺血肝脏移植使得器官的质量提升,让器官移植进入更高的层次。王海波指出,受各种条件的限制,捐献的器官出现浪费是不可避免的。中国目前5%~6%捐献肾脏被浪费,10%的肝脏被浪费。世界移植协会现任主席、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外科主任Nancy教授则表示,美国约有20%的捐献肾脏被浪费,而10%的肝脏被浪费。
“希望何晓顺教授的新技术能够减少器官被浪费,今后随着技术的进步,一些质量不太好的捐献肝脏也能使用。” 王海波表示,随着内地与港澳捐献移植合作框架的建立,可以在更大范围内为捐献的器官寻找匹配的受体,从而减少器官浪费的发生。
港澳共享:
与内地共享器官分配港澳患者将受益
王海波指出,自我国开展公民器官捐献至今,共有519位香港居民和50位澳门居民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在内地接受器官移植。2016年澳门仁伯爵综合医院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协助下,成功开展了澳门首例亲属活体肾移植手术。2017年11月9日,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与澳门卫生局签署了器官分配与共享协议,将显著缓解澳门器官短缺的现状,令患者受益。
王海波表示,明年1月将对澳门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澳门将在借鉴内地器官捐献和移植经验的基础上,逐渐开展公民身后器官捐献和移植,从而让器官捐献移植的“中国模式”取得的成就惠及更多地方。
对于今年11月17日在哈尔滨医科大学完成的“中意专家联合实施‘换头术’”事件,中外专家同声抨击。“这是器官移植学界的反面教材,我们坚决反对。”世界移植协会现任主席、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外科主任Nancy教授表示。“这是一个非常低级的解剖学试验,一场闹剧,根本不是器官移植。” 王海波指出。

7. 截止今日中国有多少人参加遗体捐献

调查显示,想捐献者与不想捐献者的比例相当;近五成被调查者赞同“让捐献者亲属获得一定补偿”

    国际先驱导报实习记者谢昕发自北京 “老头子,学生们来看你了。”清明节前夕,在北京长青园骨灰林,一位老人看着遗体捐献者纪念碑上老伴的名字,擦拭着眼角的泪水。在她的身后,几百名北京医学院的学生,向纪念碑上736名遗体捐献者的名字鞠躬致敬。
    据统计,全中国登记的自愿捐献遗体的志愿者只有5万多人,实际捐献者更是少之又少。自1998年上海市人大将《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列入地方性立法计划,如今10年过去,中国遗体捐献情况如何?民众观念又有何变化?截止4月2日12时,共有1704名网友参加了《国际先驱导报》联合新浪网展开的网上调查。

体制不规范是最大障碍

    面对“你是否考虑过遗体捐献”的问题,超过五成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考虑过,并准备自愿捐献”。重庆的教师周先生说:“我的家人很支持我,他们都很开通。”
    近三成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考虑过,但并不准备捐献”。浙江温州一位姓黄的医生说:“中国器官移植体制并不规范。”
    近两成的被调查者选择“从不考虑”。成都的胡先生担心医院将遗体当作商品出售。
    谈到“自愿捐献遗体的最大顾虑”,大多数被调查者“担心遗体器官被滥用甚至买卖”和“缺乏配套法规,实施程序不明了”。长沙一位姓田的大学生说:“曾经看到报道,美国加州一个医院将捐献遗体丢弃于荒郊野外,有点害怕。”

“物质补偿”受到关注

    面对“你认为何种措施可以鼓励自愿捐献遗体”这个问题,七成多的被调查者呼吁“尽快通过立法予以规范和保护”。兰州的陈老师说:“我不知道法律对于捐献过程有什么保护。”
    近五成的被调查者赞同“让捐献者亲属获得一定补偿”。成都的胡先生说:“对于经济条件不好的家庭,应当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两成多的人支持“给予捐献者更多的物质实惠”。杭州的黄先生说:“完全免费提供遗体,遗体会被不当回事。如果遗体有了一定成本,医疗机构会更重视。”

