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2024-05-07 10:56

1. 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1、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定义
在法律允许的领域内,向不特定的多数人无偿或者以较优惠条件提供服务,从而使服务对象受益的社会组织。公益性组织的形态
从形态上看,公益性社会组织主要包括如下几种形式:法人型公益性社会组织和非法人型公益性社会组织,社团式公益性社会组织和财团式公益性社会组织,公募型公益性社会组织和非公募型公益性社会组织,运作型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动员型公益性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型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未登记注册型公益性社会组织等。2、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各类民办学校、医院、文艺团体、科研院所、体育场馆、职业培训中心、福利院、人才交流中心等。  望采纳!

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2. 民办非企业组织和社会团体有什么区别?

两者区别:
1.社会团体可以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能举办社会团体;
2.社会团体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3.社会团体是由公民自愿组成的会员制组织,其组织结构具有松散性,活动具有不定期性,与社会团体相比,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4.是社会团体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有一类具有法人资格,其余两类不具有法人资格。

资料拓展:
社会团体:是指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可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以非营利为目的两类社会团体。前者如合作社、公司等;后者如政治、宗教、科技、文化、艺术、慈善事业等社会群众团体。成立社会团体除需要一定数目的人员组成以外,还要制定章程、到有关机关登记,有的还须依法申请许可等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个新概念。它是于1996年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针对以往的民办事业单位这一概念所作出的修正。即:事业单位是国家举办的,而民间不应再称事业单位。1998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界定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以上资料参考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团体
百度百科—民办非企业单位

3. 民办非企业组织和社会团体有什么区别?

两者区别:1.社会团体可以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能举办社会团体;2.社会团体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不得设立分支机构;3.社会团体是由公民自愿组成的会员制组织,其组织结构具有松散性,活动具有不定期性,与社会团体相比,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拓展资料:一、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是指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如宗教、科技、文化、艺术、慈善事业等社会群众团体。成立社会团体除需要一定数目的人员组成以外,还要制定章程、到有关机关登记,有的还须依法申请许可等等。 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业务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中国的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的一种。二、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个新概念。它是于1996年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针对以往的民办事业单位这一概念所作出的修正。即:事业单位是国家举办的,而民间不应再称事业单位。1998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界定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其次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即省级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全省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监督管理,设区市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全市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县级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全县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民办非企业组织和社会团体有什么区别?

4. 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之间的联络和区别?

