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对象?

2024-05-17 16:45

1.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对象?

2007年7月10日,《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下发。《意见》指出:“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今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2007年在有条件的省份选择2至3个城市启动试点,2008年扩大试点,争取2009年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经过积极争取,哈尔滨市成为全国79个城镇居民医保试点之一。《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11月1日开始实施,这标志着哈尔滨市从政策上实现了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149.6万城镇居民将从中获益。新的医保办法实施一周来参保情况如何,广大市民对此还存在哪些疑问,参保后市民将享受哪些待遇……
  权威解读筹资和待遇:高于新农合低于职工医保
  《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1日开始实施。这标志着哈尔滨市从政策上实现了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149.6万城镇居民将从中获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均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劳动部门权威人士对此进行了解读。
  参保范围据悉,参保范围为具有哈尔滨市市区(含呼兰、阿城)城镇户籍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简称“成人居民”);具有哈尔滨市市区城镇户籍的18周岁以下的学生儿童,包括托幼机构儿童和散居婴幼儿(不含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小学、初中、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就读的在籍学生(简称“学生儿童”)。
  筹资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家庭、政府共同承担。成人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30元(其中,政府补助60元,个人缴纳270元);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其中,政府补助60元,家庭缴纳30元)。对困难群体,政府提高了补助标准: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只缴纳65元,其余265元由政府补助;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家庭只需缴纳10元,其余80元由政府补助。
  起付标准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在城镇职工起付标准的基础上平均降低了20%,成人居民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一级医疗机构240元,二级医疗机构480元,三级医疗机构720元。学生儿童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50元,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400元。
  支付比例医保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实行医疗保险卡管理。成人居民发生的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等级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5%,一级医疗机构支付6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55%,三级医疗机构支付50%。学生儿童发生的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
  最高支付限额参保城镇居民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特殊疾病门诊治疗也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达到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对成人居民统筹基金再支付最高不超过0.5万元,对学生儿童统筹基金再支付最高不超过2.5万元。特殊疾病是指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和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学生儿童特殊疾病除上述病种外还包括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
  参保时间地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按年预收制,每年9月1日~12月20日缴纳下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2007年缴费期为11月1日~2007年12月20日,参保人员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非从业居民应先到自己户籍所在区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咨询,如果符合条件可在此就近办理参保手续。这些居民包括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非在校学生、非托幼机构儿童和新生儿。此外,还有四类居民要到道里区上海街8-7号进行咨询和办理新参保。这四类居民是:在籍学生(不含在校大学生);托幼机构儿童;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办理医保关系续接人员;已按哈劳社发(2006)107号文件规定参加医保的居民。
  黑龙江新闻网讯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获悉,《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11月1日实施以来,得到非从业居民的积极响应。1日至8日,共有10339名城镇居民获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据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二科科长徐军介绍,《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1日实施以来,到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和医保中心指定的城镇居民参保经办地点咨询、申请的非从业人员和其亲属朋友络绎不绝。除呼兰、阿城两区外,其它六区共有约330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接待居民,联网受理居民参加医保申请,并提供咨询业务。呼兰、阿城非从业人员也在本次医保政策覆盖范围之内。这两个区的乡镇、办事处业务人员采取人工报送的方式向区劳动部门汇总材料。全市各类非从业人员获得批准的数据每天都在更新。
  据统计,截至8日,已有10339名非从业居民通过审批。学生儿童总数达809人,其中,普通学生儿童761人,低保对象学生儿童40人,重度残疾学生儿童8人。成人居民总数达9530人,其中,普通成人居民7816人,低保对象成人居民1503人,重度残疾成人居民74人。此外,在哈尔滨市去年探索开展参保的约4万非从业居民中,有90人退保退费,并办理了新参保。还有一部分是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但未办理医疗保险关系续接的人员也获准办理新参保,这些人共有47人。据悉,通过审批居民正陆续按照政策所定标准缴费。
  记者了解到,除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外,四类非从业居民需要到道里区上海街8-7号大厅办理参保登记。截至9日,只有与企业解除关系无力续保者和去年先行参加居民医保者两类居民在此实现参保变更。至于在籍学生(不含在校大学生)和托幼机构儿童的参保问题,劳动部门正与教育部门积极协商,近期就将确定具体时间,由学校和托幼机构派人前往道里区上海街8-7号大厅统一办理新参保。
  自城镇居民医保新政实施以来,各经办地点业务进展如何?记者日前进行了探访。
  9日上午,记者来到道里区上海街8-7号大厅。这里是劳动部门所指定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经办地点之一。大厅里有很多中老年居民,大家有的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11-03-30 阅读: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由国家统一组织实施,中央、省、市、县(区)各级财政给予 一定补助,居民自愿缴费参加,以住院统筹为主,兼顾大病门诊医疗的互助共济社会保障制度。