从“纪念碑”到“纪念月”

    据《国际先驱导报》了解,社会各界对遗体捐献者的精神鼓励措施在增加。
    上海福寿园是全国第一座红十字遗体捐献者纪念碑所在地。经理王斓告诉记者,该公共墓园几乎每年都会有新方案推动遗体捐献。从2002年建成捐献者纪念碑到2003年设立全国第一座遗体捐献纪念馆,再到2006年遗体捐献者纪念网站的开通。今年,他们提出了将3月作为遗体捐献“纪念月”的活动。王斓说,“每年3月人们就会自发来这里进行祭拜,这已经成为大众自发行为”,福寿园有许多墓地,但捐献者纪念碑前的菊花总是最多。

“物质补偿”有违法嫌疑

    专家表示,有偿买卖遗体是中国政策不允许的,世界各国在遗体捐献上也都秉承自愿无偿原则

    国际先驱导报实习记者杨洋发自北京 带着相关调查数据,《国际先驱导报》邀请关注遗体捐献的专业人士予以解读。

遗体并无商业价值

    七成多被调查者担心捐献的遗体会被买卖滥用,北京大学医学部遗体捐赠站的负责人金铎告诉《国际先驱导报》:“这种顾虑不必存在。”
    他指出,遗体捐献不像器官移植,人死后,遗体中的主要组织不能再次活体利用,因此不存在商业交易的可能。所谓“黑市”买卖的器官通常是活体器官或尚能医用的器官。
    对于遗体用途,捐献者家属是否有充分知情权?金铎表示,医疗机构会非常明确地告诉捐献者及家属,遗体将用于局部解剖和系统标本制作两方面,最终保留不会十分完整,火化后骨灰不再交付家属。一旦捐献者和家属同意,医疗机构就与捐献者及家属签订协议,并提供免费的法律公证,授予捐赠者荣誉证书。捐献者去世后,由签字家属即执行人电话通知医疗机构。

法律介入尚存难点

    北京红十字会遗体捐献工作负责人陈波告诉《国际先驱导报》,2007年,国务院出台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使器官移植有了法律依据。但是,器官移植只是遗体捐献诸多作用的一方面,遗体捐献的更大作用体现在医学研究方面,而与这方面有关的全国性法规并未出台。
    金铎分析,捐献遗体一般只用于临床教学,本身不是全社会的需求,想要立法就需要各大医疗机构院校联合提案。但在现今医学院校的教育改革中,临床解剖课程尚未受到很好重视,短时间内立法出台可能性不大。
    另外,遗体捐赠的立法通常是为防止捐献方亲属毁约。但金铎认为,在中国这样的传统社会中,以法律形式强制保障捐献执行,对悲痛的家属提起诉讼,于情于理都不合适。

补偿有违无偿原则

    调查中,有一半以上调查者希望给予遗体捐献者家属一定补偿,但据北京红十字会的陈波表示,有偿买卖遗体或器官是国家政策法规不允许的,而补偿就有“有偿”的嫌疑,世界各国在遗体捐献上都秉承自愿无偿的原则。
    金铎则认为,真正“补偿”亲属的方法应该是良好的善后措施。据介绍,台湾和大陆在对待死者的传统观念上基本一致,但台湾对所捐遗体的保护、尊重和善后工作做得更好。
    在台湾,被捐赠的遗体不仅受到普通安葬者所有的仪式,还受到医学院校和社会的更高待遇,遗体的迎接与发丧都由医学院负责人亲自出马,还有相当规模的车队护送,这令捐赠者及亲属获得很高的道德满足感。在台湾遗体善后工作中,亲属甚至在遗体使用完毕后仍有权视察。这种知情权的保障,为亲属解除了遗体滥用方面的担忧。
    金铎承认,与台湾相比,大陆所捐遗体使用频率高,通常不能保障其最后完整性,加之资金不足,难以提供高规格善后待遇。这为大陆遗体捐献工作带来一定难处。