 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之间的联络和区别?  1、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定义
  在法律允许的领域内,向不特定的多数人无偿或者以较优惠条件提供服务,从而使服务物件受益的社会组织。  公益性组织的形态
  从形态上看,公益性社会组织主要包括如下几种形式:法人型公益性社会组织和非法人型公益性社会组织,社团式公益性社会组织和财团式公益性社会组织,公募型公益性社会组织和非公募型公益性社会组织,运作型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动员型公益性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型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未登记注册型公益性社会组织等。 2、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各类民办学校、医院、文艺团体、科研院所、体育场馆、职业培训中心、福利院、人才交流中心等。     望采纳!  大神你好!我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益社会组织)财务问题进行咨询  看了你的问题:1、查账征收、是查你们企业的银行户征收税、你们只有支出、没有收入、且收入还要是你们的公户收入。你们的情况可以申请0申报、(等于不用缴税) 至于你说的处罚?放心,不会的。何况小微企业都有国家扶持指标、一个季度不超过9万是免税的。  2、开立银行基本户是没有规定一定要把验资金额存进去的。剩余的2万5、你想存入基本户、随时都可以。没有违反任何规定!这个也没有问题的(且现在注册资金都不需要验资报告了、例如:注册资金写100万、不一定就要你拿出100万、现在除了投资公司,其他已经取消了验资报告这一说、)  如果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继续咨询。希望可以帮到你。谢谢。
  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社会非盈利性质组织有什么区别?  区别在于公益性社会团体会有盈利,应该交税,对其捐赠不免税。
  非营利组织 企业 *** 之间的区别和联络   *** 机构主要指的是国家管理机关。国家机关不得从事营利性行业。  非营利组织主要指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从事民众事业的组织。但其也可以从事营利专案以维持自身的发展和生存。  企业,是指主要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组织,企业接受 *** 机构的管理,可以以捐赠方式支援非营利组织。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之间有什么关系?  文化类民办非企是指民办的文化馆、图书馆、艺术馆等。它里面可以有非正式的兴趣小社团。  但正规的社会团体必须是经登记的法人。它是由人们自愿组成的团体。
  请问村委会是否属民办非企业组织?  是工伤
  2016年国家民办非企业组织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的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 *** 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 *** 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因此,如纳税人属于非营利组织的,取得的收入如属于上述免征企业所得税收入的范围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民办非企业单位盈余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账务处理?  日常用品的支出,可以记入“事业支出--公务费或其他费用”科目。  第504号科目 事业支出  该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际支出。有财政补助收入的事业单位,其财政补助资金必须按拟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自行改变资金用途。  2.事业支出应按以下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装置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3.事业支出的报销口径规定如下:  (1)对于发给个人的工资、津贴、补贴和抚恤救济费等,应根据实有人数和实发金额,取得本人签收的凭证后列报支出。  (2)购入办公用品可直接列报支出。购入其他各种材料可在领用时列报支出。  (3)引社会保障费、职工福利费和管理部门支付的工会经费,按照规定标准和实有人数每月计算提取,直接列报支出。  (4)固定资产修购基金按核定的比例提取,直接列报支出。  (5)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6)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4.发生事业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当年支出收回时作冲减事业支出处理。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结转已销业务成果或产品成本时,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  5.有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应正确划分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界限。对于能分清的支出,要合理归集,对于不能分清的,应按一定标准进行分配,不得将应列入经营支出的专案列入事业支出,也不得将应列入事业支出的专案列入经营支出。6.年终,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社会组织与公众之间的关系  行政组织与 *** 组织关系也就是 *** 与执政党的关系.行政组织的特点 行政组织是 *** 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与其它诸组织相比,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第一,行政组织是无须参与竞争的社会组织.行政组织与其它社会组织相比,处在一个无须竞争的特殊地位上.政治组织和经济组织必然要面对的竞争环境,以及由此决定的组织行为的竞争特征,对于行政组织基本是不存在的.在 *** 管辖范围和区域内, *** 对某一行政活动,按照统一标准进行集中统一处理,非经 *** 许可和授权,其它组织和个人不能从事这种活动处理.同时, *** 制定的管理措施每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接受.“工业社会依靠 *** 去履行把整个社会组织起来的任务.…… *** 是个巨大的加速器,因为它拥有强制的行政权力和从税收而来的雄厚财力.” 用经济学语言来讲,行政组织具有天然的垄断性质,这对于所有企业来讲是它们羡慕不已的.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企业要面对无数竞争对手,它不能垄断市场,也不能强迫消费者购买自己的产品,而只能在市场的约束下来调整其生产活动,并不断通过降低成本等方式来争取消费者的货币选票,对付其它企业的竞争,优胜劣汰.当然完全竞争的企业是不现实的,企业总是企图垄断市场,获得对市场的控制力.但是,即使由于市场竞争的不完全性导致垄断企业的出现,那些垄断性很高的企业也不可能完全摆脱市场的约束,其垄断性也不会超过行政组织.我们知道,正是由于行政职能和公共权力的排他性和强制性,使得行政组织享有免除竞争的客观现实性. 那么行政职能为什么具有组织上的合法排他性?这是因为,行政职能和公共权力具有暴力机器支撑的合法权威性,以及主司执行特定政治意志的职能.竞争必须存在于两个以上行为主体之间,而政治、行政权威如果在一个大社会系统边界内超过两个,彼此展开竞争,分别按不同的方式、不同的目标和价值追求来分配财富,维护公共秩序,管理公共事务,竭力扩大自己的权威和影响,必然使多权威、多中心现象伴随着混乱与无序出现,等于非权威和无中心,也破坏了行政系统的统一性.这将导致一个组织在事实上分裂为几个更小的组织系统.概言之,一个社会政治权威的确定来自竞争(甚至战争),它属于政治过程的前半段.行政是政治权威的延伸和具体化,专门履行行政职能的行政组织,把具有强制性质的行政权威,作为自身存在的根据和组织执行的基本前提.