  二、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义?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义重大深远,是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菇ㄉ缁嶂饕搴托成缁岬哪谠谝?螅皇峭晟瞥窍缟缁岜U咸逑档闹卮缶俅耄皇腔航饪床∧选⒖床」笪侍獾木咛迨导??br /> 我市实施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自愿参与、政府资助、居民少量缴费为前提,充分体现了利民惠民的社会性、公益性、互助性,不以赢利为目的,健康时我为人人,患病时人人为我的宗旨的社会保障制度。 四、哪些人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张家界范围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大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大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含未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的城区村民)均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城农民工子女,可随同学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符合张家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户籍不在本地的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其他人员及学生以家庭为单位持单位《户口薄》、《低保证》、《残疾人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校到所在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城镇居民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办理参保登记、资格审核手续。
  3、低保居民、残疾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户籍不在本地的学生由其学校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七、居民医保政策对困难家庭参保人员有哪些照顾?
  困难家庭参保人员在普遍补助的标准上:低保未成年人、大学生由民政每人再资助10元,非从业居民、老年人由民政按低保等级A类50元、B类30元、C类10元资助;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1-2级人员的未成年人、大学生再由民政资助10元,财政资助10元,非从业居民、老年人再由民政资助50元,财政资助50元;五保户、三无人员再由民政资助100元,三无未成年人再由民政资助20元。
  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员、三无人员住院不设起付标准,低保对象、五保户和重度残疾人员的基金支付比例均在三类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基础上分别提高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缴纳。自2008年6月1日后三月内一次性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已参保人员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九、城镇居民早参保早缴费、连续参保缴费有哪些好处?
  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90天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从缴费的下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90天后参加的,从缴费的下月起3个月后享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户籍新迁入者除外)。
  连续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起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参保的第三年起每增加一年提高2%,最高可提高10%。
  十、何为首诊医疗机构及如何选择首诊医疗机构?
  首诊医疗机构是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居民个人参保时在一个年度内自愿首选就诊的医疗机构,参保职工患病住院时首先选择在首诊医疗机构就诊。参保人员在参保时根据家庭人员的身体状况、经济承受能力及就医的远近,在居住地选择一家适当的医疗机构作为家庭的首诊医疗机构。
  十一、首诊医疗机构对首选参保人员有哪些优惠?
  参保人员患病需要住院治疗的,首先在首诊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登记,在办理入院登记时只需携带本人《张家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入院诊断证明,经审核后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并预交部分个人负担部分费用。出院时参保人员只需接清个人负担部分,其余部分由城镇居民医疗基金支付。
  十三、什么是基金起付标准和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即为通常所说的门槛费,它是指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到了一定额度后统筹基金才开始支付费用的起点标准。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内首次住院自付段: 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0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即通常所说的封顶线,它是指年度内,统筹基金与个人分担住院医疗费用的最大数额。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 未成年人、大学生为70000元(含大病门诊、意外伤害门诊费用及死亡补偿金),非从业居民、老年人为40000元(含大病门诊)。
  十五、特殊对象和连续参保人员有哪些待遇照顾?
  重度残疾人员、五保户、三无人员不设起付标准。低保对象、五保户、三无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的基金支付比例均在三类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基础上分别提高1%。
  连续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参保的第三起每增加一年提高2%,最高可提高10%。
  住院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基金支付比例
  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含大病门诊、意外伤害门诊费用及死亡补偿金)(元)
  十六、转外住院病人医疗费用报销如何规定?
  因病情需要经同意转往市外住院费用,按本市同级医院支付标准的80%报销,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登记手续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
  某些病程较长,需连续治疗或长期服药,符合住院条件而又可在门诊治疗的病种称为门诊大病。目前我市大病门诊为:因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三种疾病,这三种疾病经特殊病种专家鉴定委员会根据病情确定后方可享受大病门诊。具体待遇为:基金起付标准为5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
  凡要求申办门诊大病的参保居民,由本人或家属持参保证明、病历本及需申报病种的相关资料,到首诊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申请,首诊医疗机构医保办负责组织专家小组对参保病人进行初审。专家小组应对符合门诊大病标准的参保患者,在其申请表中签署意见、注明申报病种、诊疗计划。经首诊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加??潞螅?磺?⑾匾奖>?旎?梗??⑾匾奖>?旎?垢春撕蠡阕埽?诿磕甑?月、6月、9月10日前送交市劳动保障局医保科组织相关专家鉴定确认。符合规定确认的,从下月起享受待遇。对已经确认的门诊大病每年复核一次。
  对中风、瘫痪和晚期恶性肿瘤等需要长期卧床的慢性疾病,可开设家庭病床,按住院病人管理,具体标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对象?

