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谁发放股票股利谁做账务处理,投资方却不用做账务处理

2024-05-17 23:48

1. 为什么谁发放股票股利谁做账务处理,投资方却不用做账务处理

发放股票股利,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不会发生变化,只是将公司的留存收益转化为股本,使流通在外的普通股数量增加,但是同时也降低了股票的每股价值,所以股票股利派发前后每一位股东的持股比例也不发生变化,那么他们各自持股所代表的净资产也不会变化。
基于此投资方是不用作账务处理的,仅需要在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

为什么谁发放股票股利谁做账务处理,投资方却不用做账务处理

2. 想问大家为什么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中被投资单位分派现金股利 投资企业不做账务处理 谢谢大家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投资单位应该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就是指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所占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份额核算。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会相应的减少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值产的公允价值。  所以我们应该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安照投资所占被投资单位的份额确定的应收股利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的分录
借:利润分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由上可知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减少了所有者权益。
分录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一般不做账务处理,在横线登记式账溥中登记增加数,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再做会计处理。

3. 为什么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中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

因为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发放股票股利,只是股票数量发生了变化,每个股东持股的性质和比例没有变化,也就是资本结构不变。但是股票数量增加,每股收益减少,每股市价也会减少。

为什么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中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

4. 成本法下,持有期间取得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投资方为什么不用做账

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投资单位要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在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盈利或亏损,被投资单位宣告和发放股票股利时,投资方才不用做帐

5.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 如何做分录。 那么收到股票股利 如何做分录?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投资单位不需要做会计分录。(因为只是通知,收入还没真实发生)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投资单位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当收到股票股利;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股票股利亦称“股份股利”。股份公司以股份方式向股东支付的股利。采取股票股利时,通常由公司将股东应得的股利金额转入资本金,发行与此相等金额的新股票,按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派。
一般来说,普通股股东分派给普通股票,优先股股东分派给优先股票。这样,可以不改变股东在公司中所占股份的结构和比例,只是增加了股票数量。

扩展资料:
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等。
二、小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小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三、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一)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投资的实际成本。
(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权益法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 如何做分录。 那么收到股票股利 如何做分录?

6. 企业取得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股票股利。 投资单位无需进行帐务处理。为

因为新获得的这部分股票投资并没有支付对价,自然也就不存在历史成本,而在下一资产负债表日获得这部分股票的公允价值之前,仍需要按历史成本计量,所以此时不能计量,不作账务处理。

7.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 如何做分录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投资单位不需要做会计分录。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投资单位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 如何做分录

8. 投资方收到被投资企业的股票股利不用做会计处理吗?

股票股利的会计处理
  (一)被投资企业
  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该方案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并在工商部门办理完增资手续后,按实际发放的股票面值,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或“盈余公积”,贷记“股本”。
  (二)投资企业
  投资企业收到股票股利时,并没有增加资产或所有者权益,持股比例也没有增加。虽然所收到的股票有市价,但这种市价已存在于原有的股票市值中,在除权日,会由于派发股票股利而使开盘价格降低,即使以后市价有可能回升,但在股票未出售前,属于未实现的增值,根据收益实现原则,不能将股票股利确认为收益。因此投资企业收到股票股利时,不用作会计处理,只需在备查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数。
  股票股利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一)被投资企业
  被投资企业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只是所有者权益内部的转换,并没有增加收益,因此不涉及企业所得税问题。
  (二)投资企业
  取得收入时
  作为投资企业,从原理来讲,股份公司用留存收益派发红股,相当于用留存收益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股本。所以,派发红股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超过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享受免税待遇。那么,符合条件的股票红利,也应属于免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