正如施蒂格勒认为的那样:“国家拥有一个在纯理论上即使最有势力的公民也不能分享的资源:国家可以通过文明社会法律所允许的唯一方法——税收——获取金钱,还可以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家庭和厂商的经济决策.” 第二,行政组织是依法进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行政组织是公共组织,是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它承担著运用公共权力去实现社会公共目标的责任,因而行政组织以超越区域性利益,为全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为重要特征. *** 行政组织服务于公共利益的特征主要来源于国家的社会职能,是国家社会职能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国家要维持统治阶级意志在社会中至高无上的地位,必须担负起社会管理的职责,并施惠于社会公众,以换取社会以契约为基础的对现存国家权威地位的承认.而提供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则是行政组织实现上述契约,维持社会平衡的重要方面.然而从根本上说,只有社会主义国家的行政组织,才能真正代表和服务于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 不过,为公共利益服务的职能并不仅仅为 *** 行政组织一家所特有. *** 之外的公共组织比如民间性的各种公益性组织、慈善机构、社群组织和各种基金会、协会等,是社会自己组织起来的、解决问题的组织形式,也承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但是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执掌国家权力, *** 行政组织是通过强制性的行政权力的执行进行管理,而 *** 之外的公共组织是非强制性的,主要是基于自觉、自愿基础上,以道德和奉献为纽带从事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与之相联络的另一个问题是,企业经济组织能否承担公共服务.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公共服务不排除由企业来供给,比如公共设施的修建可由企业承担.因为为公共利益服务作为一种效用需求,必然会诱发市场化供给.但是市场化供给一定要以利润为宗旨,服务不过是获取利润的具体形式.因而由市场方式解决公共利益服务,面临供给囿于区域性利益和自身价值取向,很难公正、充分、全面地提供公共服务,管理好公共事务,因此需要由 *** 提供一定的标准并在 *** 的监督下进行.可见,正是基于同时满足权威、公正、服务这三个基本点的要求,行政组织才必须严格地按照法律来行使公共权力,履行行政职能.否则,行政行为迟早会演变为对公众利益的合法“盗窃”.显然,依法行政、保持利益中立是行政组织的又一基本特征. 第三,行政组织是不能创造自身执行所需经济收入的组织.作为经济组织的企业,其目的和动机固然有社会责任与义务的考虑,但其核心目的在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支撑企业执行的经费只能来源于市场中的赢利.如果企业在市场中没有竞争力,产品卖不出去,维系企业生存的经济来源就会中断.在优胜劣汰的法则下,企业除了破产以外别无选择.与企业不同的是, *** 行政组织执行所需要的经费来源于税收,人们常说行政工作者“吃官饭”、“吃黄粮”,意思就是指行政组织运作本身需要消耗经济剩余,而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但是,行政组织的有效运作,却间接地为增加社会物质财富创造了不可缺少的条件,以至于在现代社会, *** 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越来越重要.对于行政组织不能创造经济收入的理由在于:由于行政组织以管理公共事务、服务于公共利益为根本宗旨,享有排他性公共权力(一个权力中心),它如果创造出直接归自己支配的“经济效益”来,就意味着其区域性、自身经济利益的要求通过垄断性权力获得了实现.这时,行政组织不仅演化为集行政组织与经济组织为一体的混合物,它还讲不清楚如下被公众关心的问题:(1)讲不清生产要素的来源和生产过程;(2)讲不清它在经济生活中应当扮演的“角色”;(3)讲不清它是否遵循了服务于公共利益的目标;(4)讲不清公共权力是否还属公正;(5)讲不清其经营过程与行政职能的关系.总之,行政组织如果直接创造了经济效益(收入),至少在理论上很难为行政职能、公共权力的“贞洁”作出合理性的辩护.据此,行政组织的执行经费只能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而不能通过各种形式的创收来获取经济收入. 第四,行政组织是具有合法强制性公共权力的社会组织.行政组织的行为具有基于法律赋予的强制性.强制性是保证秩序、协调的手段之一.众所周知,法律依靠外在的强制力实现某种社会行为规范,而伦理道德则依靠良心、责任感、理想等内在强制力,来实施某种社会行为规范.行政组织所具有的强制性特征,典型地处于上述两者之间.一方面,它依靠外在强制(法律、制度)来为自己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提供支援和依据.另方面,它依靠内在强制力(个人目标、协调)引导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服从权威,尽可能避免“法不制众”局面的出现,避免自身政治资源消耗过多.因此对行政组织强制性的具体理解应包括:一是强制性公共权力并不需要时时刻刻的强制性行为来体现,而是指行政行为具有潜在的、合法的强制性.在现代社会,行政强制的内容大多包括使人遭受名誉、地位、经济损失和对某些行为自由度的温和限制.二是这种强制性事实上表现为一种威慑力量.正如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很少看到持枪荷弹的公安人员,但是公安人员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代表着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在现代民主社会中,行政强制更多是以说明其符合大多数人利益来说服组织成员自觉遵守和服从行政行为这样一种方式出现,而行政强制与充分尊重每个公民民主权利之间的矛盾,往往又对行政强制手段的合理性解释提出更高的要求. 第五,行政组织有其特有的运作规律.行政组织的公共性特征使之必须处于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从组织的基本制度、个人行为到行为后果、开支大小等,都会受到公众舆论、新闻媒介的直接影响.相比之下,经济组织在合法范围内可以不理会舆论批评;政治组织则在另一个极端,它需要靠舆论和传媒生存,要设法尽量利用和迎合舆论.行政组织的特殊性在于,它既需要相对稳定地运作,尽力摆脱各种干扰,又需要接受监督,并通过传媒宣传、解释各种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要极力平衡“相对封闭和对外开放”之间的矛盾.这一特点是其它型别社会组织所较少具备的.可见,传媒、舆论构成现代行政组织运作的基本资讯环境,它对行政组织的意义,就像市场、价格资讯对经济组织的意义一样,不可或缺,这也是行政组织特殊运作中的一个关键问题. 第六,行政组织规模呈扩大趋势.任何组织职能的扩大,通常都伴随着人员绝对数目的相应扩大.自凯恩斯从经济分析角度证明了市场失灵部分需要 *** 加以干预的必要性后, *** 行政组织的职能大大增加,对社会生活干预的深度是100年前人们不可想象、难以接受的.行政行为涉及社会生活面之广泛,必然推动行政专业技能分化,机构增加,行政人员规模扩大也成为一种趋势.对此,托夫勒认为:“要把第二次浪潮文明组织成一个巨大的使一切方面都共同协作的有机整体,除了上面所说的以外,还必须有组织整个体制的工具:庞大的 *** .整个体制需要组织协调起来,说明了第二次浪潮各个社会出现庞大 *** 的底蕴.” 值得注意的是,公共选择理论以及许多西方经济学家一再指责 *** 行政机构拥有过多过大的公共管理许可权,认为 *** 的缺陷并不比市场更少,不能容忍“美国各级 *** 每年费用从1913年仅30亿美元,增加到80年代中期的14000亿美元”,目前已突破2万亿美元的事实.托夫勒的观点是正确的,但是无须竞争的行政组织在其职能扩张中,确实存在着巨大的浪费.不过,市场失灵与 *** 失灵、失控毕竟又是不同的问题.
  社会组织与社会企业的区别  组织就是在一定的环境中,为实现某种共同的目标,按照一定的结构形式、活动规律结合起来的,具有特定功能的开放系统。简单来说:组织是两个以上的人、目标和特定的人际关系构成的群体。  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企业家才能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5. 民办非企业组织和社会团体有什么区别