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1、在每个保险年度的首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居民。2、劳动年龄段(18周岁以上,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城镇非从业人员(以下简称“非从业居民”。
      说到城镇居民医保办理,就不得不提一下办理的程序,其实,只要掌握一定的方法,办理起来还是不难的。那么,城镇居民医保办理的对象有哪些呢?城镇居民医保的办理程序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城镇居民医保办理的对象      凡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统筹医疗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市区城镇户籍居民应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具体对象包括:      (1)在每个保险年度的首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居民(以下简称“老年居民”);      (2)劳动年龄段(18周岁以上,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城镇非从业人员(以下简称“非从业居民”);      (3)在每个保险年度的参保缴费期内,仍在学校就读的幼儿园和大专段(不含大专)以下学生;以及在每个保险年度的首日,仍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居民(以下简称“未成年居民”);      (4)在每个保险年度的参保缴费期内,持有《常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镇低保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部分残疾人员,包括视力残疾中的一级盲、二级盲,智力、肢体、精神残疾中的一级、二级(以下简称“特困居民”);      (5)具有劳动能力的参保居民实现就业后,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统筹医疗待遇的人员, 不重复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二、办理程序:      (1)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学生家长填写《常州市市区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回执》后,连同保费一起交给学校,学校经办人员统一到社保中心办理。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与其他在校学生的参保手续相同,由所在学校一并办理。其它居民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者河海街道人社所办理参保手续。      (2)所需材料:      新参保居民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非从业居民”另需提供经年度审验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目前为失业状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果是符合免缴条件的“特困居民”,则需另外提供《常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      在进行城镇居民医保办理的时候,我们是需要先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的材料的,如果是学生进行办理的话,可以由学校进行统一办理。另外,我们在进行办理的时候,还有一定的年龄的限制,只有在规定的年龄段内的才可以进行办理。