志愿者:我已准备好

    国际先驱导报实习记者谢昕发自北京 整个3月,上海福寿园内2米高的纪念碑前,祭扫者络绎不绝,这座纪念碑上刻着3000多位上海市已经实现遗体捐献志愿者的姓名。
    祭奠者中包括已注册准备捐献遗体的志愿者,上海钢铁公司街道办的尹女士就是其中之一。日前,她接受了《国际先驱导报》的电话采访。
    尹女士2002年与红十字会签订遗体捐献表,2005年签订角膜捐献表。谈到捐献原因,尹女士说一次座谈会对她影响很大:“一位老妈妈说了这样的话‘不与活人争块地,可为医学做贡献’。”
    她说:“我当过10年赤脚医生,知道遗体对于医学研究的重要。丈夫不反对也不支持,女儿和其他家人支持。”
    尹女士还曾对女儿打趣说:“你以后不用去纪念碑给我扫墓,怪麻烦的。直接在网上发个祝福,送朵花就好了。”
    在尹女士身边还有不少志愿者。尹女士加入的遗体捐献联谊会,有200多名成员,包括残疾人、医生、护士和教师等。她说,这个组织就像大家庭一样,当有人履行捐献后,组织中其他人都要去捐献者家里探望。
    尹女士说,组织内流行一句话:“活着就开开心心,走时也快快乐乐”。而她这样评价自愿捐献行为:一份普通的表格,谁都能领取、填写;这是一份特殊的声明,它承载着生者对于身后的承诺。

日本小女子一人救七命
  
    国际先驱导报实习记者吾夏琳发自北京 “妈妈你不需要我了吧?听说你要捐献遗体……”这是去年在日本上映的电影《眉山》中的台词。癌症晚期的母亲在没有跟家人商量的情况下决定捐献遗体,女儿在不解中发出以上感慨。
    电影中的女儿不能理解,但是电影外,大批日本人已加入遗体捐献者行列。东京87所大学加盟的“笃志解剖联合会”于今年3月发布的数据显示:已注册志愿捐献遗体的人数接近22万人,这个数字是20年前的两倍。
    俞女士现在东京大学就读医学博士。“我在国内做解剖实验那会儿,一个手术台要站10个人。死一个人,附近县城的医学院都来抢遗体。”俞女士回忆说。“与中国教学用遗体紧缺情况相比,日本的情况好得多。”
    她以亲身感受向《国际先驱导报》分析原因时说,社会认同是日本遗体捐献事业的重要动力,财团和民间团体所起的作用不容忽视。
    日本成立了脏器移植中心,该中心是财团法人。为方便人们进行遗体捐献登记,该中心在许多公共场合安放了脏器提供意愿卡。人们在医院、保健所、政府机关,甚至商店都能看到。
    在东京大学附属医院最近的病例中,一个年轻女子的遗体移植出的活体器官救活了7个人的生命。事实上,她的母亲并不知道女儿在脏器提供意愿卡上签了名:“我只知道大女儿填卡愿意捐献遗体,想不到二女儿也填了卡。”
    日本法律对遗体捐赠的原则与欧洲有所不同。英国国会1952年通过的器官移植法规定,只要死者或家属事前不反对,医生就可以提取器官;法国1947年通过相似法律。而日本立法则以限制为主:首先,政府对遗体捐献者并没有物质奖励,否则会被其他人群认为不公正;另外,法律限制儿童注册捐献遗体。日本法律规定,15周岁以上公民才允许登记捐献。值得一提的是,日本对捐献者与受赠者的个人信息都加以保护。
    在执行过程中,许多国家的病人只要付钱,就可以优先享受器官移植手术,而日本医院严格按照先后次序来决定谁优先获得器官移植。

截止今日中国有多少人参加遗体捐献

8.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是死后捐献吗

法律分析:我国开展的是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除给自己的亲属外不可以活体捐献器官。
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
第八条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了,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