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2024-05-05 01:35

1.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东莞市失业保险金的金额是根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计算的,在失业期间还有求职补贴,求职补贴为失业前12个月工资的百分之十五来计算。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2022年7月)前,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以下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2022年7月(含))后,失业补助金标准调整为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55元/人/月;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以下的为256.5元/人/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参保1年以上办理。一、领取条件:1、参保人在失业之前,所在单位和个人已经按照相关法规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一年及以上的;2、参保人失业是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就比如是被公司辞退的,而不是自己提出辞职的;3、参保人在失业之后,已经按照相关法规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接受工作介绍的。二、东莞失业保险金申领需要提供什么资料1、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之前,需要按照法规填写一份《失业保险金申请表》;2、还需要提供《就业失业手册》;3、保人与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4、参保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张;5、参保人本人一寸免冠照一张;6、社保卡,如果没有社保卡也可以提交银行卡。不同地区对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的资料法规可能会不一样,所以大家可以提前去了解清楚,这样办理起手续来也能更方便快捷一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失业保险业务规程的通知》第五条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2.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如下:
一、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参保人在失业之前,所在单位和个人已经按照相关法规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一年及以上的。
2、参保人失业是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就比如是被公司辞退的,而不是自己提出辞职的。
3、参保人在失业之后,已经按照相关法规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接受工作介绍的。
二、东莞失业保险金标准
东莞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进行发放的。

失业保险金介绍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

3.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要想领取失业金,就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同时还需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东莞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什么条件,需提供哪些资料,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受理机构】: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69-12333【办理期限】:解除劳动合同60天内到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适用对象】:东莞市户籍失业人员【温馨提示】:非东莞户籍失业人员请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东莞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东莞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2013年最新公布数据显示,东莞最底工资标准为1310元/月,因此失业保险金为1048元/月(计算方法:1310元×80%=1048元)。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申领失业保险金要提供什么资料?1、《失业保险金申请表》;2、《就业失业手册》;3、《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4、身份证复印件一张;5、一寸彩照一张;6、银行存折(有社保IC卡的不需提供)。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1、申请人在解除劳动合同60天内每月25日前,向居住所属的区或镇社保机构提交申请资料;2、经办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卡》;3、申请人携带社保卡(存折)、《失业保险待遇卡》于次月15日后,到广发银行东莞分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金常见问题一、我是东莞本地人,现在失业了,请问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提供哪些资料?回复:《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就业失业手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彩照一张、银行存折。二、我想辞职了,之前失业保险已经买了两年,请问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回复:不可以,按照规定主动辞职的不可以领取东莞失业保险金。三、我东莞户籍,现在失业了,想咨询一下申领东莞失业金需满足什么条件?回复:简单而言就是必需满足三个条件:缴费满一年,非自己意愿失业以及有求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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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4. 东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为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为:1、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按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2、一次性生活补助。每满1个月按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二计算;3、求职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4、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5、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实际缴费年限乘以东莞市最低工资1720乘以百分之九十加上上次剩余待遇月数乘以百分之六十乘以东莞市最低工资1720乘以百分之九十。失业保险金申请材料:1、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3、写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4、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正反面;5、未换领社保卡的,需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5. 东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
2、非本人意愿失业(例如:单位解雇、单位倒闭);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申领资料符合按规定要求,完整齐全、真实。领取失业金标准: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2020年3月至东莞市政策实施前已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请补发。一人最高可领180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东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6. 东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东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东莞失业金需要哪些领取材料1、参保人填写《失业保险金申请表》;2、《就业失业手册》原件和复印件;3、《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4、身份证复印件一张;5、一寸彩照一张;6、银行存折,有社保IC卡的不需提供。申请人在解除劳动合同60天内每月25日前,向居住所属的区或镇社保机构提交申请资料。经办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卡》。申请人携带社保卡、《失业保险待遇卡》于次月15日后,到广发银行东莞分行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7. 东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东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东莞失业金需要哪些领取材料1、参保人填写《失业保险金申请表》;2、《就业失业手册》原件和复印件;3、《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4、身份证复印件一张;5、一寸彩照一张;6、银行存折,有社保IC卡的不需提供。申请人在解除劳动合同60天内每月25日前,向居住所属的区或镇社保机构提交申请资料。经办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卡》。申请人携带社保卡、《失业保险待遇卡》于次月15日后,到广发银行东莞分行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东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8. 东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为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为:1、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按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2、一次性生活补助。每满1个月按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二计算;3、求职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4、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5、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实际缴费年限乘以东莞市最低工资1720乘以百分之九十加上上次剩余待遇月数乘以百分之六十乘以东莞市最低工资1720乘以百分之九十。失业保险金申请材料:1、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3、写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4、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正反面;5、未换领社保卡的,需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