3. 哪些人员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都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面对的医保人群不同: 职工医保主要面对的保障人群是城镇的所有用人单位职工、劳动年龄段的城镇居民(例如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以及享受退休金的退休人员; 居民医保主要面对的是有城镇户籍但是没有工作的人群,例如不享受退休金的老年人群、处于劳动年龄段的未就业人群、青少年、残疾人等低保对象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2、缴费标准的不同: 城镇职工医保是按月缴费,筹资水平较高; 居民医保是按年缴费,筹资水平低于职工医保。 
3、缴费来源的差异: 职工医保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一般来说个人缴纳的职工医保费用占个人收入的2%,而公司的缴纳比例约为职工收入的6%左右。另外,职工医保不享受政府补贴; 居民医保是由个人缴费,同时会享受一定的政府补贴。 
4、待遇标准不同: 职工医保的待遇要高于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受不同因素影响,一般职工医保为70%-85%,居民医保约为50%-70%。另外,职工医保在医疗环境条件的选择上也较多,例如更多医院的选择等。 
5、缴费要求不同: 职工医保有缴费参保年限的规定:男性参保年限为25年,女性为20年,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后不需要再缴纳费用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居民医疗报销没有缴费参保年限,需要一年一缴。

哪些人员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4.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包括

居民参保社会医疗保险,生病就医时能极大地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那么大家对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政策了解多少?不清楚不要紧,下面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清楚的看这里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参保范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是怎么样的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居民参保社会医疗保险,生病就医时能极大地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那么大家对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政策了解多少?不清楚不要紧,下面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      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清楚的看这里      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一、参保范围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外来常住人员、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没有户籍信息人员无法办理参保手续。二、缴费标准      1.实行全市统一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      2.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农村独女户及双女户父母、城镇“三无”人员、孤儿、重度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人、扶贫对象个人不缴费,由政府补贴。      3.个人账户按每人70元的标准划入到本人社会保障卡中。个人账户中余额可累加、结转和继承,也可以在家庭成员内统筹使用,年度不清零。三、参保方式和材料。      按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学生按家庭参保),持有关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参保单位参保缴费并填写《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1.年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等在校证明。      2.重点人群参保,要持有关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或社保卡和重点人群资格证件),到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参保单位参保登记。      以上就是对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帮到有需要的人。      关于这些问题的资料,小编就整理到这里,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我国法律在逐步完善中,我们也期待可以帮助到更多的人。如果有这方面的需求,可以查询更多法律知识,也可以找律师进行专业法律咨询。

5.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内容是什么?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内容是什么?

6. 社会城镇职工医疗基本保险和社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何不同?

一、实施范围:凡驻本市城镇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中央、省、市属驻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市级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用人单位参加当地统筹具备条件的乡镇企业和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要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目前,烟台市先在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试行,后逐步推开。

  二、医疗保险金筹集比例: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8%缴纳(有的县市7%),在职职工按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金构成,二者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65%划入统筹基金,35%划入个人帐户。

  三、参保职工医疗费报销比例:在一个医疗年度(从当年4月1日起至翌年3月31日)内,参保人员因病每次住院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从统筹基金中分段支付: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按70%支付;50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部分按7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80%支付。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0%。12种(类)统筹病种患者的日常门诊医疗费用,从统筹基金中支付80%,退休人员支付85%。其中,尿毒症患者的门诊血液透析费用、腹膜透析费用及肾移植后服用环胞素A的费用,其报销比例在上述基础上提高10%,肾移植后服用环胞素A的费用,个人先负担5%。

  四、起付标准、封顶线概念:起付标准是指参保职工患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开始支付的数额。烟台市规定的起付标准是:一级医院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8%;二级医院为10%;三级医院为12%。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为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2003年4月至2004年3月期间,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为500元;二级医院为600元;三级医院为700元。未进行医院等级评定的定点医院,暂按二级医院标准执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2200元。