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社会团体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社会团体可以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能举办社会团体;
2、社会团体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3、社会团体是由公民自愿组成的会员制组织,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个新概念。它是于1996年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针对以往的民办事业单位这一概念所作出的修正。即:事业单位是国家举办的,而民间不应再称事业单位。1998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界定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目前的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业务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中国的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的一种。

民办非企业组织和社会团体有什么区别

6. 行业协会属于社会团体还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行业协会属于社会团体。
  行业协会是指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并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是一种民间性组织,它不属于政府的管理机构系列,而是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行业协会属于中国《民法》规定的社团法人,是中国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的一种,即国际上统称的非政府机构(又称NGO),属非营利性机构。

7. 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的区别

法律分析:两者区别:
1.社会团体可以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能举办社会团体;
2.社会团体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3.社会团体是由公民自愿组成的会员制组织,其组织结构具有松散性,活动具有不定期性,与社会团体相比,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4.是社会团体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有一类具有法人资格,其余两类不具有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一条 设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理事会等执行机构。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的区别

8. 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的区别?

法律分析:两者区别:
1.社会团体可以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能举办社会团体;
2.社会团体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3.社会团体是由公民自愿组成的会员制组织,其组织结构具有松散性,活动具有不定期性,与社会团体相比,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4.是社会团体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有一类具有法人资格,其余两类不具有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一条 设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理事会等执行机构。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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