  五、统筹病种:下列疾病暂列为统筹病种:(一)白血病;(二)尿毒症;(三)脑出血急性期(含急性期后需特殊护理依赖的);(四)颅内占位性病变;(五)椎管内占位性病变;(六)全身各系统恶性肿瘤;(七)大面积烧伤(全身Ⅱ°50%以上,Ⅲ°30%以上的急性期);(八)肝硬化失代偿期;(九)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出现肺功能症状、合并心功能不全);(十)心功能Ⅲ级以上(含Ⅲ级);(十一)糖尿病合并并发症;(十二)脑血栓(造成肢休功能障碍、需特殊护理依赖的)。

   六、离休干部(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下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险政策:
  (一)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变,其医疗费用筹集分别以上年度统筹范围内全部离休人员和全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人均医疗费为标准,由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帐,专款专用。其医疗费在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范围内,据实报销。
2002年4月至2003年3月期间,离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的筹集标准为每人6700元;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险费筹集标准为每人6000元。
  (二)离休人员住院床位费的报销标准。按各级医院普通床位费收费标准报销。《山东省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规定,一级医院每床日6元;二级医院每床日10元;三级医院每床日15元。享受医疗保健待遇的离休干部,其住院床位费按市保健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报销。
  (三)离休人员定点医院的选择。为方便就医,离休人员可根据病情需要,到定点医院就医,也可持定点医院的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异地安置的,可就近选择一至二所公立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其选定医院原则上一年之内不得变更。
  (四)离休人员的就医。门诊就医时,持本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专用门诊处方本》到定点医院就医。住院治疗从住院之日起5日内,由所在单位填写《职工住院登记表》报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需开设家庭病床的,由定点医院提出建议,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

  七、大额医疗救助制度:参保职工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救助金制度”解决。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每人每月2.5元的标准,于每年三月份一次性缴纳,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在职职工和未参加当地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代扣代缴,已参加当地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其养老金中直接扣缴。大额医疗救助的医疗年度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年度一致。大额医疗费属于国家、省、市规定的范围(药品目录、治疗项目、医疗服务设范围和支付标准)之内的,按照超额的90%支付,个人负担10%,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大额医疗救助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7.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针对哪些人群设立

针对具有城镇户籍,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具体包括:
(一)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
(二)未满18周岁城镇居民,包括婴幼儿、学龄前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
(三)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未办理医疗保险关系续接的人员
不同地区可能具体的规定还有所差别;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针对哪些人群设立

8.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特点有哪些

在选择保险的时候对于实际的保障应全面认识,这样在实际的价值上就会很高,我们现在在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时候,不仅是需要知道保险的实际情况,具体保障的范围,对于在整个市场中的口碑都还是需要很好的分析,相关的特点是比较重要的,及时的了解在保障的过程中意义是会很大,所以,在选择的时候会很轻松,保障效果也就更好。
特点一:及时减轻家庭负担
我们对于保险都有一定的了解,就是在发生一些疾病的时候,要是能够很好的了解实际的情况,在整个保障的过程中保险就能保障的更好。而在患有重大疾病险的时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帮助很多人减轻负担,在治疗的时候也不用担心没有资金,所以,在这一点上还是比较明显的,确实是应该知道实际的特点。
特点二:及时救助他人
这方面的特点主要就是表现在自己身体健康的时候,需要拿出大家缴纳的保险金来救助其他人,这样不仅可以达到资源共享的情况,最主要的是可以帮助很多人更好的治疗疾病,所以,这些都还是需要及时的了解,现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这方面也是做的很好,要是都能够详细的了解,在具体的保障上就是会更好。
特点三: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
在选择保险的时候自己本身就是为了保障身体的健康,我们都知道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实际的保障过程中是有自身的优势;因为在保障过程中考虑的是比较全面,而参保人在选择了保险后,在实际的保障上就是会比较全面,这些问题都还是需要及时的了解。
不管是从哪一方面进行考虑和分析,现在很多人对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都是有详细的了解,这些特点也是表现的比较明显的,我们自然是需要分析实际的情况,这样在保障的时候意义才是会更高,所以,很多人对于保险的评价也是很高,可以选择这样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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